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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门大户贵夫妻(101)+番外

作者: 妙利 阅读记录

完全没考虑过这个!一心只被证物和证词牵着走的太守大人连连顿足,又拱手下拜:“多亏得您解惑,否则我只怕要酿成大错矣。”

沈安侯反而给他台阶下:“您也是被小人蒙蔽罢了。如今最重要的是抓获真凶,那小厮哪怕不是凶手,也一定和凶手有关,您只需好生审问一番,必然能破获此案。”

陈太守也是斗志昂扬:“您且在此稍坐,我这就让衙差去传讯小厮,还请您到场旁听,看看究竟。”

沈安侯略微推脱了两句,这才带着几分矜持的答应了下来。

第47章 真相大白(上)

公堂肃穆,衙差分列两边, 手里拿着水火棍。惊堂木拍下, 陈太守厉声问道:“堂下之人,且报上名来。”

那小厮莫名被带了过来,倒也并不慌张, 反而镇定跪下道:“小民郑五, 拜见大老爷。”

古代审讯常以“五听”来判定一个人的表现, 包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 即指说谎者多有辞穷、面红、气不顺、听不清和眼神闪烁等表现。而下头这个叫郑五的小厮仪表堂堂,面相忠厚,说话也条理分明毫无慌乱,乍眼看上去确实不像说谎之人。可越是这样沈安侯反而觉得越可疑,毕竟一般草民见到官吏都会有发自内心的敬畏,如他这般镇定自若的,要么是身份不简单,要么是心理素质太好早有准备。

不过法证之父艾德蒙-罗卡说过,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何况郑五的破绽实在是多。在陈太守的逼问之下, 他渐渐显出了一丝狼狈:“小人也不知为何他们能打了火把,只小人绝没说谎, 一定就是他们。”

“那你且说一说,他们作案究竟是一人打火把一人动手,还是一人同时打了火把并动手,而另一人在一旁放风?”陈太守自然是穷追不舍。

看到郑五迟疑,太守大人惊堂木一拍:“快快答来, 莫要犹豫。”

“是……是一个人拿着火把放风,另一人动的手。”

“可你之前明明说你看清了相貌的人便是凶手,若是那人手中并无火把,你如何能在夜里看清他?”

“小人……小人记错了。”他一咬牙:“是两人手中都有火把,其中一人放风,另一人动手,我说的那人正是行凶的凶手。”

“这又不对了,你可有说过你与那凶徒缠斗,只他手中持有利器,被他划伤了手臂。若是和一个手里抓着火把的人缠斗——你衣服上能一点儿烟灰和火烧痕迹都没有?”

“这个,我……”郑五一时词穷,没想到太守会问到如此细节之处来。

“我看你根本就是无中生有栽赃嫁祸。”太守大人丢出一枚令箭:“伪造证言,先打上十大板。”

自有衙役将他摁倒了行刑,郑五痛的吱哇乱叫,却一直咬牙不招供,只说自己并不是凶手。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但至少一个诬陷的罪名是逃不掉的,而那些山民的嫌疑也被洗脱了大半。只可惜这人嘴硬的很,无论太守如何逼问,之后都一言不发,而这位大人又是个极守规矩的法家,不愿刑讯逼供屈打成招,一时间案子再次陷入僵局。

沈安侯越发觉得有意思了,山民纯属躺枪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大约是他们在饭馆里时被郑五看到过,说不定那狼牙串子也是他顺手牵羊弄走的,就是为了在后头拿来顶罪。可到底是他杀了孝廉公,还是他在包庇真凶呢?沈大老爷抚着下巴,决定一探到底。

事情好歹是有了突破口,陈太守十分谦逊的让沈侯爷指挥查案。沈安侯也不推辞,先是让衙差再去核实山民的衣物鞋袜和他们投宿的客栈,自己则亲自往案发现场走了一遭。

那地儿还有些偏僻,在京郊的一条大路上。沈安侯眯着眼打量了一番四周,问捧剑侍剑:“你们觉得一位年纪不轻的读书人,大半夜的还下雨,是为了什么才会带个小厮出现在这里?”

看捧剑侍剑一脸懵逼,他嗤笑着摇摇头,问跟来的衙差:“那孝廉公可带着雨伞或者蓑衣?”

衙差想了想:“好像是没有的,我们看到时他就是一身曲裾长袍,胸前插着一把尖刀。”

“那刀子可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那是张屠户切肉用的,不过他说上个月这把刀就不见了。他后来他找铁匠打了一把新的,耗费了不少铜钱,为此还哀叹了许久,很多百姓都能作证。”

“这么说来,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案子咯。”沈安侯侧了侧脑袋:“这个地方——”他伸手比划了一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晚上也难得有个人来,还真是行凶的好去处。”

“我现在有两种假设。第一,是郑五就是凶手。他对孝廉公早有不满,想要谋害于他,于是偷了张屠户的切肉刀伺机下手。正好那天他看到了山民兄弟,还捡到了那串狼牙链子,便做了这杀人陷害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