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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100)

然而他没有。

程豪听他说话,心情也很复杂。

从他小的时候开始,他的祖国就在腾飞,等他长大,离开自己的国家来到外面的时候,已经不会被人看不起,被人轻视了。

但他却不知道,他的前辈们,为此做出了什么。

聊了一会儿,施文筝看了一下手表,就道:“我不能聊了,我要挑几本书。”

程豪没有再打扰施文筝,然后就看到施文筝在本子上写了什么,接着就看起书来。

施文筝看得很认真,最后一口气挑了十本书。

程豪等人买书买的就更多了,林禹寻买了十八本书,他的书包都装不下了,丹尼更是买了二十几本书……不过他的书比较薄,分量也轻。

等他们付好钱,已经下午一点了。

程豪问施文筝:“施先生,你吃过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施文筝看了看手表,在自己的本子上记了点什么,然后道:“我带了吃的,就不跟你们一起吃了。”

他说着,就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个用锡箔包好的三明治来:“这美国很多东西都贵,但食堂吃饭还是不贵的,我每天早上跟他们多要一点,中午饭就有了。”

施文筝说这话的时候挺高兴的,他对现在的生活,是真的非常满意。

要知道他当初在国内,顿顿吃白米白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在这边,每顿都能吃面包,还有肉、香肠什么的。

很多吃的他提前都没见过!

程豪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的,虽然觉得这时候的美国比他想象中的要发达,但因为他身处贫民窟的缘故,有时候还挺嫌弃的。

施文筝却不一样。

他从很多人连吃饱穿暖都不能保证的地方来到这里,来了之后见到的还是大城市,是大学校园,他接触的还都是大学生,是知名教授,他的感受,跟程豪截然不同。

程豪道:“施先生,我请你吃饭吧!”

施文筝想了想,答应了。

程豪虽然有了一笔意外之财,但他并不是会随意花钱的人……他选了一家炸鸡店请施文筝吃饭。

吃饭的时候,他们又聊了聊,程豪还问起了施文筝念书的大学。

施文筝说了不少。

他念书的大学,是一所非常好的学校,这里曾经培养出很多名人,更重要的是,这所学校不像有些学校一样,种族歧视严重。

程豪听施文筝说着,心里一动。

如果林禹寻能到这所学校读书就好了……

当然,这有点困难。

至于让施文筝指点林禹寻……程豪看出来了,施文筝是真的很忙,非常忙,他这样的人才,是国家千辛万苦送出国的,他的时间都是宝贵的,纵然程豪觉得教导林禹寻不是浪费时间,但他也绝不会让施文筝帮这样的忙。

吃过饭,施文筝就告辞了。

大概是遇到了程豪等人的缘故,他心情很好,走路的时候脚步都是轻快的,结果这么一走……

他刚走出没多远,皮鞋的底突然掉了,皮鞋前面开了个口子露出他的脚来。

程豪:“……”

施文筝也有点尴尬:“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修鞋的……”

程豪走过去,拿出一双自己刚买的运动鞋比了比,发现自己的运动鞋和施文筝的皮鞋差不多长,就把自己的运动鞋给了施文筝:“施先生,你穿我的鞋子吧。”

施文筝有些迟疑,程豪又把手伸到自己最里面的衣服口袋里,然后将他藏在那里的,赢来的钱掏出大概一半来,给了施文筝:“还有这钱,你拿着。”

“这怎么行?”施文筝皱眉。

但程豪道:“行的!这钱我也不是给施先生的,就当是支持国内的教育事业了!还有就是,施先生那边应该有不少书,我希望施先生可以借书给我弟弟看。”

程豪说着,就把林禹寻拉到了自己面前。

林禹寻大概是以前太穷了,喜欢赚钱,看书也喜欢看经济方面的,但施文筝是学电子工程的,他们看的书其实不太一样。

但找个理由,让施文筝接受这笔钱也是好的。

而且,施文筝那里,兴许也有林禹寻喜欢的书。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再做一点关于这本书的说明~

写真实人物会有麻烦,所以这篇文和作者之前《民国之文豪》一样,背景使用美国八十年代的,但是里面的出场人物全部虚构,一些地点什么的也会虚构或者给它改名字,所以大家不用去找原型,因为压根就没有原型(为了避开我花了好多功夫)。

这章写的1978年外派留学生的情况是真实存在的,但是施文筝这个人是作者编造的,接下来他读的大学什么的我也随便编,免得跟现实的大佬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