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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傻子成亲以后(201)

作者: 七品棠 阅读记录

吵架吵不过,只能动手了,大宝举起手里的花灯,朝小宝砸去。

“诶,儿子,这玩意儿可不能乱砸。”花灯里有火烛,万一烧起来可不是小事。吴轩一把夺过大宝手里的花灯,顺便把小宝手里的也夺了过来,自己拿着。

花灯会主要逛的就是一个气氛,徜徉在各色灯海中,听着耳边热闹的人声,吴轩觉得自己被一种名为幸福的感觉包围了。

他把手里的兔子花灯送给了一个一直盯着看的小姑娘,收获了小姑娘一枚缺少门牙但依旧甜甜的笑容。

吴轩一只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揽着豆豆,只觉得最美好的生活不过于此了,如果脑中没有突然响起煞风景的“滴滴——”声的话。

位面交易系统的屏幕弹到了吴轩眼前,闪动的白色按钮仿佛在催促他接通。

吴轩只好松开豆豆,往屏幕上点了一下。

对面是一个看起来颇为轻佻的男子,刚一接通,他就朝吴轩抛了个媚眼,“你好,无论你需要什么东西,我这里都有哦~”

“我什么都不需要。”吴轩转头看向豆豆,“我想要的都已经得到了。”

两人相视一笑,岁月温柔而美好。

屏幕对面的人颇为遗憾地叹了口气,“是吗?看来太阳能双人按摩浴缸,夫夫情趣润滑保养套装之类的东西你都没什么兴趣了,那我——”

“诶,等一下!”吴轩回头,“这个还是可以商量一下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撒花~~~谢谢大家一路追来,陪我共同写完了这篇文。

鞠躬!

晚上还有一个番外,修完就发,现代篇,刘飞(吴轩的大学室友)的。

——

重点:下一篇文《陛下的两个男宠搞一起了》,下周开~

陛下新收了一位凌风公子,直接赐住栖梧殿。

陛下对凌风公子宠爱有加,

每天下了朝便过去。

——

凌风公子和桐钰公子志趣相投,相见恨晚,

两人日日一起抚琴观舞,

一起赏花游园,

一起夜不归宿,

一起抵足而眠。

“啪!”陛下气得砸碎了手中的镇纸。

第109章 刘飞的番外

十年后, 吴轩接到了一个现代人的交易申请。

最初,他只以为这是一个和他原来世界生产力水平相当的平行位面, 直到, 他从对方的电脑上看到了刘飞的慈善广告, 那是关于开设福利院的。

对方在收集不同古代位面的史书,表示愿意提供一切现代物品进行交易。吴轩给了他一套《新修史记》, 同时提出,“能不能帮我送一封信。”

对方点头同意。

吴轩飞快写了一封信传输过去, 并从遥远的记忆中翻出了两个电话号码,“这两个号码应该有一个是刘飞的, 但我记不清是哪个了。你可以都打打试试, 要是打不通,就麻烦你亲自走一趟了。”

“没问题。”对方答应地很痛快,他也认识刘飞, 很有名的企业家兼慈善家, 那么大的公司不怕找不到人。

——

刘飞是一个富二代, 喜好吃喝玩乐,喜好泡美女。

原本, 他的生活应该一直这么过下去的,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登山。

他还记得从山崖边缘滑落时的那种绝望与无助,也记得手被吴轩抓住时的希冀。吴轩用一只手拖住了他们两个人, 在那么紧急的环境下,不知为什么,他依然清晰地听到了吴轩手臂脱臼的声音。

吴轩的右手, 是用来写字的啊!他写的毛笔字那么好看,随便拿出去一篇就能得奖,甚至通篇都是繁体,比起古代的文人都不差什么了。

但是,现在这条手臂断了。

刘飞不知道吴轩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竟然单靠一个人把他和系花两个人都拉了上来。

想来这种突然的爆发力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刚上来,吴轩就脱力朝断崖栽了下去。

一条命,换了他们两条命。

但本来,吴轩是不用遭受这些的。他本来应该待在宿舍里,好好地选一篇应景的诗文,挥毫泼墨,写出又一篇让人惊叹的毛笔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臂折断跌落悬崖。

该遭受这些的是他刘飞,是他刘飞约了系花爬山,是他刘飞为了泡妹子拉上了全宿舍的兄弟,是他刘飞害死了吴轩。

他还记得早上从宿舍出门的时候,吴轩还在抱怨,“九九重阳,合该写几首诗应景,干嘛要累死累活地爬山。”

他死皮赖脸地说着好话,“那不是因为老四你长得帅嘛!咱们系花是个单纯的好姑娘,只看脸不看钱,我怎么约她都不乐意,非要带上你这大帅哥才同意。”

吴轩是宿舍四人中年纪最小的,十六岁上的大学,今年刚满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