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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森德(又名:与大神失之交臂的日子)(63)+番外

正好这时有一辆开往市里的公交车发动了引擎准备出发,邹瑜站了起来。安思冬帮他提了两个小包准备送他上车,冷不防他突然张开手用力抱住了她。她两手都拿着东西,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放开了,笑得阳光灿烂:“冬瓜,我真高兴。”

公交车售票员探出窗外用方言喊:“还有没有去市里的?马上开车!”

她只好冲他扯了扯脸皮,转头高声回道:“等等,这里还有一个!”快跑两步赶上起步的车子,把人和东西一股脑儿推了上去。

车子开出去很远,还能看到他弯着腰把脸凑在车窗上冲她挥手,一直到车辆开到马路尽头转过弯,才终于看不见了。这情形就像第一次见他时,她也是这样送他上公交,急急忙忙地赶上,急急忙忙地分离。

但是……心情好像不太一样了。

寒风吹得手和脸冰冷发疼。她望着车水马龙的街道,收回举起的手,慢慢放回棉袄口袋里。

第21章

安思冬觉得事情有点诡异。莫名其妙的,她就成了邹瑜的女朋友。

当他在校园里向路遇的同学介绍“这是我女朋友”,然后无比自然地搂住她的肩膀时,她还傻愣愣地朝人家微笑,笑完那人走了她才反应过来邹瑜刚才说了什么,但最佳否认时机已经过去了。T_T

冷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她有什么资格这个时候再说“不”呢。两个人发展到今天,虽然一直是邹瑜比较主动,但她也对人家很热情,甚至可以说一度是挺喜欢他的,难道现在再告诉他:其实我喜欢你是因为你长得像我以前的心上人,我真正爱的是他,对你只是爱屋及乌而已?

听上去有点像始乱终弃。一开始她没有想清楚,没有及时拒绝,现在已经容不得她再拒绝。

数数他们俩之间发生过什么:刚开始认识时她像个怀春少女似的主动接近他;他给她过生日,送她玫瑰花,说明年还要一起过,她答应了;他去她家里见家长,父母把他当未来女婿对待;他要去香港交流半年,她安慰他说会等着他很快就可以再见。怨不得他认为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

退一万步讲,即使她对邹瑜称不上是爱,喜欢总还是有的。他的长相性格都是她喜欢的类型,对她又好,脾气也没得说,家里父母都喜欢他,从硬件到软件都没得挑,有这样的男生做男朋友,她还有什么好抱怨不甘的?

两人就这样半赶鸭子上架地成了情侣。

她不明白为什么每次他牵着她的手时,心里似乎总会泛起一丝丝难言的失落。大概是因为,他终究不是她心里真正爱的那个,终究不是万千的缘故吧。

邹瑜的机票定在开学一周后,所以这段时间他每天都腻着她,今天看电影明天看演出后天再去透青的公园里逛逛,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安思冬一来是想着他马上就要走了,不忍心拒绝;二来是觉得既然成了男女朋友,当然应该多在一起培养感情。

安爸爸和安妈妈都是很传统保守的人,从小安思冬接受的婚姻观爱情观教育就是:责任感是最重要的,你要么别跟人家好,一旦选择了在一起,有了名分,就该恪守本分,全心全意地对待伴侣。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她深深地为自己不够爱邹瑜而感到羞愧。

邹瑜是个很出色的男生,两人在一起久了,她想,自己一定会爱上他的。那些不该有的念头,就不要再想了。

她想起过年前买火车票的钱还没还给曲惟恩,某天晚上raid活动完看时间还不算太晚,就发了条密语问他。

[W To][QWE]:你现在有空吗?方不方便到楼下一趟?

他回得很快。

[W From][QWE]:有空,啥事?

[W To][QWE]:还你火车票钱。

[W From][QWE]:哦,这事儿啊,我都忘了。飞来一笔横财,不报告太说不过去了。你挑个地方吧,正好我也饿了。

她想起上次和他一起去北门外吃夜宵,四爷柳如眉他们跟去偷窥,他一个人吃了四十多个烤串和鸡翅,两大杯扎啤;他看出她喝不惯冰镇啤酒,帮她点了一杯常温的饮料;他用她喝过的酒杯;回来时北门已经上了锁,两人只好翻墙,她往下跳的时候……

明明只是几个月之前的事,却好像已经过了很久。

去不去?她问自己。

想不想去?她又问自己。

不,她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深夜无缘无故地和其他异性一起出去吃饭这种事,是不应该的。

[W To][QWE]:不用了,你帮我买票、送我上车已经很感谢了,怎么好意思再让你报告。那我五分钟后到你楼下啦?

过了很久对面也没吱声,他不答应,她也不好贸贸然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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