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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194)+番外

作者: 青茶木 阅读记录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方羿发生这么一段感情。他会想着怎么才能吵赢这一架,怎么才能让这个不可一世地人气得说不出话,怎么才能逃离那个鸟不拉屎的如同地狱一般的永定侯府。

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现在居然会含情脉脉地盯着这人的睡颜,贪恋身侧的温度。

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担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营帐里待着。但他觉着不行,方羿在前头冲锋陷阵,就算他小夜叉现在的武功还不高,杀不了几个人,但也合该去帮他一把。于是他跟着萨伦曼,靠他周身最厉害的这张嘴,说动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蛮疆军。

这猴子,估计还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个什么时候告诉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时候,肯定要讨一个亲吻。

不,十个!

他没想到,第二天萨伦曼就跑去方羿那儿告了小状,害他邀功的话还没出口,便挨了一顿训。什么“以后不准一个人冒险”啦,“你万一出事怎么办”啦,“要是想随军跟我说为何找外人”啦,最后,还是多亏他一记回魂之吻,才让这猴子闭了嘴。

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的一只,缩在封若书的臂弯里浅眠,柔软的耳朵耷拉在头顶,粉红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两下爪子,惬意极了。

霍邦瞪圆了牛眼睛,错愕着双手接过,道:“这是......雪狐?”

封若书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团子换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怀里找到个舒适的姿势,张嘴打了个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红的龈肉。眼睛微微掀开一条缝,湿润地滑出半滴眼泪,爪子抬起来挠了挠,又睡去了。

封若书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柔柔笑道:“将军送你的护心镜,打仗时能用到。但我这人终是个儒生,手边的都是文房四宝,没什么刀枪武器。前日听蛮疆大王说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问他讨要了一只,权当是借花献佛罢。望你在边疆驻守时,常保平安。”话说完,又揣测着看了他一眼,“霍先锋可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