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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115)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第50章 准备离开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筝的提议,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他不想离开程豪。

但现在,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

要让他不爱程豪, 是不可能的, 事实上,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 他愈发地爱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 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

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他都是快乐的。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 也不想诱惑程豪。

在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归是不对的。

他可以喜欢程豪, 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

在这个社区, 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简直就是异类!事实上,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 就已经怀孕,或者让别人怀孕了。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有孩子。

到时候,他和丹尼, 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吗?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 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但那样的话,在将来,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

现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这样,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搭档、合伙人。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还是成为了经纪人,亦或者拳击训练师……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变得强大。

林禹寻很清楚,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林禹寻进了厨房,开始做午饭。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

这里的商店,会把鸡腿、鸡翅膀、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分开售卖,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也会有鸡骨架卖。

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回来的时候,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程豪需要吃那个,但程豪不在的时候,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

比如今天,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再弄点青菜,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饭,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他坐在餐桌前,开始给施文筝写信。

他表示,等过了圣诞节,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