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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辛苏安(162)

作者: 井樹 阅读记录

林措还不畏惧这样子被他人看到,以他现在的社会地位,是不该有太大情绪起伏的。

他这些年学会了掩饰自己的真实情感,假装自己的深沉坚强,可他始终是那个真性情的林措,是那个撒泼耍赖的少年,这一点,在我们面前掩饰不了。

就算上过多少严肃的杂志,多少知名的节目,他也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少年,不论岁月如何变迁也夺不走的美好。

他们相视而笑,互挽着手,走向属于他们的舞台。讲话、回忆、宣誓,接下来,是互换戒指。

我走过去,将戒指盒递给,见证他们的誓言。相爱相知相扶持,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林措将戒指戴在陶礼小小的手上,对着陶礼哭花了的脸傻笑。陶礼这孩子什么都行,样样顶尖,什么都会,什么都想学想试。

她像个超人,娇小的超人,在别人勉强总是坚强无比,能解决所有问题。天不怕地不怕,脸上总带着倔强。但她其实很想做一个豌豆公主,做一个被人捧在手里细心呵护的温室花朵,林措可能不是最适合她的,却是她最好的选择。

因为爱,能磨平一切棱角。

我也曾相信,爱是万能的。可时间证明,他们的爱,是万能的;我们的爱,是无能的。

想到从前总信誓旦旦地说会比他们早,结果……

我回头看向辛苏安,他高大挺拔,是伴郎甚至今天所有参与人员中最帅的那个。突然觉得心痛,他们成了必然性,我们成了不可能性。

第77章 喜糖

到了丢捧花的时候,我转身走开,远离那片带着可能性的地方。

五年爱情长跑跑到最后散了,一次失败的婚姻,早就不想再考虑这种可能性了。

在德国的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方棠参加同一个婚礼。到了扔捧花的时候,我俩都不约而同地躲开了。

站在远处,方棠看着那个因为接到捧花而欢呼跳跃的女孩淡淡的对我说:

“顾葭,我真的不喜欢你了。”

我笑笑,说:“我知道。”

“你不知道。”方棠看着远方,“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我抬头看他,“我真的知道。”

“我承认,才毕业的时候还是喜欢你,可后来在超市遇到你的时候,真的没有心动的感觉了。”

“我看得出来。”

“那时候的你,身上一点之前的闪光都没有,就像一个不满灰尘的金雕塑。”

“我知道。”我自嘲地笑笑,“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

“现在,你还是那座闪着光芒的金雕塑。”方棠看着我说。

“我还会喜欢我吗?”我开玩笑地说。

“谁喜欢你啊。”方棠又看回之前那个装饰着鲜花的舞台:“我早就过了喜欢金雕塑的年纪了。”

那时方棠失神的样子我能看出来,喜欢金雕塑的男孩第二次再遇到金雕塑的晚上,还是想起了金雕塑对他的吸引。可后来想清楚了,他是真的不喜欢金雕塑了,正因为没什么,所以才能做朋友吧。

在德国的四年,我们虽然很少联系,但他是我唯一的“老朋友”。

可能是他本来就这样,注定要经历这样的人生轨迹,或许是我的错误,将他带到了错误的道路。

不管如何,我们都成了婚姻的边缘人,在不合适的时间遇到,又事真的很令人头疼。

“学长,谢谢。”

方棠摇摇头,“我该谢谢你。”

我与辛苏安在同行了五年之后分路,而方棠,从一开始就只是隔海相望。

陶礼的捧花丢歪了,掉在了一旁毫不积极的辛苏安手上。

或许是运气,或许是嘲讽,辛苏安做了一次主角,成了所有目光的焦点。在欢呼与热闹之后,他走过来将捧花送到我手里。

“你给我干嘛?”我推给他。

他抓着我的手,“不准放。”

我正想甩回去,陶礼就提着裙角跑过来,下一秒就抱住了我。辛苏安被别人叫走,只笑笑就不知哪里去了。

“学姐!”

她甜甜的笑,能融化我好几年被冰封的心。

“你都是新娘子了,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我摸摸她的头,却碰到了柔软洁白的头纱,那是纯洁与幸福的象征。

陶礼放开手,眨着眼说:“常怀童心。”

“好,你就是我们的小公主。”

这孩子现在会撒娇了,肯定是林措惯的。

林措走过来,我们给了彼此一个拥抱。还是第一次这么抱林措,有种自己小猪长大了的轻松感。

“时间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你想什么呢,还以为我是那个找你借钱的毛头小子啊?”

“你不是吗?”我笑着问。

林措也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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