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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七零锦鲤富贵命(116)

如今,在这个时代,竟然能够看到小兔子,虽然不是白兔,那也是顶顶可爱的,她很喜欢。

她用力地点头,很想告诉他自己很喜欢,但是眼睛却早就已经被小兔子吸引的,眨都不管。

“晚晚,我帮你装在笼子里好不好?”见她真的喜欢,程骁心里也高兴得紧,就去给她弄小笼子。

苏晚晚可高兴了,有小笼子装着兔子,以后就不怕兔子跑了。

……

陆思华和苏建国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况。程骁和苏晚晚两个人正趴在一个小竹笼子前面,晚晚拿着一个青草在喂着小兔子,旁边程骁守着她。

这样的一幕,让人觉得好温馨。

苏晚晚也看到了陆思华他们的回来,她指了指笼子:“兔兔。”

苏建国说:“程骁,是你抓的?”又说,“你应该抓一对的,这样以后能够生小兔子,晚晚也会更高兴。”

一对吗?程骁想了想,还真是,如果有一对,可不就正好能够生小兔吗?

陆思华说:“兔子多难抓,骁娃子能够抓回来一只,就已经费了很大的劲了,你还让他抓一对,这不是为难他吗?”又对程骁说,“骁娃子,别听你建国哥的,有这一只就行了,晚晚有的玩就行了。”

程骁却微微地皱着眉头,却还是觉得自己的思考不够细,怎么能够只抓一只呢?建国哥说得太对了,一定要好好想个办法,再去抓一只兔子回来。现在抓的那只是个雌的,再抓一只雄,正好配对,一雌一雄正好,以后也能够繁殖小兔子。

就在大家的说话中,苏晚晚已经喂好了这只小兔子。

……

程骁将那只兔子放下之后,就回了自己的家,并没有在苏家吃饭。不管陆思华怎么让他留下来,他都没有答应。他秉承着他娘香云的叮嘱,不能随便麻烦别人,不能给别人增添不必要的烦恼。

这一点,也让陆思华很无奈,程母就是这么的细致,细致到让他们也有点儿无可奈何。

晚晚玩了一阵兔子,直到陆思华叫她吃饭,她才放下了手中的青草。

苏勤回来得很晚,二房没有擅先吃饭的习惯,都会等着苏勤回来,不管多晚,都会等他一起回来吃饭。

他也不会在外面待多久,一下班就会赶回来,除非他有任务出去,才有可能一去就好几天不见回来。但那也是在他提前跟家里人说好的情况下,他不会在远行的时候,却不跟家里说。

“骁娃子又过来了?”苏勤洗手,坐到了饭桌前。

他已经在运输队干了有三个月了,慢慢的,已经跟运输队站稳了脚根。

虽然依然只是个临时工,但他为人诚实,很得大家的喜欢。也没有想象中,有人会欺负他的情况发生,在外面大家还是和善的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多欺负人的事情。

苏勤在外面很多人都尊重他,也就是在家里,竟然自己的父母兄弟都可以任意践踏,这是什么原因?不是他傻,也不是他笨,是因为他存有一份孝心,一份对兄弟的情谊。

当这份孝心,这份对兄弟的情谊,慢慢地被那些人给消耗光了之后,剩下的也就是他的寒心,后面再想要占他的便宜,已经没有那么重要的。

真以为他愿意让他们这么占着?自然是不可能的。

将心比心,只有真心付出的同时,能够真心回报,这份感情才能够继续下去。但如果有人践踏太多,也就不再存在任何的亲情了。

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一片真心掏给别人踩在脚底,能有一次,能有两次,却不可能还会有三次有四次。

现在苏勤的心慢慢地硬了起来,从搬家这件事情已经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会再受上房那边的压迫。

最多也就是存着一份责任一份义务,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多少感情存在了。

“过几天,我就要去外地出差了。”苏勤端起碗,想起了一件事情,就跟陆思华说了。

陆思华吃饭的手顿了顿,“又要出去了?”

“嗯,这次是去省城,是我们运输队有挂钩的省城那边的武装部,要运输一批货物去省军区,队里已经选择好了名单,其中就有我。”苏勤尝了一口青菜,觉得妻子的厨艺又好了。

真香。

陆思华干脆就把碗放到了桌子上:“这一去,又需要几天?”

苏勤说:“需要半个月之久。”

“什么时候走?”

“就在下周一。”

陆思华想了想,“你应该知道,下周五,村里要开始计划整年的工分了。我们没有分家之前,是跟老宅那边合在一起的,虽然公爹说,每家自己的工分归自己,但是我觉得老太太不会善罢甘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