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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我失忆了(166)

作者: 双瞳烟华 阅读记录

她都不知道他原来是研究生毕业呢!

……等等,她忽然想起来,前几天她在乱吃谢亦那位青梅女博士的飞醋时,是不是对他说过“我们两个连研究生都还没有考上呢”这样一句话?

当时谢亦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像是默认了她说的这句话,让她以为他们两个就是本科毕业,没想到他居然是研究生毕业,还是提前完成了学业的那种学霸级别。

那、那他在那个时候选择沉默,是因为顾及到她的自尊心,不希望打击到她,所以才没有反驳吗?

真是温柔的想法啊……虽然现在知道真相让她更受打击就是了。

收拾好沮丧的心情,董桑继续往下阅读。

介绍完生平履历之后,简芯就开始了对谢亦的正式采访,从事发现场的紧张程度开始问起,到在场谈判专家与心理学家的看法和建议,一段段循序渐进,直至抛出最后的关键问题:为什么要做出击毙犯人的决策。

谢亦对此回应得很好,先是说明了当时犯人的精神状况极度不稳定,在场的谈判专家只能尽量稳住他的情绪,但无论怎么劝说,犯人都不肯放下凶器,对警方不是提出“把老板杀了!”这种无法承诺的要求,就是在那边诉说着内心的愤慨,使谈判陷入僵局。眼看人质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体力不支,犯人也逐渐变得暴躁,发布数次诸如“拉人垫背”“一起死”等玉石俱焚的言论,他当机立断地下了决定,击毙犯人。

在被问到有没有想过或许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时,他的回答是当然想过,但在当时的情况之下,最好的方法就是击毙犯人,还横向列举出了两个例子比较:

三年前的义州火车站抢劫事件,也是有歹徒持刀劫持店铺老板娘,义州警方稳住歹徒情绪失败,又顾忌人质安危,投鼠忌器,迟迟不敢下令击毙,最终导致歹徒杀害老板娘、自身逃脱失败被捕的结局;

同样是在三年前,明州发生了一起恶性持枪抢劫事件,歹徒抓住了一名小女孩作为人质威胁警方,明州警方选择先用谈判稳住事态,再诱导歹徒走出安全区,命令狙击手在歹徒注意力转移的一刹那开枪,最终成功击毙歹徒、解救了那名小女孩。

相似的两起案件,不同的处理方法,造成了不同的结局。以上述这两个例子来看,击毙歹徒似乎是解救人质的正确途径,他之所以会下令击毙的原因也在于此,但谢亦又在举例之后声明了,明州和义州的两起案件是相互独立的,义州警方的失败不代表警方从今往后没有和歹徒谈判的必要,明州警方的成功也不代表击毙歹徒是解决此类事件的唯一做法,具体事件还是要具体分析,只能说存在有“击毙歹徒、解救人质”的这个可能性,他在做出击毙这个决定时并不是一意孤行、头脑发热,而是有进行过相应的参考的。

对于为什么要亲自上阵的问题,谢亦的回答更加稳妥:当时的歹徒虽然情绪激动,但也没有完全失去理智,时刻警惕着警方的一举一动,在双方对峙最后的二十分钟里,他点名让狙击手来给他送水,并声称他知道狙击手是什么模样,希望警方不要试图搞小动作,否则人质性命不保。

对于歹徒的这个要求,谢亦只考虑了片刻就答应了,让狙击手离开狙击点,持一瓶矿泉水上前送给歹徒,他自己则趁机前往隐蔽处,趁着歹徒注意力松懈的时候一枪了结了他的性命。

在被主持人问到为什么要自己上、难道就不能让别的警员去充当狙击手、歹徒看到现场指挥官不见身影会不会紧张时,谢亦的回答是这样的:

为了不让歹徒感到压力,继而做出冲动行事的决定,指挥官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露面,而是通过其它方式与歹徒交流,所以那天他全程都是坐在车子里的,歹徒既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又在准备做什么。

——至于为什么是他自己亲自动手,而不是让别的警员临时顶替狙击手,答案就更加简单了,那天在场的人里,他的枪法是最准的,在升任支队长之前,他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待命狙击,这一回也算是重操旧业了。

这个回答直接让董桑笑出了声,心想还真是具有谢亦风格的回应,明明说话的口吻非常谦虚,说出来的内容却像是在炫耀一样,偏偏他还就是有这个资本,让人想抓狂也找不到理由。

到了这里,这篇关于谢亦的专题报道已经行文过了大半,全篇除了在开头部分提了一句“极少数网民对此表示出了不解与质疑”之外,其余的地方只字未提,要不是董桑在看完第一部 分之后上网查了一下8·12案件的具体经过,连带着看到了当年两波人口水大战的遗迹,都会以为这篇报导是正经的个人专访,是热点时事的后续追踪,而不是对于那些“理智声音”的辟谣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