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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大人,战斗吧(18)+番外

我冷笑,心中为小混蛋感到莫大的悲伤。

这就是小混蛋的竹马竹马,这就是他的朋友!

我看着吴式恭的表情从自信变成恐惧,他恐怕这辈子都没想到少爷从来都没将他作为对手过吧。他又有什么地方,值得少爷看上一眼呢?

他们的结局不说也罢。

只是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少爷。

直到末世结束,地磁归位,太阳正常,我也没有见过少爷。

这个人,似乎永远的消失在了地球。

我不相信他已经死亡,他只是离开。

因为,这是我唯一爱过的人啊。

第9章 《绝色天下》1

昌都是大新的都城。彻夜灯靡,花街百巷,仅夜市便至次日晨曦,有早市接替。

寥寥阔土,宫廷争斗,江湖风云,有达官子弟的喧闹游乐,也有武林儿女的爱恨情仇,数百年来在昌都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的传奇故事。

可是再多的传奇也绝对没有我眼前这一出奇妙。

人流聚集的地方,纯白色的衣衫零落尘埃一般,那般巧妙的人被撞到在地上。眼中噙着泪水,黑发也有一丝凌乱。

反观骑在高头大马上英俊潇洒的男子,因撞着人而皱起了眉头,仅仅是低头与抬首的这一交汇,攻四就与主角受勾搭上了。

我坐在一旁茶馆的二楼,抓了一把花生嚼着。不着声色地低着头看那在大街上明目张胆的调情,什么你牵我的小手,我送你个媚眼之类的。

攻四齐远凌是这本《绝色天下》里我最敬佩的人。幼年因冤案而被先帝下令全家抄斩,得忠心耿耿的仆人相救才免于一死。可是他却没有因此而记恨上大新朝,反而从小刻苦习武练得高超武艺,参军报效国家。

就在主角受出场前一年,我也没穿进来的时候,他被封为镇国大将军,并且成功为自家一百三十二口人平反,一直是民间话本传颂的对象。

但是……再豪气凌云的盖世英雄,遇见这单纯如同白莲花的主角受,那也得化成绕指柔了。

虽然同是白莲花圣母小白平胸(……)受,但是若说苏唯尚是假傻,那北宫楚就是真呆。还是别提苏唯尚了吧,一提他我脑袋就疼……

随便地吞了口酒压一压因为想起苏唯尚而引起的头疼,我再一转眼只见那大街上上演的免费好戏码已经完结。两人现在指不定找哪儿喝酒谈心去了。

无奈地一拍桌子将酒钱放下,我下了楼悠哉悠哉的打道回府。刚出茶馆门,忽然想起那攻二美名天下的翩翩风度,于是一甩折扇。

啧啧,还真是好一个绝世佳公子。

不是我自夸,这次系统抽到的男配可真是一个极品了,褒义的那种。

十三岁高中状元,从小又是当今圣上的伴读,可谓是平步青云,双十便已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一职。位高权重,还深得皇帝的信任,足智多谋也罢,还被成为昌都第一公子。

听系统侃大山的时候,还说这位在主角受穿来以前还是大新第一美男子。啧,虽然我估计这话水分不少,但这长相我看着也挺满意的。

走了半天,路上收到媚眼一堆,我心满意足地摇着纸扇到了丞相府。刚进门便被管家通知那位爷私访来了,又赶忙地跑到大厅接驾。

“臣司之秋见过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平身。”清冷平淡的声音从身前响起,我应声而站起,稍稍打量了第一次见面的攻一。

一身黑色的蟒袍服帖在身上,银色祥云纹路沿着衣裳边沿精巧地绣起,点缀出一点亮色。黑发绑成一束约束在羽冠中,啧,虽然不似北宫楚一般的绝色,这攻一洛水复倒也是俊美的很。

没有得到君主的允许,我只得站在一旁:“不知皇上来臣的府上,是为了……”

洛水复抬眸望了我一眼,道:“丞相的病如何了?”

我一愣。

这事儿还得怪系统。

确实,它是没让我在开车的时候穿过来,它只是让我在骑马的时候穿了。好家伙,汽车我还能反应一下,这骑马我是下一秒便被甩到了地上。

若不是系统出于自责(?)帮我修复了身体,我看这剧情也别走了,等主角受带着一众小攻归隐山林的时候恐怕我还在床上躺着吧。

“多谢皇上关心,臣已无恙。”我立刻拱手作揖。

洛水复那边沉默了半晌,惹得我都忍不住偷偷抬首看他:“之秋,你还在怪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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