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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系统在九零(78)+番外

哈密瓜擦干眼泪夸霍明珠:“你这作业做得可真牛逼,你老师不给你满分的话大伙都不答应!”

霍明珠本来只是想借鉴借鉴二十五年后的“先进经验”,话题会这么热闹也是远远出乎她的意料。哈密瓜看到的那些内容她都看到了,对于一个只有十五六岁、和这些人像个了二十五年的女孩来说,这些话里面蕴含感情是她还不能彻底领会的。

霍明珠快速将可参考的意见和照片归类完毕,又把那些“拜托你帮我”之类的留言建档存好。即使这边不一定有他们口中说的人或地点,真有机会的话她还是会帮他们把事情办了——反正都是说句话寄封信之类的要求。

忙完之后,霍明珠伸了个懒腰,赤脚走到窗前拉开窗帘。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落一地碎金。

今天天气格外好!

第34章 我不会偷懒的

维斯利在常岭做客的第三天,遇上了生命中最大的挫折。

他的表白还没说出口,立刻遭遇了滑铁卢。

维斯利对长相甜美的霍明珠很有好感,从他那“华国沃尔玛”的评价就知道了,他心中对霍定国十分敬慕。从前他对霍婧婧喜欢是喜欢,却总不敢太接近,霍明珠就不一样了,霍明珠看起来乖乖巧巧,像只软萌可爱的小动物。维斯利本身也是“小动物”型,他对霍明珠难免产生了“小动物惜小动物”的喜爱之情,尤其是在吃过霍明珠做的饭菜之后,维斯利更坚定了这份突如其来的“爱恋”。

维斯利揣着内心的小苗苗,忐忑不安地酝酿了一整天,终于鼓起勇气约霍明珠出去散步。

霍彦对此十分警惕。

作为一个标准的护妹狂人,霍彦对于接近霍明珠的异性有着天生的监测雷达。霍明珠显然一无所查,她才十五岁,在感情方面还懵懵懂懂,以前她为了关逸和别人针锋相对,根本就像小孩子对玩具的独占欲那样单纯。

维斯利的借口找得很好:“我很喜欢华国的文化,想选购一些华语学习工具书。”

霍彦说:“呵呵,我陪你去吧。这个我熟悉,明珠不熟。”

维斯利:“……”

霍明珠压根不明白霍彦和维斯利之间的暗涌。她说:“我也该去买一批新书了,一起去吧!”

维斯利首战告败。

维斯利有着美洲人的不折不挠。他羞涩一笑:“好啊!”

霍彦决定把维斯利拉进黑名单。

三人一出门,迎面撞上信步走来的关逸。关逸牵着只棕色的大狗,足足有半人高,身长快一米五。霍明珠吓了一跳,接着又惊又喜地说:“你把将军带过来了!”

关逸“嗯”地一声,饶有兴味地打量着旁边的维斯利。

霍明珠哪有心思注意关逸在看谁,她扑上去把大狗抱住,亲热地和它蹭啊蹭。“将军”看起来有点无奈,侧开脑袋让她抱个够本,末了才甩甩尾巴,以示还记得她这个烦人的家伙。

霍明珠说:“将军,爷爷还好吗?”

将军转回头来,舔了舔霍明珠的手背。

霍明珠这才满足地问关逸:“你怎么把将军讨来的?爷爷肯吗?”

听到霍明珠习惯性地喊关老爷子“爷爷”,关逸几不可见地微微勾唇。关老爷子自然是不肯放爱犬的,不过他危言耸听地说“你再不让将军去牺牲一下色相,霍明珠就要跑了”,关老爷子才忍痛割爱把将军送过来。

霍明珠经过年前那番折腾,早已将回首都这件事视若蛇蝎,他不能一下子把人逮回首都,只能慢慢让霍明珠想起从前的好来。这样慢是慢了点,但闹成这样终归是因为他有欠考虑,用点心弥补一下是应该的。

关逸说:“我下棋赢了他,他愿赌服输,只能把将军给我带来。”他微微一笑,“你要是想它了,可以过来陪它散散步,张婶也过来了,她挺想念你的。”

张婶在霍明珠心里的级别比古叔高很多,因为张婶厨艺很好,人又和气,霍明珠可喜欢她了!

霍明珠马上败下阵来:“好!我买完书就过去!”

关逸和霍明珠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礼数周全地问霍彦和维斯利:“你们要去买书?这位是……?”

维斯利从关逸出现开始就一直注意着他和霍明珠的往来,雄性的本能让他察觉这人应该是自己的劲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