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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好时光/重生1970(94)

作者: 肉沫跑蛋 阅读记录

林云星揽着陆建舟的腰,趴在他的怀里闷闷的想。

以前看到这些话时,总觉得挺矫情,没什么实感。等到自己真的经历到了,方明白这句话背后的不舍和留恋。

“云星……云星……醒醒……”睡得迷迷糊糊的林云星,听到耳朵旁一阵呢喃。

“别吵……好困……”睡梦中的林云星,努力将脑袋往被子里缩了一点,以逃避耳朵的嗡嗡声。

“你之前不是说要送我出门吗?”

“唔……”林云星应了一声,但整个人还是没有醒过来。

低低的笑声从胸腔发出,然后一枚亲吻印在额头,“好好睡吧,下次再送我。”

随即,就是房门被带上的声音,房间内又恢复了寂静。

第七十七章 一个想法形成了

林云星醒来的时候,陆建舟已经走了。整个屋子都冷冷清清的,她坐在床边,晕了大概有二十分钟,才像平常那般起来烧饭。

就煮自己一个人吃的,简单多了,但也没有太随意。就像她答应陆建舟的,一日三餐会好好吃。

陆建舟走的时候,林云星还没有醒过来。只是迷迷糊糊的,似乎听到他在耳边说话。想到头一晚郑重其事的和他说要送他出门,结果睡得比什么都香,林云星就有些不好意思。

罢了,以后他们还会有很多这种时候。自从决定成为陆建舟的妻子、好好爱他,她就已经做好这种觉悟了。

为了打发陆建舟不在的日子,林云星也给自己找了不少的事情做。

除了研究菜谱,打打毛线,她还找了不少的书来看。再看到报纸上的征稿信息之后,心里便有些跃跃欲试。

写文字么,她倒是有兴趣。之前不是谁说过,每一个姑娘,其实都有一颗文青的心,这一点她也不例外。

这年代,最红火的书籍便是各式的武侠小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许多武侠小说在今后一次又一次的被搬上大荧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林云星也想融入潮流,做一些类似的事情。

其实,按照她原本的意愿,她是想重拾设计师的工作,设计出一些漂亮时尚的衣裳的。但很遗憾,现在时机还不是很成熟。

上次她出门,发现大街小巷所有人穿着几乎都是那几个色系和款式,不是军绿色,就是黑白两色,很是单调。爱美的姑娘,偶尔弄一件小碎花。

但这也是这一时代的风尚,不能因为会设计两件衣裳,就盲目的认为所有人会欣赏,会形成新的潮流。那样的话,还是太自负了。

何况,林云星现在也不敢贸然妄动。首先是设计理念与价值观,如何在表达出自己的构思时,又能真的让自己的设计为人所需,她需要合适的契机。

她并不着急于这一点,她相信她的设计才华总有重新闪亮的那一天。

在大学的时候,林云星也会写一些文字,看一些小说。同寝室的就有一位姑娘,是“码字机器”。大一开始坚持创作,从一天只能更新三四千字的手速渣渣,最后熬成了日码三四万的“手速狂人”。

她是个小说狂热爱好者,尤其热爱武侠还有足球,这类让人热血沸腾的东西。说起来这姑娘林云星一直觉得很有趣,她是一个真正活在理想世界中的女孩子,在别人忙着谈恋爱或者是与朋友逛街看电影时,她在那yy各色男神、大本命。然后灵感来了,刷刷刷又开一篇新文。

一想到自己穿越到了七十年代,林云星就忍不住想,是不是上面搞错了。怎么看她那位室友更想经历这种事,每天大吼着要穿越到各种世界,将男神抱回家的说。她要是过来了,肯定比自己活得要更加丰富多彩。

武侠小说么,被那位姑娘强烈安利看了不少。大学时期,林云星虽然已经对设计有了兴趣,但还尚未成型。许多大学姑娘们经历的事她也经历过,包括无所事事,整天思考着以后要干什么。

那姑娘写小说,也赚了一些钱,在那时小日子过得也算是风生水起。室友们都羡慕得不得了,会写几个字的,都想跟着她写小说去。

林云星也去了,趴在电脑前,四天硬是卡出了一万字。到一家网站投稿,得到了系统回复暂时不符合签约要求,让她继续努力的回复。

她又写了四万字,凑到了五万。再一次申请签约,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那个时候签约还不像以后,审核得蛮严格的,要过稿还是蛮不容易的。

打击到谈不上,用她室友的话说:哪个作者没有扑过街,哪个小菜鸟没被驳过稿?好好努力,下一本书咱又是好汉!

没签约,林云星也踏踏实实将一本小说写完了。

她写书,不好意思让熟悉的人看,总觉得被他们看到了,就很难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