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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崩坏后我成万人迷了[快穿](135)

作者: 铃鹿 阅读记录

蒙德博士十分优秀,很快就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品。

不过先前蒙德博士交给席和光的都只是单纯的仿生人。他们拥有坚硬的皮肤,不容易被狼人一类的猛兽咬成对穿。还拥有特殊的血液,会对吸食的血族造成一定的伤害。他们在力量上较普通的人类要强上许多,维护起来也比较方便。

最重要的是,仿生人非常听话。

首批仿生人进入席和光麾下的远征军后,果然大大提高了军队的素质。这让席和光得以在夺回玛雅城之战中有多余的时间去杀掉血族的艾伯特亲王,最终将胜利的旗帜插上玛雅城最高建筑的顶端,以彰示玛雅城重归人类的领属。

原身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仿生人也正式投入了大批量的生产。

但是蒙德博士却觉得不够。他想创造出一个更为优秀,能够混合别的非人种族基因的仿生人出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非人类种族的力量去对抗非人类,好加快人类反抗的步伐,以免被其他的非人种族逮到机会反攻。

营养罐里的这个生物就是蒙德博士之前失败了六十九次,最终在第七十次成功的杰作。

席和光又细细打量了泡在罐中的人。

虽然刚才两人眼神对上的一瞬间,对方的眼神十分凶狠。金黄的竖瞳犹如暗夜里的探照灯,带着一股野兽独有的审视和警惕,让人无所遁形。但实际上,这泡在营养液中的人体型还是一个四五岁小孩的模样。

不过他的半张脸颊上有着细细的龙鳞,双手双脚的表面上都覆盖着鹰爪表面一样的坚硬物质,指甲也非常尖锐。紧贴着小孩后背的还有一层薄薄的,由几根骨架撑起来的膜一样的东西。

“那是双翼。”蒙德博士见席和光看得仔细,解释道,“这是融合了龙基因的仿生人,别看他现在小,将来会长得很快,大概一年多就能长得跟正常人类男子十八岁的体型差不多。”

席和光点点头,问道:“为什么融合龙的基因?”

龙族虽然也是非人种族,但本身与人类井水不犯河水。它们通常非常高傲,贪财而且护短,久居遥远的北陆。它们力量强悍,有些龙还会魔法,一只就足以灭城。

席和光不敢想象,要是让这群庞大的种族知道自己的基因被人类拿来做了实验,后果会是什么样。

蒙德博士有些头疼地说:“我也不想的,但是之前融合的其他种族的基因都失败了,还失败了很多次。刚好我手头有一颗秘密渠道得来的,流失的龙蛋。这蛋怎么也孵不出来,看起来是颗死蛋。我不过是提取了一点基因片段想尝试了一下,没想到直接就成功了。”

席和光点点头。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能徒增烦恼。他想了想,说:“那就交给我吧,我这段时间训练他一下,希望他也能成为远征军优秀的战士。”

蒙德博士挥了挥手,面色疲惫道:“虽然我敬佩阁下的手段,但是我也要说,蔷薇公爵不必勉强。这东西真的野性难训,要是实在不行,不用顾忌我的想法。”

言外之意,就是可以直接抹杀了。

蒙德博士很尊重他的立场,席和光摘下军帽,向着这位博士行了一礼:“多谢博士的体谅,不过我会尽力保存博士的心血。”

蒙德博士闻言也打起了精神,他突发奇想:“以前那些仿生人都是批量制造,名字都是编号。但这个不同,他因为融合了龙族的基因,看起来有更多的自主意识,而且这批只有他一个。你要给他取个名字吗?”

席和光陷入了沉思。

蒙德博士看着这位人类的最强者被取名困难症所扰,干脆道:“既然他以后都跟着你,那就跟你姓吧。他又是这一批里第一个存活的,不如就叫席零一好了。”

席和光默了一下,意外觉得这个名字不错。于是两个取名废一拍即合,就这么草率地给营养罐中毫不知情,怒目而视的小孩定下了名字,看得一旁的副官面部表情抽搐。

接下来就是如何把这只珍贵的仿生人运送回驻地的事情了。

副官早就得到席和光的授意,已经向蒂卡尔城远征军驻地放出了信鸽。没过多久,远征军就来了一批人,直接连带着营养液的罐子从机器上摘下来,然后放进了马车的车厢中。

在此期间,那泡在营养液中的小龙人,一双金黄的竖瞳直直盯住席和光,利爪在透明的罐壁上划拉,划出一道道深刻的淡白色的痕迹。

看到这里,蒙德博士又一次在心里感叹,幸好这是新加固过的营养罐,而这仿生人还没完全长成,目前还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他忧心冲冲地看着身旁面色平静,还有些好奇神色的席和光,不由得出口提醒道:“蔷薇公爵带回去后一定要仔细,初期驯养的时候最好穿齐防护用具。我还是那句话,不行的话,就不要勉强了,兴许直接杀掉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