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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仙不长命[洪荒](171)

红云想当道德模范,元始就不可能拆台自打脸,即便他是真的觉得见死不救没什么,他却也不会真的那么做。

“缘分这种东西是在你真正拥有之后才能说是缘分,而不是因为缘分而拥有。”罗睺想起了当年红云和许仙说过的感悟。

“是的,云华醒悟了,那我会就告诉玉鼎去收徒,这就是玉鼎和他的徒弟有缘。但我不会因为玉鼎和杨戬所谓的‘有缘’,就在一切都还没发生的一百来年前让他去接受一个定时炸弹。说起来,女娲把这个什么炸弹发明出来了吗?”

“没有。她在生活用品方面有一手,武器就……”发明也是分侧重的,要不女娲创造的高达就不会只有防御力,被人族当做交通工具人手一个了,而是会变成很恐怖的存在。

正说着,红云带着四不相进门了,师徒俩一人嘴里叼了一个肉包,吃的相当开心。

红云是个习惯性的宅男,只要有可能他就不会去关注外面的事情以及出门,因为在家里他一个人就能玩的很开心,也就是罗睺所谓的自high。

【因为这个包子他能开心一整天。】BY:罗睺。

【要打赌吗?我赌一天半。】BY:元始。

【……你们知道身为圣人,你俩在脑内传音的时候我也能听到吗?】BY:红云。

四不相歪头,蹭了蹭师父,脑电波不同,他无法理解屋内的三人为什么会突然沉默下来,但那并不妨碍他努力刷在师父面前的存在感。

自孔宣化形之后,嫡传弟子里唯一不能化形的四不相就变得尤为寂寞,而未免四不相想东想西,红云就总爱把这个这辈子都不可能化形的小徒弟带在身边,比三头身的孔宣还要吃香。这让孔宣想不明白了很久,他明明都化成小孩子了,为什么师父还是更亲近四不相。

“你们在说什么?”红云顺利从脑电波频道转变到了嘴上,好让四不相也听到他们在说什么,增加参与感。

“没什么。”元始一遇到红云之后画风就立刻从冰山变成了活火山,笑容的温度都能灼伤人,“只是在说玉鼎有可能要比太乙更早的收徒了。”

“是的,没什么,”罗睺也笑了,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只是元始利用玉鼎收徒的事情算计了我一把,故意在我面前制造破绽好让我来找你告状,然后他再自证,以示清白,让你同情他。”

“!!!”元始怒视罗睺,人不能这么无耻!

罗睺的笑容加深,抱歉,我不是人,我是魔,而且你第一天认识我?反派所有的缺点我都有,事实上哥至今都是反派谢谢,我根本没掩饰过。

红云摸了摸元始的头:“乖啦,你明知道玩不过罗睺还要试,屡败屡试,何必呢?”

“那我……”元始寄希望于红云能看在他又输了的份上不计较这事儿。

“老规矩你懂得,书房一周游。”

这事儿里最高兴的是四不相,大师兄走了,他就能和师父睡了。

“想都不要想!”元始瞪着四不相道,“别以为你拿你不能说话的劣势能当一辈子的优势!我才不会特别照顾你!”

四不相学着孔宣的模样高高抬头,我不需要你照顾,师父吃这一套就够了。

罗睺也学着红云拍了拍元始,笑的特别幸灾乐祸:“因果轮回,恩?”元始堵罗睺一次,罗睺也肯定会以最少一次为起步价的堵回来。

第64章 想当坏人的第六十四天:三族平衡的BUG。

因为云华一家四口,红云等人终于搞清楚了当年在有关于三族制衡的设想里他们忽略了的事情——混血。

俗话说的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话还有一个层面的理解意义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搭配干活久了总是容易产生超越友谊的感情。三族相互提防又相互依存,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样的背景下,异族通婚也就渐渐流行了起来。

一开始三族担心的问题只有夫妻双方的寿命差异太大,后来他们发现他们大可以不用为寿命担心,反正一旦他们有了混血的孩子,最终都会死在那孩子手上,根本不存在你死了,我要思念你成千上万年才会随你而去的困扰。

于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无论是巫族、妖族还是人族都走上了容不下这些混血的道路,混血的犯罪率更是节节攀升。

“哪怕是插汉子也没起到什么有用的积极效果。”罗睺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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