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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富一代(97)

作者: 万世听冬 阅读记录

而韩连翘却是寝室中唯一一个没有疏远她的,当然她是没来得及,韩连翘救人那是因为自己能把人救上来,如果因为能救却没有采取行动的话,发生惨案她绝对也不会原谅自己,更何况那是认识的人。

不过后面的事就超乎了韩连翘的想象,没想到楚云的家世这么厉害,她本身也比较讨厌麻烦,而她又比寝室其她人知道的多,估计楚家这几年都不会安生,虽然也想疏远楚云,毕竟对于她来说,楚家再怎么厉害,她也无事可求,所以这段关系对她来说可有可无,反倒是怕针对楚家的人会涉及到自己,所以也想远离她。

不过韩连翘动作慢了一拍,就被楚云给缠上了,楚立群不是为她们俩请了几天假吗?两人这几天就一直待在一起,等回了学校,韩连翘就打定主意要开始疏远楚云,结果没想到寝室里的其他人动作那么快,楚云自然感觉到了,他在楚家也是被娇宠着长大的,面上不显却还是有自己的一份骄傲,也不可能去低三下四的去找她们,就更加缠着刚打算实施疏远她的计划却还没来得及实施的韩连翘给缠上了,如此一来,韩连翘也不好再雪上加霜,也就便认了。

而前几天下水,韩连翘虽然没出什么事,但她手臂上的伤口却被水泡得发白,那时出门的时候,她觉得伤口已经愈合好了,就没有再包纱布了,结果被水泡过后伤口也隐隐有些作痛,这几天也更加沾不了水,所以韩连翘索性又将伤口给包扎了起来,楚云问的就是这事。

“没多大的事,估计明天就能拆纱布了,”韩连翘也不喜欢在手上包一块纱布,如果不是怕伤口恶化她早就拆了,楚云也知道她的想法,天天就盯着她,生怕韩连翘把纱布给拆了。

“晚上我先看一下,如果可以才能拆,”楚云还是有些不放心,想要自己亲眼看一下,是否情况与韩连翘说的一样。

“行了,中午了,”韩连翘看了一下手上的女士手表,这是海鸥牌的,是她考上大学后,二哥特地给她买的,也算是花了大价钱,不过那时二哥已经挣了不少,自己的妹妹考上了大学,自然不吝啬花钱,韩连翘来东都时,还塞给了她五百块钱。

考上大学,韩连翘可以说是发了一笔不少的财,光几个哥哥直接给她拿的现金就有两千左右,更何况还每人为她买了一份礼物,大哥因为还在农村务农,挣得不多,但还是为她买了一身衣服,二哥买的是块手表,三哥则给她买了个收音机,这也是知道韩连翘比较宅,怕妹妹天天待在学校里给待出病来,而且那里又是东都,可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所以特地找门路买了收音机给她,想让他在不上课的时间里可以听听音乐啥的,而四哥直接给她买了一台相机,只不过韩连翘嫌麻烦,毕竟光胶卷就是一大堆,本来要拿的东西就很多自然没有把它带来。

“今天去哪里吃饭?”楚云穿着鞋子,又扭头问韩连翘。

“听说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面馆,好像厨师是北方人,你不是喜欢吃面吗?今天就去那,”自从军训结束后,食堂就没有再给大一新生特意做菜,于是就跟学长学姐们一样吃普通的食堂,韩连翘就只军训结束后的第一天,在学校食堂吃过一次午饭,那味道简直不想回忆第二次,韩连翘以前从不挑食,那是因为她娘的厨艺很好,她根本挑不出来,就算是村里爱找茬的妇人也说不出韩氏厨艺差的这种话,可吃了那一顿饭后,韩连翘也抗不住,食堂的厨师做什么菜都爱放点糖,要不就比较清淡,可能与他们这里的习俗有关,嗜辣的韩连翘连清淡点的菜都吃不惯,更别说这些甜的菜,于是就成了外面饭馆的常客,而同样不是本地人的楚云就跟她搭伙,她也吃不惯。

来到新开的这家面馆,两人走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面馆里面的装潢虽然不是很好,却也十分整洁干净,就连饭桌也没有沾上油污,韩连翘第一印象就很好。

“一碗炸酱面,一份蛋炒饭,再来一份青椒炒肉和水煮肉片,”楚云以前也不怎么吃辣,结果韩连翘顿顿吃了,她就没忍住,嘴巴辣得通红也还是要吃,现在也习惯了吃。

老板娘写了菜单就递向后厨,刚想给两人倒水,就看见门口进来四位打扮奇异的青年,别称混混。

第一百二十五章 误伤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应该是混混发展最迅速也是最多的时期,这个时期,各种潮流进入内陆,社会发展也比较快,老百姓接收新事物的能力也比较强,古惑仔也从电视中进去年轻人的世界了,特别是他们的义气,让一些热血沸腾的人恨不能马上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于是就衍生出了这种时代特有的人物。

十几二十年前,人们称那些偷鸡摸狗且不干正事的人为混混,十几二十几年后的今天,混混却与有钱挂上了钩。

但他们做的事却还是上街头吹口哨叼烟卷一般的无所事事,可穿的行头却不一般,他们永远是走在时代潮流的一批人,当然大多数人看不懂他们的潮流,就如韩连翘,春熙市也有混混,却不成气候,只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穿的东西都是些假贷,质量也差,这些都是假混混。

而真混混就像眼前进来的这四个人,一双DIADORA是不可少的,东都的混混们叫它“喋咧哆啰”,这“喋咧哆啰”原本是东都方言中的象声词演化而来的,汉字名字叫做迪爱多纳,这种鞋的鞋底是橡胶的,而分辨真假的办法就是看它的鞋底,这种鞋的鞋底会越穿越黄,穿到最后会成了一种很顺眼的黄色,这种鞋一般三百多一双,一般假混混可买不起,一般买假鞋或者用水彩颜料和碘酒自制,而这种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四人身上穿着梦迪娇的衣服,韩连翘听说梦迪娇在春夏秋三季中几乎是这些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混混唯一的选择,一件长袖或短袖最便宜的也要八百元一件,而且这种牌子的衣服类型花样很多,价格也大不相同。

穿了裤子也是标配,千篇一律的太子裤,所谓太子裤就是贴腰、中间比较肥大、下口收小的西裤,裤腰打褶,四褶起,越多越好,最多十几褶,褶子多裤腿才够肥大,这种裤子被风一吹,哗啦啦的,在旁人看来有些傻,他们就是追求这种风格。

可以说来到东都,韩连翘见过的混混没有一百,也有几十,这些混混经常来学校附近游荡,有时还会与脾气暴躁的学生发生冲突,其实大学里没有几个人看得起混混,觉得他们不正经,不过照楚云的原话:那些人明明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混混活的潇洒,义字当先,而大部分大学生墨守成规,穿衣打扮生活费都比不上混混,厌恶的另一面就是羡慕,嘴上不屑,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的羡慕。

四人走进来,在韩连翘和楚云这桌隔了半米过道的位置上坐下,旁人一看他们的打扮就会觉得想躲开,所以除了台球室、游戏厅之外,普通的商家不怎么欢迎他们,面馆老板娘明明正与韩连翘倒水,见这四人独自找了个位置,不敢让他们等,就忙上前拿干净的杯子给他们倒水。

不过,这四人打扮像混混,但他们的一举一动却总让人感觉有些违和感,韩连翘以前见过的混混不管在什么场景,声音总是很大,感觉一刻也安静不下来,而且嘴里脏话与所谓义气齐飞,让人听了十分厌恶,哪像这四人这么安静,也没有翘起二郎腿,脸上还挂着严肃的表情,忽然坐在外面靠里的那男人看了韩连翘一眼。

正偷偷打量他们的韩连翘被逮了个正着,她不好意思的把头转回来,却还是能感受到那人的视线,韩连翘的耳尖在他的注视下瞬间红了,而后好似还听到那人的轻笑声,韩连翘更加觉得不好意思。

“阿翘,你是不是冷?耳朵怎么红成这样,”楚云奇怪的看着韩连翘的红耳尖,韩连翘是背对着门坐的,如果外面冷,她坐在门口这里耳尖红还情有可原,但今天天气不似前几天冷,也没有吹风,所以楚云才会觉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