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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不是金丝雀(14)

作者: 戈南衣 阅读记录

明父明母被这些人打趣得不好意思,连忙走过去,“阿姜,在干嘛呢?还不回家?”

殷姜回头,“我和隔壁的苏哥哥在洗巷道。”

她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希望看到的每一处都是干干净净的,因为没人清理巷道,只能自己动手了。

明母伸手要去拉她回家,但是一伸手,就看到自己满是污渍和汗水的手,再看小姑娘白白嫩嫩的手,就缩了回去。

“天都快黑了,先回家。”

“哦。”

殷姜把冲水枪递给苏笙默,很有礼貌的道谢,“谢谢苏哥哥的帮忙。”

苏笙默连忙摇头,“不用不用。”

他看了一眼殷姜,又看了一眼明父明母,对明父明母打了一个招呼后,声音很是温柔对殷姜说:“明天见。”

那边明父明母带着殷姜走进院子里,就发现整个院子干干净净,原本的杂物被收放在一个角落,整整齐齐。

“这是你搬的?”明父问殷姜。

殷姜连忙摇头,“不是我,是苏哥哥帮忙帮的。”

明母神情复杂,也不怪人苏笙默,她要是苏笙默,看到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也会忍不住帮忙。

更别说一口一个苏哥哥,把人叫得丢魂落魄。

打开门,里面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多年没有好好洗过的冰箱被擦得干干净净,发着亮光,窗户也是,明净一片。

“你不用做这些。”明母说。

一个好好的千金大小姐,回来他们明家做这些劳苦的家务,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

虽然殷家那边的意思是让她吃点苦头知道回去,但毕竟是他们的亲生女儿,谁舍得这样对待?

殷姜的目光看着脚尖,小声道:“我……我觉得干干净净的,看着心里会很开心。”

但是她不能麻烦明父明母为她做这些,在殷家会有仆人处理,但是明家没有,只能自己动手,而且……打扫家务好像感觉……还挺……高兴的。

看着这么乖巧懂事娇娇嫩嫩的女儿,明母一咬牙,晚饭做了红烧肉和清蒸鱼。

闻到味道的阿乌喵呜一声拱了出来,小橘猫从不知名的角度也颤颤巍巍走了过来。

阿乌嗷了一嗓子,优雅的把小橘猫压在爪子上,蹭着殷姜的脚裸撒娇。

殷姜小声道:“待会儿给你们吃猫粮。”

她知道食物对于明父明母很珍贵,不敢乱喂给阿乌和小橘,担心明父明母生气。

明父在旁边说:“喂它们一两块鱼肉吧。”

他知道殷姜养宠物的方式和他们的不同,也知道阿乌这只猫的贵重,总不能拿他们的要求去要求这个小姑娘喂养宠物,只是一两块鱼肉,虽然有些心疼,但是心疼不到哪里去。

闻言,殷姜眼睛一亮,连忙夹了两块鱼肉,放在洗干净的碗里给阿乌和小橘,而后直起身子,乖乖吃饭。

阿乌晃着尾巴,低头去吃鱼了,小橘似乎也想吃,它喵呜一声,小橘不敢动弹,等到阿乌吃完一片,方才让开,允许它进食。

殷姜吃饭很慢,是细嚼慢咽那种。

常常明父明母吃完了两碗饭,她只吃了半碗,明父明母放下碗后,她也不会再吃。

明父明母也只好配合着她放慢了吃饭的速度,让她多吃一些。

而且殷姜的吃相十分安静优雅,明父明母也不好意思吃得粗鲁,尽量跟着她学,让自己吃饭也显得好看一些。

他们不好意思,让亲生女儿看见自己不好的一面。

第10章

位于B市的商业核心地段,伫立着一座销金窟。

这里是有钱有势的富家子弟的娱乐场所,他们时常约在这里,饮酒作乐,打发着这无聊的时间,浑浑噩噩不知今夕明朝。

今日,俞衡也在其中。

他才刚下飞机不久,身上还是毕业礼时穿的白色西装,腿长身材好的男性,穿西装总是有种格外的魅力。

鼻梁上架着的金丝边框眼镜,为他温润沉稳的皮相增添了几分斯文。

他生了一张容易让人亲近的脸,但是熟悉俞衡的人都知道,这才是俞衡的可怕之处。

人们总愿意相信这样的人,觉得对方好接触,品行优良。

但就实际而言,这样的人往往是斯文败类,而俞衡无疑是这斯文败类里的翘楚。

和在此玩乐的有钱子弟们不同的是,俞衡在看书。

19世纪,法国出现了浪漫主义的思潮,雨果创作了《巴黎圣母院》,成为了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领导者。

这本书是俞衡最喜欢看的一本。

无论看多少遍也不会厌烦。

今天是俞衡的欢迎会。

以前的朋友前来庆祝他的海归,也庆祝他今日之后,就要接手俞家的公司及产业。

“俞哥,来喝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