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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玫瑰和三班的洪水猛兽(13)【CP完结+番外】

作者: 戴林间 阅读记录

“不累。”秦淮突然瞪他一眼,改口说,“谁专门找你,少给自己贴金!”

陈可南眉毛一扬。“那你就是青春期叛逆。”

“别觉得自己什么都懂。”秦淮头一歪,额头贴着右手掌心,眼珠伶俐地向上一转,仿佛翻了个白眼,“好像很了解我一样。自以为是。”

“我不了解你?”陈可南反问,“晚自习三天两头不在,跑去后街网吧打游戏,我的课上喜欢睡觉,数学课上看闲书,地理课不上,在操场打篮球,跑到男厕所和食堂楼上抽烟。我代顾老师的班主任还不到一个月,胡老师找了我五六次,说你不写政治作业,上课就对着窗户外面发呆。看树上的鸟窝特有意思是吧?”

“谁看鸟窝了!”秦淮仿佛受了莫大的侮辱,几乎跳起来,“少瞎说!”

“每天就逃课,抽烟,喝酒,打游戏。你谈恋爱了吗?”陈可南友好地询问,被秦淮怒火中烧的眼神堵了回来,“是不是觉得这样挺帅?再打几场架,认识几个小混混,认个大哥大姐之类的,特别威风。”

秦淮不回答,瞪着面前的资料,仿佛跟它有血海深仇。

“别觉得这些有什么了不起。”陈可南语气温和,“我也从来没针对你,是你整天上蹿下跳不听话,非逼着老师都来管你。”

“谁他丨妈上蹿下跳了?”秦淮咕哝道。

“我现在给你上课,就是你老师。”陈可南不笑了,笔直地盯着他,“秦淮,说话别不分场合。”

秦淮和他对视片刻,“哗”地一抖资料,隔在了两人中间。

之后的时间过得十分之沉闷乏味,陈可南不由想起当年大学上音韵学那段时间,教授在讲台上唾沫横飞,全班捧着书发呆的情形。不管他讲什么,秦淮几乎都没有反应,不是盯着他的笔尖发呆,就是凝望自己的水杯,视线偶尔一动,总是滑向角落的五斗柜。

中途休息的时候,秦淮哪儿也不去,窝在椅子上睡觉,像一头懒于动弹的恶犬。就连去洗手间都勉为其难,仿佛在陈可南家里多走一步路就要在他身上剐一刀似的。陈可南又倒了杯水,回来经过五斗柜,不自觉停下,摆弄上面的东西。正中的一副版画是尹东从非洲带回来的,画的是落日下的象群,装裱在画框里,花纹繁复奇特的画框据说是什么动物的骨头雕的;其他的摆件大都来自朋友,都是旅游的纪念品,精致却毫无用途的小玩意儿;几个漂亮的玻璃酒瓶,是他从前喝完以后随手摆的;还有两三张外国电影明星的签名照,梁思思上个月才送来,搁在上面忘了收。

他刚拿起来,秦淮回到客厅,望见他手里的照片,又多瞟了一眼。发现陈可南在看他,假装四下一扫,坐回位子上。陈可南把照片一扣,也坐下来。秦淮动了动嘴角,最后咬了一口下唇,紧紧抿住了。

熬到十二点一刻,陈可南的手机震动起来,是梁思思的电话。刚刚挂断,她立刻又打过来,他只好到阳台去接。回来后两人都心不在焉,索性收工下课。秦淮立刻精神抖擞,蹿起来收拾东西,陈可南也不禁长舒了口气。

敲门声突然响起来,两人一齐看向门口。陈可南起身开门,穿长风衣的梁思思站在外面,看起来像动作电影里的女特工,一挑眉毛,“上门来逮你!还敢放我鸽子。”

第11章

秦淮好奇地探出头,看见门外站着个高挑的年轻女人,栗色的卷发,面容瘦削,颧骨微耸。他觉得她有点眼熟,在哪里见过。

女人的视线越过陈可南的肩膀,也看见了他,迷人的脑袋一歪,手提包的一只提环滑下肩头。秦淮看见那个熟悉的酒红色提包,忽然想了起来。

“嗨,小帅哥。”女人又转向陈可南,笑盈盈地抛了个媚眼,“这谁呀,亲戚小孩还是……”

这女人是他那天下午在学校保卫处见到的那个,许冲说的“小陈的女朋友”。然后他在酒吧里看到陈可南和另一个女人在一块儿。那个晚上酒气冲天的回忆突然像冰冷的烈酒一样疯涌进胃里,秦淮觉得糟透了。

“不是,”他听见陈可南飞快地打断了她,“这是我学生。”

女人恍然大悟,立刻放低声音,摆了摆手,“那你什么时候下课?”

“刚下。你进来坐吧,等我一会儿。”

女人跟着进来,又朝秦淮笑了笑。这回比刚才矜持多了,端庄得甚至稍显拘谨。秦淮像被她传染了,跟着不自在起来,好像陈可南放进来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条眼镜蛇。秦淮觉得陈可南的待客之道简直一塌糊涂,居然丢下他俩自己进了卧室。他一口气拉上书包拉链,不自觉地拨弄两下头发。刚才上厕所的时候应该照一下镜子的,天知道后脑勺那一小撮惯会作怪的头发是不是又翘着。他努力回忆早上在家照镜子的情形,但什么都想不起来了。真够烦的。

女人扬起眉毛,温和地问:“要走了吗?”

“嗯。”他点了点头,尽量不笑,以免看起来太傻,“拜。”

“拜拜。”她的口吻像是这里的女主人,“路上小心。”

秦淮一口气跑下楼,连电梯都没等,他可不想遇上陈可南。走到小区里,经过路边停着的一辆雪铁龙,他不由自主停下来,对着车窗玻璃仔细检查了一阵头发。并没有任何能挑出错的地方。他终于松了口气,吹着口哨慢悠悠地朝外走去。

陈可南住的小区在二环外,离学校不算很近,但紧挨商区,十分繁华。小区已经很有些年头,据说是城区最早的一批商业住宅,也是最早的富人区,当然现在早就风流云散了。秦淮他爸在他还没出生的时候,在这个楼盘里买过一套房子,趁着去年房价上涨刚转手卖掉,秦淮还没来得及亲眼见见。

绕出那些常年被法国梧桐荫蔽的安静小道,一走上大马路,周围立刻喧嚣起来,连灰尘都吵吵嚷嚷,有股不可一世的派头。滨江路沿岸一排的豪华饭店灯火辉煌,对岸不计其数的酒吧、饭馆、会所这时还没有点亮招牌,在这样的阴天望过去灰扑扑的,像盖了一层无边无际的灰色的防尘罩。

秦淮很少来这里,即使这是本地夜生活最热闹的地方之一。都市夜生活的行家们对这里总是赞不绝口,但秦淮不大分得清这家酒馆和那家有什么区别,喝什么要去这家而喝另外一样则是那家更地道。老实说他连酒都分不很清,尽管下过一阵工夫,但实际上它们对于他仍然只是一大串花里胡哨的名字,在下肚以前就已经弄得他眼花缭乱了。

从很早以前开始,他就很想来这种地方了。在夏天的某个晚上,推开一扇黑水晶似的漆黑透亮的门,装着冰块的玻璃杯冻得他手指刺痛,在开着空调却仍然热气涌动的空气里,跟随便哪个陌生人聊点什么。酒,车,女人,甚至性。什么都行,他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有人能跟他说说话,他真正想说的话。

他迟迟没有来,并不是因为囊中羞涩,相反他很清楚他拥有的钱已经超出很多同龄人了。这当然要归功于他爸妈,对此他不否认。问题的关键在于他不能忍受在这种地方露怯。局促不安地面对那些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服务生抛出的一大堆不知所云的行话,然后在他们嘲弄戏谑的目光里被追问是不是没有成年,嬉皮笑脸地警告说小孩子不能来这种地方。一想到这里,他难受得头皮都要炸起来了。所以他绝不贸然进去。

或许某天他能认识某个这方面的老手,带他进去,并且乐意传授他一些个中精髓。但这样的人并不好找。他不是在开玩笑。他结识过不少社会青年,但他们跟他的想象并不吻合。

他们只会要一扎一扎的那种随处可以买到的啤酒,实际上他们根本不在乎喝什么,说不定偷换成马尿他们也不会发现。他们大口大口地喝酒,好像没有食道,直接从口腔倒进胃里,就像清早回收垃圾的垃圾车那样。他们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高谈阔论上:炫耀自己新染的头发,理发厅学徒告诉他们的最流行的款式;女朋友从美容院的死肥婆小张换成了洗浴中心的大胸小刘;你必须从成串的脏话里拼凑出几个关键字,才能知道他们是在咒骂帮工的店里的老板。说完举起不知道是谁的酒瓶,新买的造型很酷的戒指在灯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