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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微微甜(38)

那是山城的母亲河,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山城人,河的两岸是两百多米高的悬崖峭壁,使得山城交通闭塞,几乎与世隔绝,她天真地以为,只要在江上架起一座桥,和邻省连通,就能打破封闭,改变整座山城贫穷落后的面貌,所以她才去读了桥梁建设专业。

后来她才知道,山城缺的并不是一个会建桥的人。

现实教会她,只有经济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

她的舅舅木浩然,她仍习惯称他为爸爸,他是村主任,因为两袖清风,家里一贫如洗,她从小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到县城上高中的费用,也是山城人这家三十那家五十凑出来的。

爸爸总是说,做人不能忘本,不管将来走到哪里,要永远记得山城是根,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他去世前仍满心惦记着山城,他是带着遗憾去的……

木鹤压下眼底涌出的湿意,深深呼出一口气:“如果我没有进娱乐圈,现在应该在山城接我爸爸的位置当村主任吧。”

霍斯衡眸底闪过复杂之色,薄唇微抿,他并不擅长安慰人,只是抬手摸了摸她头发,像是在安抚她。

“我没事。”木鹤摇摇头,嘟囔道,“吃面吧,都快凉了。”

霍斯衡用湿巾擦过手后,长指握住筷子,低头吃了一口面,还是记忆中熟悉的味道,如果这些年他有回头去看看她,她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

这个念头很快被否决,那时候的他,能带给她的只有无尽的危险。

“其实,我觉得自己挺适合当演员的。”木鹤俏皮地歪头看他,“至少记台词特别省事。”

霍斯衡知道她小时候就锻炼出了过目不忘的能力,因为条件有限,课外读物是稀缺资源,别人捐给山区学校的《马克思主义》她如获珍宝,倒背如流,巴掌大小的新华字典也被她背得滚瓜烂熟,不管是问哪个字,她都能快速而准确地找出来。

他唇边噙着一丝淡笑,手指在剧本上轻敲两下:“都背好了?”

木鹤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耸了耸肩:“就背了半本左右吧。”

反正这两天晚上没什么事做,她背犀音的台词时,顺便也把其他人的也过了一遍,到时搭起戏来就有底了。

半晌没听到回答,木鹤抬眸看去,直直地撞入一道幽深视线,她说不清他此刻眼神的意味,只觉得心尖莫名轻颤,暖意缓缓流淌而过。

和钟明玉分道扬镳后,木鹤晚上都是一个人待着,住所空空荡荡的,连跟自己说话都有回音,尽管有碗碗的陪伴,她多少还是会觉得孤独。

这种有人陪着吃饭、聊天的感觉,既美好又安然。

要是能一直这样,那该多好。

“喵~”碗碗已经睡过一觉了,被他们的说话声吵醒,又鼻尖地闻到香味,跳上沙发,后知后觉地发现屋里多了一个人,看清他的模样后,它那漂亮的眼睛眨了几下,似乎明白过来什么,软软地又“喵”了一声。

木鹤吃完面条,擦干净手后,把它抱过来:“这是我养的猫,叫碗碗,它胆子小,比较怕生。”

霍斯衡看过去,碗碗条件反射一样迅速避开他的目光,往木鹤怀里藏了藏,眼神怯生生的。

木鹤笑着轻揉它脑袋:“别怕,这位……叔叔,不是坏人。”

等她白天去了公司,家里就剩下他和碗碗,打好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

碗碗可没忘记那晚这男人对自己的眼神压制,不过有木鹤帮它撑腰,它就没那么害怕了,趁他不注意,它小心翼翼地伸出爪子,轻轻地打了一下他膝盖,打完立刻就缩回来。

等观察了一会儿,男人没有什么反应,碗碗才得意地:“喵!”复仇成功!

木鹤把碗碗的小动作都收在眼底,倒是觉得很稀奇,碗碗因为过去留下的心理阴影,一向对陌生人怀有很强的戒心,它居然会主动去碰郗衡?!

不过,碗碗的得意劲儿持续不到三秒钟,霍斯衡轻飘飘一个眼神扫过去,它就立刻成了小怂包,从木鹤怀中跳下,蔫头蔫脑地回猫窝去了。

木鹤:“……”

等霍斯衡吃完,木鹤收了碗筷,放进洗碗机,按了洗手液仔仔细细洗过手后,她来到东南朝向的那间带独立浴室的客卧,从衣柜里抱出干净的床单和被子,铺在床上。

随后,霍斯衡轻车熟路地进来,将新买的衣物和洗漱用品一一归置,他眼角余光落在床后的那面墙上,一墙之隔的正是主卧,这是离她最近的房间。

木鹤顺手把被子掀了个角,环视一圈,弄得差不多了,她和他聊了几句,就回房间去了。

洗完澡躺在床上已是半小时后的事,可能是郗衡就睡在隔壁的缘故,又让她想起那段和他的往事,心潮接连起伏,怎么都酝酿不出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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