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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录(162)

方思慎支吾一声蒙混过去。从去年开始给华鼎松代课,国学院大一大二的学生都认得他了。

那女生扯住他袖子:“方老师,你真的要把这些都捐了吗?你确定没有搞错?”

学生名字方思慎都有印象,面孔却甚是模糊,点点头再摇摇头,接过捐赠表格开始填写。填完了,不管旁人议论纷纷,赶紧脱身离开。

回到宿舍,望着空爽的房间,心情也似乎轻松不少。拎起装满照片的塑料袋,纠结片刻,还是向走廊尽头的垃圾桶走去。恰好保洁工在,喜笑颜开地接过袋子:“都是废纸?”

“都是废纸。”

“那好,那好。”如获至宝般提下楼去了。

袋子里的照片无不拍得极其专业,足以上杂志封面。方思慎忽然有点后悔。张了张口,终究没有出声。

感觉很疲惫,在床边坐下,茫茫然不知该干什么,自然而然拿起一本书。简易书架倒塌之后,他也没心情重新弄,就这么一层层挨着墙壁垒了半米高。拿到眼前才发现这本包着书皮。他向来爱惜书本,但从没有包书皮的习惯。潜意识里,他喜欢那些封面和书脊给予的本色天然,琳琅纷呈的满足感。

特意包上书皮,是因为被弄脏了。不可能因为脏了就把书扔掉,更别说有几本已经绝版。可惜包得再严实,也没法遮盖书页边沿残留的褐色血迹。书也不可能从此不看,过了这么久,那印迹已经不算十分醒目,方思慎渐渐在翻阅时当作普通污渍加以忽视。

可是这一刻,它们重新变得刺眼。

心中涌起一股浓烈的怨恨。由一件事、一个人延伸开去,连带着过去与未来,他人和自我,似乎没有什么不值得厌弃。他企图把自己从前所未有的负面情绪中抽离出来,却不得不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当下的迷茫痛苦如此卑污而又沉重,造成现状的根源那般荒唐而又强大。而最糟糕的是,他已经预感到,这一回与过去每一次都有所不同,自己所擅长的忍耐与坚持,恐怕再难奏效。

无比熟悉的,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的孤独再一次侵袭了他。方思慎想起小时候,那个人总说:“阿致,不要怕。不管什么事,挺一挺,总会过去的。”只是随着人生经验的增加,他渐渐明白,挺过去,跟怎么挺过去,属于两个世界。

不能看书,那么,晚上去跑步吧。作了决定以后,忽然觉得很饿。窗台上的小葱大蒜,早成了一把枯草。幸好暑假前买的挂面和干菜还没过期,调料勉强齐备,于是动手做了个拌面。

看着锅里翻滚的面条,虽然不可避免想起一些事,那股怨恨情绪却淡了。饭后给屋子来了个彻底的大扫除,不知不觉便到深夜。很累,跑步的念头反而越发强烈。找出旧运动鞋,太久没用,面上一层灰。随意拍拍,穿上脚有点别扭,走到操场,跑出两圈之后,才慢慢习惯。

洪鑫垚跟梁若谷吃完饭,仍旧回学校。他在开学一个月后申请了宿舍,学生公寓新楼单人间,比集体宿舍贵得多。放好车,照例从博士楼绕个圈,看见313窗户亮着灯,立刻住脚。多少次打这儿过,头一回窗户是亮的。激动之后有点诧异,然而马上就想通了。坐在路边花坛台子上,揣测书呆子在干啥。

夜色越来越浓,进出的人渐渐稀了。本科生公寓门禁从十一点开始,洪鑫垚正在犹豫走不走,就看见方思慎从楼里出来,想也不想便抬腿跟上去。跟了一小段,看出是去操场跑步,放慢速度,晃晃悠悠远远缀着。

操场上一片昏暗,借着马路一侧的路灯光,勉强看得清轮廓。洪鑫垚坐在靠近树林的双杠上,把自己隐在黑暗里,看方思慎一圈接一圈地跑步。看他一点点从黑暗中跑出来,在黄色的路灯光下变得遥远而清晰,再一步步迈入黑暗,随着喘息的节奏离自己越来越近。

看得见的时候听不见,听得见的时候看不见——不管怎样,始终在可以感知的范围里。洪大少感觉很不错,惬意地点燃一支烟。每当方思慎跑得近了,就把夹着烟的手撑到背后,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逐渐远去,再睁开眼睛吸一口,透过烟圈凝视灯光下的剪影,觉得真好看。

真好看。

轻盈的,矫健的,纯净的,性感的……洪大少形容不出。他掏出手机想拍下来,可惜光线实在太暗,只能作罢。

不知道跑了多少圈,直跑到筋疲力尽酣畅淋漓,方思慎终于减速,准备再走一走。汗水湿透了衣裳,被风一吹,凉飕飕贴在身上,却不觉得冷。脑子里什么都不想,空旷的操场自成天地,孤独而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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