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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心痣(134)

作者: 南山鹿 阅读记录

圣诞节,庄恪原本是要去帝都的。他外婆老家南京,解放前是资/本/家的大小姐,很洋派,每年这个时候都会将小辈招到家里,弹钢琴,唱诗歌,礼物上绑着丝绸蝴蝶结,人人有份。

庄恪找了个理由没去,留在了南江。

大雪纷飞,他不多不少,提前半小时到达电影院。庄恪让司机等在街对面的巷子里,只说是和约了同学一起过节,不想被打扰。可是,一直到电影开场,他都没等来陆晚。

门口的人群一拨拨进来,一拨拨散去,手里的爆米花凉透了,气味诡异,庄恪眉一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等不来就等不来吧,反正下学期也不会在这边待了,以后更是天南海北难得见面,现实难以逾越,他稍稍一想,转瞬便放下了被荷尔蒙和好胜心调动起来的不切实际。

看了眼时间,庄恪决定上车回家。

逆着人潮走到街对面,带着最后一点不甘,庄恪似有所感地回头,一眼看见了一身白衣的陆晚,以及她身边的高大少年,陆阳。

两人手牵着手,在海报墙面前驻足,犹豫该看哪个片子好,举止同街上那些情侣并无二致。

“陆晚。”四车道的小街不算宽阔,庄恪站定在原地,试探着喊她的名字。

对面两人应该是听见了,起码陆阳听见了。

他敏锐地向四周扫了几眼,庄恪挑衅似的又喊了一声,声音更大了些。少年们隔着条街,以及漫天雪幕,无言对视。

看到庄恪,陆阳眼里没有意外,只有一种胜利者的傲然,与较之前一次更深更重的警告。

陆晚后知后觉地转过身张望,说了句什么,陆阳强行将人搂在身侧,遮住视线,带进了影院。

情况再明显不过,理智如庄恪,此时想保住尊严与体面就该直接转身走掉。可荷尔蒙和好胜心再次起了作用,在雄性动物的本能驱使下,他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谁能想到,这样一条涌动着节日欢欣的小街上,会突然驶来一辆打滑失控的汽车?

曾经的那个庄恪,死在了自己十七岁的圣诞节。

少年的肢体尚还完整,知觉却已残缺不全,重度脊柱损伤让庄恪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和站起来的权力。无数次转院,无数次手术,无数次将伤口摊在各路专家面前、供人检视……尊严在生命面前不堪一提。周围人都以为庄恪会歇斯底里寻死觅活,他却用诡异的平静沉默熬了过来。

他以为自己足够理智。

确实,陆晚肤浅善变又爱捉弄人,招了他,惹了他,又若无其事地放鸽子,仗着年轻好颜色、万事得来容易,恣意妄为地挥霍,实在可恶;而陆阳的种种表现,只能说明他是个占有欲很强的正常男孩……庄恪心里清楚,自己的意外,并不是这两人之中任何一个直接造成的。

他不恨。

至于爱,就更不可能了。

庄恪和陆晚拢共又见过几次面?他对她不过是情窦初开的懵懂好感与好奇,要是不发生这件事,等两人空间距离与社会阶层拉开,风一吹也就淡了。若干年后,庄恪甚至不会记得有个叫陆晚的姑娘曾出现在生命中。

可当俏丽的小护士带着满脸来不及擦净的血冲上来揪住自己的领子时,庄恪发现,他在隐约间期待着对方自投罗网的这一瞬间,已经很久了。

不然,庄恪为什么不去医疗条件更好的帝都,而是固执地留在南江?

他从未放下,也根本放不下。

人在失明前见到的最后一抹颜色最美。

庄恪依旧不承认自己有多喜欢陆晚,只是恰好,她是第一个让他留下强烈印象的女孩,也是他在健全人时期记住的最后一个;一看到陆晚,庄恪就变回了十七岁的自己,家世煊赫,学业有成,少年得意。

陆晚个子小,站直了也只到少年的下巴;她说话时为了气势不输,会拼命昂起头;她漂亮,精巧,眼睛流光溢彩,处处鲜活可爱。

她还会一次又一次地追问:“年级第一,你名字到底怎么念啊?”

想起这些,庄恪拿指尖弹了弹守宫的额头,笑笑:“说一万遍也记不住的,还问个什么呢?”

龚叔见他神色愉悦,心底因为余奉声带来的坏消息而产生的担忧,少了些。

“少爷为什么事情这么高兴?”他问。

庄恪将守宫放走,细细擦手:“有趣的事情。”

他实在是喜欢看陆晚被自己引导着往预定方向走的样子。就像一只迷途的小动物,只知道闷头往前跑,为自己躲过猎人与天敌而庆幸,却不知所有追兵和一切前路,都是人提前布置好的,她的努力,只是在自投罗网而已。

“龚叔。”庄恪把人叫住,“安排下,我有些事要跟开元的祁董当面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