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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名媛再嫁(395)+番外

你见过他的爸爸……那样好的家庭。我纵然有点小聪明,远远配不上他。其实他没了我,也许更好。至少找个不是二婚的。”

荣耀钧觉得心里尖锐地一痛,像被人重重砸了一下,不可思议道,“……你这么心疼他,你替他嫌弃自己的身份?”

宝珠低头笑了笑,“父母把心肝掏给孩子还会嫌不够,这算什么。真的爱了,就是身不由己。”

荣耀钧怔愣了一会,忽然一笑说道:“原来竟然是我错了,我一直以为……”以为他才是和宝珠心心相印的那个人,以为只要他早一步遇上宝珠,他们一定可以琴瑟和鸣,以为他不过是失了先机。

却发现,原来俩人在根本上就是不同的两个人。

她杀人,他不知道会不会给她递刀子,等她慢慢改正。这一刻,他忽然发现,也许自己根本没有了解过宝珠……可那又怎么样,他还是身不由己,像她说的。

“宝珠,你走吧!”

保姆阿姨已经站在了厨房门口,荣耀钧对她说,“你上楼去拿东西吧。”

宝珠已经向外走去。

荣耀钧看她腰上还系着围裙,伸手去拿大衣,那大衣,是以前她的旧衣服,保姆阿姨带来的,和乾启身上的样子类似,原来她真的准备好了,酸涩感几乎变成绝望,忍不住问道,“宝珠,有一句话,我从来没有问过你……如果,是我先遇上你,我们的结局会不会不同?”

宝珠对着门的方向没有动,身后是灯火璀璨,但她的面前只有一扇门。

停了许久,她才说:“如果真的有如果,我希望你这辈子,从来没有遇上过我。”

不遇上,就不会爱上。爱是身不由己,是牢笼,只有放下的人才能有自由。她希望荣耀钧过的好。

她飞快地穿上大衣,打开门,外面的冷风灌进来。

荣耀钧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宝珠,你从来没问过,绑架你的人是谁?”

宝珠停下脚步,转身,看了他一会,柔声说:“如果是外人,你一定早就告诉我了。”

荣耀钧定定看了她几秒,转身大笑起来,“果然……果然……”

宝珠深深对他施了一礼,这种礼,她两辈子加起来,也很少用。无论如何,她依旧感激他!而后转身冲入了夜色。

******

出了大屋,外面一阵干涩寒冷,空气里有薄雾,冰冷干硬的地,她踩在上面,有咔嚓的细脆声。

大铁门,发出厚重铿锵的声音,“吱呀——”一声,她从门缝里走出,大门在身后,“哐铛——”一声合上。

正对大门十几米的地方,停着一辆车,亮着车头灯,近光,所以不刺眼。那人靠在车头位置,一动不动。

她的心飞扬起来,人说心潮澎湃,那是像滔天巨浪一般掀起来冲上天的热情,她走过去,如踩在云端般轻快。

走得越来越近,他却始终不动,身影被身后的暗夜剪成俊美的剪影,她的脚步也慢了下来,他不过来接她,她也不要动!

隔着不到十步的位置,她任性地站在了那里。

他还是没动,而是发出了和暗夜中冰寒一般声音:“你知道我是怎么逼他把你交出来的吗?”

这是等自己表扬吗?宝珠说:“我以为你会告诉他,曾经只是有个男人想包养我,我就做局把他送去了坐牢。为了离婚,我连绑匪都可以用。他一听,大概放了我还会倒贴贺礼。”

对面的男人空了一会,随即低骂道:“妈的!忘了!”那一脸故作姿态的冷酷都差点土崩瓦解。

宝珠笑着走向他,

他伸手一挡,“你说选什么样的男人,就是选什么样的生活,要在古玩圈里,为什么不选他?”

这酸味呀,冲天了,宝珠装模作样地说:“古玩收藏呀,纵然收尽天下宝藏,也是一人之趣,何况这行,已经成了富人肮脏的斗兽场,你觉得,我能多喜欢。”看对面人不说话,她又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与我志向不同,这么久,他也只是在古玩圈里打转转,而我们的外销瓷那么漂亮,以后被更多人可以喜欢可以用,放在饭桌上可以帮更多人提高审美情趣,这样的天下不是更大?”

乾启心中略喜,但依旧心酸难忍,“那他本身人也不错,这么久你怎么没爱上他?”

宝珠无语了,两个月没见,有人看来胡思乱想了许多,她点头说,“这是个好问题……学识,知识的共鸣,是可以通过学习弥补的,唯有天性中的契合,讲求浑然天成……”她停在他面前,看着他说:“我喜欢的人,自然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我喜欢他,第一次见他时,伸手要他相扶,他条件反射的一脸戒备,我喜欢他,天性纯然善良,对待朋友真心真意,我喜欢他,待我如宝如珠,还有个和我惺惺相惜的父亲……关键我也管不住自己不要喜欢他……”她望着他,“够不够?!”

宝珠很少说情话,但没想到说起情话来,大巧若拙,他脚步动了动,险些一把把她抱进怀里,但还是忍了下来,说道:“失踪的那晚,我问你的问题,你为什么会做瓷器,又为什么会画画?别告诉我糊弄外人的那些废话,我不要来历不明的女人。”

宝珠几乎想咬牙,她望着他,如旧时光,旧阳光,旧日子都从身边流走,不知道自己很想他吗?

果然长进了,这样都能忍着。

她也满不在乎地说道:“那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是有只鸟,有天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只鱼,不能飞,只能笨拙地学游泳的故事。”

他的背脊一下僵住,虽然早已猜到,可真实听到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然后呢?”他的声音终于有些抖,“那这只鸟,是什么时候变成鱼的?”

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慢声说:“大概是两年前,鱼被车压死之后吧。”

他的眼神幽深难测,黑暗中也足够令她惊心动魄,“那么……那只笨鸟,原本姓简是不是?”

宝珠不答,直视着他。

他又问:“那笨鸟多大了?”

宝珠还是不答,却作势要靠向他。

他说:“你不说话别过来,我不碰别人的老婆。”

她再也等不及了,不管不顾冲进他怀里。

“到底几岁了?”

宝珠恼道:“我画过画像给你看的……明明是云英未……”嫁字为出口,被他狠狠地吻住!她抬起脚,小皮鞋狠狠踩了他一脚,——让他这么久才来!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是作者有话说,我改了字号,贴后记:历时半年,这篇终于写完了。感谢追文陪伴的妹纸,可以说没有你们,根本没有这本书。一百多万字,是我现今为止,写的最长的一本书。最后这个结尾,是一早想好的,所有的伏笔,暗线,全部写干净,停在爱人重逢的那一刻!

感谢大家对人物的喜欢,文字脱离笔尖,就不是自己的了,写后记,是希望以后自己回头看的时候,还能知道今时今日的我在想什么:荣耀钧是一位风光霁月的人物,在我心里,他很爱宝珠,在他身上,我尝试了一种新的写法,他是一个口不对心的人,曾经因为对危险的本能,不断暗示自己宝珠不好。因为他是一个成熟的人,也经历过爱情。

但后来还是没有坚持住,为了宝珠,最后终于变得自己不像自己,曾经坚持的东西,全都舍弃了。但是面对宝珠,依旧是想亲不敢亲,想抱不敢抱。

最后的最后,他几乎是穷途末路的,因为自己带给爱人的危险,注定了他的悲剧。

我总觉得,谁都有犯傻的时候,没傻过,是因为没有真的爱到痴迷!所以看文最后一段不爱的姑娘请包容,他很好,如果不好,是我没能写出来。

乾宝的爱情单纯美好。乾启是宠儿,他的生活状态是我个人最羡慕的,好友在侧,爱人在怀。

希望看文的姑娘也可以一样:“钱在兜里,肉在碗里,自己大模大样靠在爱人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