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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世[快穿](93)

方晓懒散地说:“就凭我是老天选定的。你有本事,就让老天选你啊?没本事就滚去洗衣服。我丑话早说在了前头,你要是不出工,没饭吃。”

“不吃就不吃,本宫不喜欢那种猪食!”何飞凰气急败坏地说。

方晓挑了挑眉:“哦?这可是你说的。”

她看了一圈,对刚被分配了个师父很开心的大力说:“大力,从现在起,你走哪儿都带上她,盯着她不许她吃东西。”

大力刚听到何飞凰说自己吃的东西是“猪食”早气疯了,明明那么好吃!因此听方晓一说,她立即狰狞地笑了:“是,沈姑娘,我会好好盯着她的!”

何飞凰一看到大力眼里的凶光就没忍住倒退了一步,惊恐地说:“你、你想干什么!”

方晓笑着提醒道:“大力,看着归看着,可不许揍她哦。她挨不住你一拳。”

大力给她演示过力气,真的是牛一样,好几个壮汉都拉不住她。

大力有点遗憾地握了握拳,不怎么甘心地点头道:“知道了,我不会揍她的。”

说完,她走到何飞凰面前,喝道:“跟我走!我要吃饭去了,吃完我还要找师父去练武,你就在一旁待着,不许跑,听到没有?”

“凭、凭什么!”何飞凰明明被大力的气势吓得禁不住颤抖,还是硬着头皮说。

大力冷笑着晃了晃自己的拳头:“就凭我拳头比你大!”

说完她捏住了何飞凰的手臂,不费吹灰之力就拉着她往前走,何飞凰就像是一片叶子轻飘飘地跟着大力离开,时不时惊呼几句放开我,可却毫无挣扎之力。

方晓满意地看到,随着何飞凰的离开,其余本有些蠢蠢欲动的小姑娘们都偃旗息鼓了。她这本就是杀鸡儆猴,何飞凰也是傻,被人当枪使都不知道,那就好好饿肚子去吧。

清净之后,方晓就跟许誓商量打家劫舍……不是,是解决后勤问题。

许誓对这附近也并不算了解,最后还是叫来了孔芳。

据孔芳所说,青峰山附近最近的县城是澧县,澧县县令曹启跟青峰寨有勾结,每年都收受大当家的贿赂,便对这匪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儿天高皇帝远,澧县百姓也在他的“治理”下苦不堪言。显然,那是一头肥羊。

方晓好险没在孔芳介绍后把“肥羊”一词说出口,只是肃着脸正义凛然道:“像这样的地方官,怎么有脸自称父母官?让我们替天行道,去消灭他!”

第39章 亡国贵女揭竿起8

方晓的提议,当然得到了许誓的无条件拥护。

孔芳说:“澧县县城不算大,城内只有两三百驻兵,先前大夏军队经过时没顾得上澧县,但之后说不准,若要……替天行道,最好尽快。”

孔芳说着看了许誓一眼,如今她也知道许誓他们这些士兵原先是大夏兵,但被方晓的“人格魅力”所折服,选择跟随她。相对来说,她的消息算是灵通的,但确实不知道如今大夏深入内地和大齐交战后的结果。

大夏皇帝很心急,整个大齐境内还未完全平复,就要求先把大齐朝廷官员的女眷全都押送去南都。偏远些的地方,都不知道他们马上就要改国籍了。

“那就这两天吧。”方晓说,“只有两三百驻兵罢了,再加上有……老天爷的庇佑,很简单。”

方晓一锤定音,许誓无异议,孔芳不懂打仗,自然也提不出什么异议。于是第二天,在留下一半士兵守着寨子后,方晓就和许誓一起,带着另一半士兵出发了。

按照方晓的想法,本想着再把许誓留下,但如今有了定居点,士兵们的心安定了很多,不太容易哗变,因此许誓留下了他的几个孤儿好兄弟留守,跟着方晓一起去“替天行道”。

澧县距离青峰山走路需要两天,方晓这次依然没带春雨或者大力,整个军队中只有她一个女人,不过这些已被方晓命名为“天眷军”的原大夏士兵也没把她当成是女人,在他们眼中,她更像是一个符号,一个代表了上天意志的符号。

方晓这个符号十分金贵,只有她是骑马的,这回牵绳的人换成了许誓。天眷军就是支步兵,马匹都是用来拉粮的,自然没有很好的战马,方晓骑的就是一匹温顺的母马。

经过两天的跋涉,天眷军终于来到了澧县。而当他们来到澧县县城门外时,早发现他们这一大批人的城门守卫已先一步将城门关上,并通知县令曹启,曹启也刚好赶来站在城墙上。

在扫了一圈,发现来人也就几百之后,曹启差点笑出声来。虽说他城内才不到三百驻兵,可他城门一关,易守难攻,这些人能顶什么用?

曹启作为一县县令,自然知道大夏入侵本国的事,但他地处偏远,也不是什么军事重镇,足以偏安一隅。前方战报如何没人来通知他,他也没那个本事派人过去探听,偶有一些流民来说什么大齐亡了,他自然是不信的,数百年的朝廷,哪里那么容易说亡就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