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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蛊惑人生(87)

于是这边只有一个同事的聚会就在美好和谐的气氛下结束了。

其实周奕霏还是有些疑惑,为什么昨天只有方志浩一个到场,照理说既然林美琪已经提及了,那昨晚的酒吧就的确应该是同事们经常去的地方,难道那两个检控官对她有意见?

第二天上班时,她跟办公室的秘书偷偷打听了一下。

那个二十几岁的小秘书关了门很八卦的跟她说:“因为昨天阿Ben在场。”

周奕霏不是很懂这个逻辑关系。

“他们都说啊,Ivy对阿Ben……”小秘书挤眉弄眼:“你明白的了?”

Ivy就是余美莲,昨晚没来的女检控官,内地过来的,广东话讲的不太清楚,不过人很漂亮,看起来也很年轻,眼睛大大的,笑起来格外甜。

没想到连这个小姑娘也拜倒在汤家明的西装裤下了。

“那她为什么没来?”照理来说不是应该多来的吗?她以前追国栋的时候可没少偶遇。

“因为就是每次Ben到场的地方Ivy都在,阿Ben躲了Ivy好一阵子呢。后来Ivy就不再追着阿Ben了,反而变成躲着阿Ben了。”小秘书柔柔的八卦着。

大概面子上过不去吧,这点周奕霏倒是可以理解的。

“那Martin呢?”这可是个男检控,总不会也追着汤家明恼羞成怒了吧?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Martin很少去酒吧的,都是需要去的时候才去的。”

“哦,原来是这样。”

说白了,因为没有明晃晃的通知所有人庆祝新同事的到来,阴差阳错的人来少了。

周奕霏这就放心了,问题不在她身上,也就不会影响到工作,一切都很完美。

至于办公室的小姑娘到底暗恋成功没有,这就不是她该关心的事情了。

不过她也奇怪,不是说Ben Tong是荤素不忌,只要漂亮,来者不拒的吗?怎么Ivy这么水灵的小美女送上门他都没有收下?太不符合传闻中他的人设了。

第41章 热热闹闹

死因庭, 全程死因裁判法庭, 源于英国法律。每当有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 或者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 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 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周奕霏在律政司的第一单案子就是死因庭, 死者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男人, 因为腹痛在家属陪同下进了医院,医生判定为急性阑尾炎, 经过同意后做了手术,手术次日死者身亡。

案子是由陪审员裁决的, 某种程度上说也算是另一种法庭,检控更偏向于中立, 能做的不多。像是这个案子是家属提出质疑的,提供证据的更多的是辩方,也就是死者家属。

辩方律师是个熟人, 她很不喜欢的汤家明, 还有那晚没来凑热闹的黄耀辉。

案子的家属是普通人,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国栋一样通过蛛丝马迹来发现事件过程, 甚至拿到证据。案子的证据大部分是证人供词,医生当然不会说自己的手术有问题, 助手和护士也不会, 剩下的就是对医疗知识不了解的家属, 加上写的很标准很完美的病例……

案子最后的结果, 死者死于不幸, 并非医疗失当,没有任何人需要负责任。

说白了就是死于意外,毕竟任何手术都有意外的,但只要医护人员没有发生错误,责任就不在他们和医院的身上,家属也只能认了。

某种程度上也是蛮悖论的事情,想要证明手术不成功是人为,最好的办法是解剖尸体。但是解剖尸体的前提,是需要证明死者死于非命,证明不是意外而是非法杀人。

在某些国家可以通过请非官方的法医解剖,这是不违法的,但在国内不行,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不允许,很多医疗失当的案例可能也就这样不知不觉的白死了。

“这算什么?由得我们的儿子死的不明不白了?”出了法庭,死者的母亲问道。

汤家明尽职尽责的解释:“其实两位可以徇民事途径,向医院提出诉讼,如果能证明负责的医生或者医院的制度上有安排的疏忽,可以向医院索偿,要求他们赔偿你们的损失。”

这也是常见的做法,为什么现在医患之间关系这么紧张,很多都是被那种特意去讹人的病人家属吓怕了,也有不少是家属怕医生不负责任,两边的关系才会越来越恶化。

“赔偿?”死者父亲激动显然不是想用儿子来换赔偿金的人,世界上总也有那种真心爱自己子女的父母,他说:“怎么赔?这是一条人命来的。我只是想为我的儿子讨回一个公道!”

“赵先生,”汤家明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或者说,他已经尽了自己所能尽的义务,于是很直白的说:“我很明白你现在的心情,但我们现在真的没什么可以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