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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总裁(2)+番外

她要干什么,这一点有点难回答。

她07年来的魔都,09年遇到了李玄祯,再之后,她的人生就紧密的和这个男人联系在了一起。

这个男人把她带到了一个她过去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世界——哪怕用她最大的想象力去想,也是无法想到那个世界是那个样子的,如果只靠她自己的能力,那真是奋斗多少年都进不去的,所以从那时候就有人说她上辈子拯救了太阳系——贝克汉姆家的小公主是拯救了银河系,像她这种没有姿色没有身材脑子也不灵光情商也不高明,总之就是开局比较弱,人生所有的光辉都聚集在了一个人身上的现象大概也就是拯救了太阳系的程度,当然,要看李玄祯的颜值,她要拯救的范围好像是要扩大到猎户座螺旋臂上,但要再看李玄祯对她的态度,应该也就是太阳系了。

当然,太阳系也不是谁都能拯救的,所以,只从外表的生活来看,她未来十年过的还是不错的,如果重来一次,应该会更好。

她已经知道李玄祯所有的爱憎,知道他所有的习惯,如果再同他在一起,她不仅地位会不一样,也一定会生活的更舒服。

再退一万步说,知道未来发展轨迹的她,只要稍稍透露出来一点,就能令人惊讶。

但——那不是她要的。

那绝对不是她要的!

想到这里,她的眉轻轻一挑,能够重来一次,为什么还要过和过去一样的人生?

这一次,她要过自己想过的!

不和李玄祯有任何关系。

“杨楠!”一个惊喜的声音出现在她耳边,随即她就被激动的抱住了,猝不及防下,她差点弄撒了水杯。

“杨楠太好了!太好了!我还怕你赶不到,一直给你打电话,太好了!”

杨楠看着对面又蹦又跳的女人,有些恍惚。

这是刘珊珊,她是知道的。

后世闺蜜这个词烂透了,但这个时候,她们是真闺蜜,真朋友,她曾经以为这份友谊能持续一生,就像那些博客里说的那样——当我们头发花白,还一起结伴出来喝酒,看着性感的小鲜肉,点评他们的肌肉。

但事实证明,闺蜜这个词之所以会烂,是因为真的发生了很多烂事。

而她们的烂事,就发生在这个时候,不,或者说是,昨天。

“杨楠你怎么了?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不舒服?”刘珊珊小心的打量着她。

她压抑着要翘起的嘴角,张开嘴:“嗓子疼。”

浓重的沙哑,刘珊珊捂住了嘴:“你、你的嗓子……”

杨楠垂下眼角,是啊,她的嗓子。

“你、你一会儿还怎么唱?”

是啊,怎么唱呢?

上一次,她也是遇到这样的事,仓惶失措,还要安慰仿佛比她更紧张无措的刘珊珊,然后等到上台,只有勉强的唱,虽然她尽了最大的努力,结果还是不出意料的落选了,而和她相反,状态良好的刘珊珊顺利晋级,再之后就有娱乐公司签约,有经纪人指点,虽然最终也没有大红大紫,可大小,也算是个明星了。

如果不是五年后她们在相遇后的彻夜长谈,她根本就没怀疑过她。

当然,她是有过疑惑的,为什么就在她们要进入第二轮选拔的头一天晚上,刘珊珊非要拉着她喝酒,而且还要喝的酩酊大醉。

但是这点疑惑也只是疑惑,她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刘珊珊和胡东的狗血爱情也不是什么突然出状况了,在这之前就闹过很多次,每次都如同电视剧,什么街头痛哭,什么割腕明志,什么赌天发誓,统统都来过,这深夜大醉,真的不算什么,至于为什么她喝多了酒难受嗓子哑了,而刘珊珊还神清气爽如同做了桑拿,那真的只能说是命了。

命里该人刘珊珊吃这碗饭,而该她,遇到李玄祯……

嗯,认真说起来,恐怕大多数人还会选她这条路?

“你不是要唱《海阔天空》吗,这还能唱吗?”刘珊珊担忧的看着她。

自然是不能的,这首歌虽然没有太多的高音,却是一首经典摇滚,许多地方对音调都有要求,她现在这么一副破落嗓子,再努力,也是唱不好的。

“要不你换歌吧。”刘珊珊继续道,“你这嗓音,我想想啊……唱蔡琴的,要不……孟庭苇的?”

她给着建议,听起来仿佛靠谱,蔡琴的歌一般音量比较低,如泣如诉,她这破落嗓子倒是能唱一唱,孟庭苇的虽然有小清新的范,但也有不少是低音的,选一首也能去试试。

但这两个,都不适合她。

她之所以选《海阔天空》,是因为这是她唱的最好的一首,其实黄家驹这首歌并不适合女生唱,但她就唱这个有感觉,一直到很多年之后,她偶尔在台上唱一次,还会赢来很多掌声,后来不知是谁发到抖音上,还火了一把,惹的李玄祯很是不高兴了一番,那天晚上没把她折腾死……

她摇摇头,把思绪收回来,开车这种事可以以后再想,现在还是想想接下来的事吧。

“也是,这两人的风格都不适合你,但你适合的现在不好唱出来啊!”刘珊珊发愁的看着她,“你这嗓子能不能再拯救一下,我去给你买点喉糖吧。”

“你知道哪儿有卖的吗?”

她开口,本来一副就要冲出去的刘珊珊怔在了哪儿——好像,有哪里不对?

这个时候杨楠不应该说不用了吗?

不应该说她也快比赛了吗?

不应该说自己没关系吗?

怎么是这么一副,你如果要出去就快去的样子,而且……还用词这么艺术?仿佛并不强迫,但又在催促?

她吸了口气,到底没敢再说自己去,而是露出一副为难的架势:“这附近,好像是没有药店。”

杨楠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的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一次,刘姗姗和上次一样,没有后悔没有补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已经经历过了,倒也说不上多么难过,可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遗憾。

朋友这个词,说起来很简单,却也很难。

要性情相投,想彼此包容,还要有缘分有时间能在一起。

否则哪怕像伯牙子期,如果不是一个有时间弹琴,一个有时间听琴,又正好在那个时间遇到一起,那也不会有什么千古知己。

她和刘珊珊,过去真是朋友。

她不会化妆,刘珊珊手把手的教;

她不会挑衣服,刘珊珊一件一件的帮她选;

她不会唱的歌,刘珊珊一句一句的给她演示;

所以,这一次的事,哪怕刘珊珊做的这么明显,这么没有技术含量,她也没有往她身上深想,哪怕她签约娱乐公司后再没同她联系,她也没去想过别的;所以当五年后,他们在老家相遇,她还是能拉着刘珊珊的手大叫,一起在喜来登的酒吧里坐到十二点,最后又拉着她一起回到自己的房间。

那时候,她还以为自己找回来一个朋友,直到刘珊珊冲着她大喊恨她。

甚至当她说第一声恨她的时候,她都还以为她是在开玩笑,直到她不断的说不断的说,看向她的目光也充满了仇恨,她才知道她是说真的。

“你为什么……恨我?”她完全是懵的,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对不起刘珊珊的事情,她做过很多错事,也伤害过不该伤害的人,但她没有对不起刘珊珊。

当刘珊珊被人嘲笑的时候,是她站在她面前,把人骂回去的;

当刘珊珊犯懒不想上班的时候,是她主动加班,完成她的工作的;

甚至当刘珊珊同胡东吵架,也是她不断的调解——然后,每次都站在刘珊珊这边。

难道说是她调解错了?可至于这么恨她吗?

“凭什么你能这么好命?凭什么你过的比我好!”

刘珊珊咬着牙瞪着眼,一字一句,恨不得将她除而快之。

她回答不出来,她能理解嫉妒,能理解失衡,但是,她真的不认为自己过的比刘珊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