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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12)【CP完结】

“然后呢?”

“啧,你就不好奇吗?”

周晋珩皱眉,不耐烦道:“你说了‘很像’,就代表不是他。”

电话那头的杨成轩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确实不是,我特地确认过了。”

反倒引起周晋珩的好奇:“你怎么确认的?”

“他手背上不是有好大一块疤吗?”杨成轩浑不在意道,“我仔细看了,两只手白白净净的,什么都没有。”

挂掉电话,车轮在地面高速旋转,周晋珩的大脑也一刻不停地运转。

杨成轩口中的疤,其实是烫伤。

小傻子皮肤白,身上很容易留痕迹,何况沸腾的热水直接泼上去。

还不止一次,光周晋珩印象中的就有三次之多。

第一次是不小心,小傻子起得早,怕他口渴倒水送到床边,被刚醒来有起床气的他一巴掌挥开,杯子落在地上砸得粉碎,热水洒了小傻子一身。

第二次是在大舅哥无形的威胁下,硬着头皮带小傻子出去过情人节。去的那家餐厅是他和方宥清曾经去过的,于是越看对面坐着的小傻子越不顺眼,上了一道生着炭火的烤肉,小傻子傻乎乎地给他夹菜,他嫌弃得很,抬手猛推了一下跟前的菜盘,烧烤盆顿时倾倒,滚烫的边沿刚好碰到小傻子伸过来的手。

如果前两次能算作无心,第三次便掺杂了些许有意为之。

那天他听说方宥清在M国那边考取了心仪的美术学院,未来两三年都不可能回国,随着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眼前消失,他却被困在这座荒唐的婚姻牢笼中什么都做不了,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其他人都知道在他生气的时候退避三舍,偏偏小傻子不识相,屁颠屁颠地跟着他,问他怎么了,为什么不开心,还让他吃东西,说吃点甜的喝点热水就好了。

他被小傻子弄烦了,满腔躁怒无处发泄,叫小傻子拿着杯子,自己抄起开水壶往杯子里倒。看着小傻子被隔着杯壁烫到倒抽气还不够,杯子满了也没停下,魔怔了似的,任由刚烧沸的水漫出来,洒在小傻子紧紧抓着杯子的手上。

手背的疤就是这么来的。要是别人抹几天烫伤膏兴许就好了,小傻子不知道抹,还整天捂着不让人看,拖到伤口蜕了层皮,疤永久地留在了身上。

想到当时小傻子被烫到掉眼泪也没有松手,周晋珩的表情越发凝重,双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

以年轻气盛作为借口迁怒一个无辜的人,他也觉得当时的自己太过恶劣。可小傻子非但不怪他,还竭力隐瞒不让别人知道,周晋珩偶尔良心发现问起来,他就瞪圆眼睛一脸真诚地说不疼,还说:“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没关系啦,过几天疤就消了。”

小傻子没什么时间概念,狰狞的疤在手上留了两年多也不当回事,被哥哥问到只说是自己不小心碰的。

就这样,也能叫“对我很好”?

周晋珩扯了下嘴角,却没笑出来。程非池转述给他的那条短信,仿佛一记重拳落在他身上,将他猜测的、自以为的真相砸了个粉碎,告诉他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小傻子表里如一,把对他的信任和爱都融在流逝的时光里,只要回头探寻,便能窥得痕迹。

对了,短信,手机!

一口气顿时提到嗓子眼,周晋珩猛打方向盘,在距离飞机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掉头。

还没等到车子行驶平稳,他迫不及待地给助理打电话:“上次我给你的手机呢,扔到哪里去了?”

下午两点,公司楼下,小林看着骚红色的跑车一个甩尾,稳当当地停在面前,忍不住张开嘴,又朝天打了个哈欠。

昨天的粉丝见面会从下午开到天黑,结束后他留下跟其他工作人员收拾现场,半夜才回家休息,刚才被周晋珩的电话弄醒时还懵着,好半天才想起他要的手机是哪一个。

虽然跟着周晋珩的时间不长,小林已经大致摸清了他的脾气和习惯,知道做他的助理最要紧的就是帮他打理好后方,尤其是随手乱扔的东西一定要收好,弄不好哪天想起来转脸就问他要。

所以,把那支前不久刚被抛弃的手机交回周晋珩手上时,小林不免有些未卜先知的得意,昂着头等待夸奖,美滋滋地想说不定还能得一个大红包。

谁知周晋珩接过手机后面色仍旧阴沉,周身散发着闲人勿进的低气压,打开手机的同时挥挥手,告诉他可以走了。

小林一步三回头地将门带上,“咔哒”一声轻响,偌大的会议室里只剩周晋珩一个人。

手机这时候也顺利打开,看到壁纸上天真笑着的小傻子,周晋珩破天荒地没有不耐烦地赶紧滑过,而是盯着看了许久,直到屏幕超时熄灭,小傻子的脸突然消失在视线中。

心口沉甸甸的,像被什么重物拖着往下坠。周晋珩深喘几口气,努力压住心中恣意蔓延的不安,再次点开手机,解锁。

几乎是同时,手机接连震动,上次在信号不好的颁奖礼场馆没能收到的短信同时涌入。

直到手机彻底不震了,周晋珩才挪动僵硬的拇指,点进短信界面。

十几条未接电话提示,全部来自“a灰灰”。

小傻子不知道他那天醉酒后把手机关机丢在车上再没碰过,更不知道他回到首都工作时干脆买了个新手机,顺便换了新号码。

小傻子什么都不知道,只记着他答应过的事,一遍又一遍地打早已被他遗弃的号码,盼着他回来一起过生日。

来电的时间很有规律,从下午六点到隔天凌晨一点多,每半个小时一通电话,像是生怕打扰他,周晋珩甚至能想象到小傻子拨电话时的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的样子。

一定还准备了鲜花和蛋糕,他最喜欢的白色,他最钟情的口味。

放下手机,周晋珩闭了闭眼睛,这两天既要忙工作又要到处找人,此时四下无人,疲惫悄然爬上眉间。

除了累,让他不想睁开眼睛面对的还有因为这串未接来电忽然涌入的记忆。

他想起来了,生日那天他喝得酩酊大醉,从旁人口中听说方宥清回来了,冲动之下开车前往机场,半路上被冷风一吹,才觉得这个消息漏洞百出,分明是在跟他开玩笑。

他记得自己意识到被骗后的恼羞成怒,也记得自己是怎样把开玩笑的人揍了一顿,独独忘了被扔在后座的手机,还有跟小傻子的约定。

作者有话说:下章就知道了。

第九章

比赛结束的第二天,江家母子三人没在首都逗留,买票即刻回程。

走之前抽空拜访了几个亲友,除了易晖的恩师,其他都是江父生前的朋友。聊到过去的事,开朗如江雪梅也忍不住落泪,易晖在旁边默默听着,对江家有了直观的了解的同时,对母爱的伟大无私更是深有感触。

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经过一个以湖光山色闻名的公园,江雪梅指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对易晖说:“当年我和你爸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里。他为了我辞去收入优渥的工作,来首都从头开始,当时我就想啊,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取名叫‘晖’。”

没等易晖做出反应,江一芒先不乐意了,鼓着腮帮子埋怨爹妈偏心,名字都先取男孩的。

在江雪梅哄女儿的过程中,易晖脑袋抵着窗户,把过往关于家庭、尤其是与母亲有关的事回想了一遍。

或许又是冥冥中的巧合,他的母亲也曾告诉过他,“晖”取自“万物生光晖”,希望他永远沐浴在阳光下,乐观,自信,无忧无虑。

可是他让她失望了。

他把所有生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人身上,终日如履薄冰,患得患失,用大智若愚掩盖自欺欺人,最后落得那样惨淡的下场,除了他自己,谁都怪不得。

回到小镇,易晖先依约去拜访刘医生。

去首都之前,易晖曾以短发形象与他见过面,并在他的循循善诱中放下戒备,半遮半掩地诉说了一些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