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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受[豪门](272)+番外

他这话一出,老太太脸色倒好,点头说,“就这么办,他该长长教训了。”而吕萍第一反应则是,你怎么敢这么狮子大开口?都给秦家了,她儿子剩了什么?她自然是不愿意的。

见她不说话,老太太就问她,“你怎么说?”

吕萍自然是不同意的,只是她比方梅要内敛,一脸为难的说,“这……这我倒是想答应,可这产业也不是我挣得,我得问问海东。”

老太太一听就明白什么意思了,点了她一句,“那等你消息。”

当天晚上这事儿,就这么结束了。黎夜回去的时候跟秦烈阳坐一辆车,他就问,“你舅妈会答应吗?”

秦烈阳笑着说,“我舅舅手中有秦氏的股份15%,这里面有我过世舅妈的一半,留给方洋,这是当年我舅妈临死前,逼着我舅舅答应的。剩下的一半的归属,先是有吕萍的一半,然后两个弟弟均分,也就是说,大姨给出的这个法子,卖出去的都是吕萍和方伟的利益,你知道那些股份卖出去多少钱?她怎么可能愿意?”

黎夜就问,“那你舅舅……”

“就是现在这样了。我爸答应来见面,不过是看在大姨的份上。吕萍绝对不会松手财产的,你看着吧。”秦烈阳笃定的说。

其实也正如秦烈阳所料,三天后,方海东认罪,吕萍那边也没有吐口。随后就是开庭审理这些程序,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否积极争取被害人原谅,是量刑的一个参考,可吕萍也没再说过一句话,显然要定了财产不要老公。

听说那边律师给出的是有罪辩护,目标是十年以下。自然,秦家这边也没有什么好讲情面的,给律师只有一句话,“照着死缓来。”

秦烈阳原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着了,结果第二天,方海东的律师就出现在了秦家,递上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方海东……他想自由。

第112章

这事儿自然是背着吕萍的。

是方萍临走前,偷偷拽着方洋跟他说,“你后妈没良心,这是想要分财产了。你爸再不仁义,他们也不能这么干,你去把你姑父的要求告诉你爸吧。要钱还是要自由,总给他个选择?”

方洋就偷偷找了他爸的律师,把事儿说了。

好在股权是方海东婚前财产,虽然没有公证,可这部分财产自从十几年前秦氏组建财团后,方海东手中的股权就没有变动过,属于比较容易举证的婚前财产,跟吕萍实际上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方海东又是实际持股人。

所以,方海东的股权转移,也并不需要跟吕萍报备,他直接让律师找上了门来。

这个条件虽然看样子是当时秦振在仓促间提出的,实际上,便是秦烈阳,都在见面之前想好了诸多对策,这个条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一方面让方海东受到惩罚,另一方面则保全了方洋和方伟两个小辈——这是秦振的原则,他毕竟是做长辈的。

这个合同一签,日后方家在秦氏的权重将被削弱,方海东入狱,代言人换成方洋,方伟和吕萍则对秦氏再没有任何关联。这么看,秦振和秦烈阳倒也觉得不错,方洋为人正直,由他来代表方家,秦氏会安定很多。

而同样,这7.5%的股权,对于秦家来说,除了代表一大笔财产外,更有不容小觑的好处。这样秦家对秦氏的占股总和就达到了58.5%,这样看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动。可是对于秦烈阳却不一样,当时公正的遗嘱是他继承父亲手中的41%股份,这次股权变更,他手中的股份就到了48.5%。虽然依旧不过半,但显然,被人操控的可能性要小上很多。再说,秦烈阳运作的空间也大了许多。

两家各有所图,股权转让协议很快签字,至于股权变更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等一系列手续,则很快办理妥当。时间一步步往前推,方海东的故意杀人案和QUEEN甲醛案很快审理,此时吕萍还蒙在鼓里。

按照法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他还有名誉侵权行为。方海东最后定的罪名是五年。宣判的时候吕萍带着方洋,方伟都在现场,结果一出来,她自己都不相信。

方海东受审的时候一直面无表情,一直到宣判了,整个人才激动起来。一个劲儿地冲着法官说谢谢,连看吕萍他们一眼都没有就被带走了。

吕萍倒也没注意,毕竟受了那么大的磨难,方海东冷淡点也是正常的,她则是兴奋地冲着方伟说,“才五年,才五年啊。”她倒是很高兴,毕竟还有缓刑一说,最多可以减去一半,也就是说,没有答应秦家的条件,方海东也能两年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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