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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绯闻妻/先做后爱,总裁的绯闻妻(1014)

秦天倒是话少,只是安静的旁听着。

初晨还在睡懒觉。

云烨有一点非常固执,就是双休日不管有多重要的事,如果初晨要睡觉,他都让她睡,等她自然醒。

这个习惯裴允铮一直都知道,这一点都不像某暴-君。

秦天拿出手机玩,大概五分钟时间不到,初晨已经洗漱好出来了,和在家里的人都打了招呼。

裴允铮招呼她吃早饭,初晨在他对面坐下来。

秦天很自然的站起来,走到初晨那方,在她身边坐下来,自己拿碗装粥,“我爸吃过了,我还没有。”

两人不一阵便聊得很开心。

裴允铮听着两人聊天,从课本上的聊到世界名著,从学校体育课聊到奥运会......

真是醉了。

“你们不知道吃饭的时候不能聊天吗?”

两人便停了下来,秦天随意的笑笑。

初晨还没有从开心中收回神来,“允铮哥哥,不好意思,我们影响到你了。”

裴允铮心里嗤道,真是见外!

裴允铮心里起了股恶念,他得找个机会把秦天揍一顿,可是无论他怎么想找机会,都没有了。

大人在。

有时候莫名其妙的有些在意自己在大人面前的印象。

暴-君不是说现在是青春叛逆期么,这股子劲对不是该凶一点么?

原本以为只是初晨领着他去看人头,可是出了门裴允铮才认了命,一大帮子人头去看人头的感觉真是非常不好。

一路上,辛甜总是不停的跟裴允铮说话,她总要抬着头,“允铮,你怎么会窜得这么高啊,你以后得超过你爹地。”

裴允铮有些害羞,辛甜夸他的时候,特别是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他就会有点害羞,人多反而不害羞,“我妈咪说是因为我小时候底子打得好。”

“主要是基因好。”辛甜的眼睛一笑起来,像美丽的月牙,她看着裴允铮,是很喜欢的。

“初晨和初阳的基因也是没得说。”裴允铮低头飞扬着眉,睨着辛甜,声音放得低,“儿子女儿都漂亮,都是甜妈妈的功劳。”

辛甜笑得牙齿白白的露在外面,逛着人潮熙攘的仿古街道,那些哪个城市都有的小物件并不能吸引人。

这时候,辛甜眼前一亮,抬着手,指着远处的灯笼,“允铮你看,那个灯笼,是手工做的,上面金色的字是绣上去的,今年过年的时候,我要买一对回去,挂在我们家,好特别。”

裴允铮被辛甜的声音吸引过去,他伸手揽住辛甜的肩膀,亲昵的说道,“不错啊,挺精致的大灯笼,过年的时候,我送甜妈妈一对。”

“好呀!我就等着允铮送!”辛甜扬着脸。

裴允铮侧头在辛甜的额上吻了下,“没问题!”

也不知道这些逛街的人兴奋个什么劲,拿个相机拍来拍去,难道他们所在的城市没有这样的仿古街道吗?还是说没有这种全国各地都有的批量生产的“民族风情”的小物件?

裴允铮的眼睛,东看西看,时而往前瞄一眼。

秦世林和云烨还是一路的聊,云烨单手抱着初阳,那老男人,真是非常帅。

初晨和秦天自然而然的走到一起。

那两个人,虽是没有牵手,可是他们的手臂挨得很近,近到好象下一秒就会碰到了一起似的。

裴允铮看着那点缝隙,那缝隙里时不时的漏出一点光,那点光便可以晃到他的眼睛。

女孩的手臂纤细,雪白,阳光照在她的皮肤上,透透的,婴儿的皮肤一样那么嫩。

旁边秦天的手臂因为走动偶有晃动,那一下的触碰,裴允铮的心口提了一下。

下一秒,他看到初晨的手臂僵了一秒,而后纤细的手臂往后靠,背到身后,她的手指在背后一点的蜷紧,拇指的指腹压着其他四指的指背,那么反复的揉着。

他似乎看到了她掌心的汗正在涔涔的往外冒。

站在她不远处的身后,他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齐肩的蓬松短发,似乎看到了另外一面她的面孔,正微微垂头,收了眼帘,脸腮正在泛红,紧张的轻轻咬起唇,一句话也没有。

她的心口也小鹿乱撞的跳了吗?

初晨真的早恋了,而且不是暗恋。

还记得那次她快过生日的时候的情景。

他跟她说,他不陪她过生日,因为女朋友要去清河,他回来给她补礼物。

她说要单车。

“你有点追求好么?天天轿车上下学,女孩子骑什么单车?”

那时候初晨低头有些羞涩,“秦天说我骑单车的时候头发飞起来的特别好看。”

那个时候的初晨心里大概已经是有了心仪的人了吧?

否则她的头怎么会低得那样低?

低到头发都遮住了她的脸庞,把脸上因为喜悦染起来的红色都统统挡住了。

总以为他们会是最最友谊长存的兄妹,他们有兄妹一般的感情,却没有豪门里那些所谓的利益牵扯。

他所有谈过的女朋友的电话她都知道。

她学校里那些好的烂的成绩他统统知道。

他还跟她说过,“豌豆,等我以后结婚了,你来给我的新娘当伴娘,你这么笨,一定比我晚结婚,难有男生会喜欢这么笨的女生。”

她笑得吃吃的,“我要穿白色纱裙伴娘服,拖地的那种,我还要戴小皇冠。”

“那是新娘服好不好?”

她笑得更开心了,“你怕我抢了你新娘子的光吗?”

“我的新娘子的光,你这个笨蛋也能抢?”

“你不怕干嘛不准我穿?”

“你穿你穿,我就怕司仪认错人,把你这个笨蛋拉在一旁说是我的新娘,那就糗大了。”那时候他一脸嫌弃。

“难说哦。”那时候,她的眼里有光,“如果我先结婚,你就给我的新郎当伴郎,帮他喝酒,我可舍不得他喝醉。”

“放心啦,我才不会当你新郎的伴郎,我这么帅,他肯定不准我穿上衬衣西装站在他旁边。”他哈哈大笑,她跟着他笑,一点也不介意他说话如此高傲自大。

这种话,他都记不得哪年说过,或许经常都在说,估计她也已经不记得了。

这个笨蛋,居然真的人喜欢了,这么笨的人,读书从来考不了好分数,比谁都认真,比谁都考得糟,他都怀疑书上那些公式都已经认识她了,她也不认识那些公式。

其实学校里好多人喜欢这个笨蛋,只不过她都不搭理。

这个秦天真是神通广大,不但让初晨搭理了,还让云叔叔这样的人默许了。

秦家到底什么来头?

应该才到G城没几年吧?

还是说,以前就跟云叔叔有交情的?

临近中午的阳光,泼在身上,有点烫了起来,前面那个女孩的手依旧那样背在身后,蜷着指,紧张的捏着,张翕着。

他从来都还没有想过联姻的事情,她们家居然已经有了这样的想法。

裴允铮摇了摇头。

他绝不会给初晨和秦天当伴郎!

绝不!

那两个人还在说着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

秦天的手臂还是偶有晃动,随着走路的步子正常的晃动。

但看在裴允铮的眼里,下一秒那只手臂就会有不轨的行为。

云叔叔的做法是不对的!

他不该在小豌豆这么小的时候就弄成牺牲品一样去做联姻。

十五岁的孩子懂什么?

可云叔叔是大人!

他不该替她好好把关吗?

如果云叔叔不管,他这个当哥哥的就来管!

秦天要是敢乱动手动脚!

他就砍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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