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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店打工日记(15)【CP完结】

作者: 卡门 阅读记录

罗密欧十天后就出来了,到时又是一条好汉。

不知道他具体在哪一个局子里,我该用什么名义去探视呢?

正在胡思乱想,手机上显示收到新消息。发信人居然是那个许久没有理睬我的马哲老师?

他:我看到本市大检查的新闻了,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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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一些XX部门到店里吃拿卡要的事情,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太敏感太碰触高压线。

第54章

哎哟,这是啥?

我顿时乐了。还以为马哲老师已经被吓跑了,没想到这关口居然看个新闻都能想起我来。

我回复:“一点也不好,被抓了。”并加上一个哭泣的包子表情。

老师回复我一串点点点:“……”然后问:“被处罚了?”

我回复:“嗯,拘留十天。还要罚款。”

界面上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但是之后好一会却没有信息进来。

我把界面关闭,看别的去了。

马哲老师果然是马哲老师,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估计根本就没和局子打过任何交道。不要说卖淫嫖娼、酒驾、吸毒、贩卖假货、偷盗或者打架等等,估计连闯红灯或者违停都没干过。

我要是真被条子抓了,手机会在第一时间被没收,怎么还能看到他发来的信息并且回复呢?一看就是没经验啊。

我从领班那里问到罗密欧具体在哪个拘留所。

拘留分四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只有被刑事拘留的人会进看守所,等判刑后转进监狱服刑。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卖淫嫖娼这种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是属于行政拘留,进拘留所。里面虽然管饭,但就吃些馒头稀饭咸菜腌萝卜,想吃像样的饭菜得另外花钱。洗漱用品得在里面花钱买,不能带自己的。也不许送饭等食物,为的是防止有人意图杀人灭口危害被拘留人生命安全。

所以,我能做的就是送钱和换洗衣物过去,希望能让罗密欧在里面日子过的好一些,不至于太惨。

我在罗密欧的衣柜里一通翻找,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想:我该用什么身份去呢?说是同事,岂不是自投罗网?兄弟?老乡?同学?籍贯、年纪、口音全不对……管他的,船到桥头自然直。送几件换洗衣服而已,而且送钱过去还能给他们创收,哪有给钱还不要的。

收拾完,看了眼手机,居然有马哲老师的新信息。收到有二十分钟了,刚才忙活没注意。

他:“出来时我来接你,回来上学吧。”

我汗,这老母亲似的呼唤是闹哪样啊。我都说过多少次了,我又不是学生,上个毛的学。

于是我没理,直接关闭界面,把手机揣进兜里,提着包就出门了。包不大,夏天的换洗衣服占不了多少空间。

外面热浪滚滚,烫的人皮肤疼。拘留所不是很远,坐车很快就到了。

只要不是食物或者危险品,钱和衣服都没问题,问题是警察叔叔问我与罗密欧的关系。说是只有家属才行,要凭家属拘留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他们跟我解释,家属就是指近亲属,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这种。

我懵逼了,父母子女兄弟啥的,我绝逼沾不上边。想了想,最后我说:“是夫妻。”

边上一个警察叔叔立即喷了,跟我对话的警察叔叔一脸“你逗我呢”,说:“领证了?”

我说:“领证的。”

他说:“据我所知,在中国两个男的不能领结婚证。”

我说:“在台湾可以领。”

他扶额,大幅度地运动着面部肌肉,说:“那是在台湾。”

哼。

我举起右手放在心脏所在心口处,说:“宝岛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可以搞一中一台。”

跟我对话的警察表情像霓虹灯似的五颜六色。

边上的警察狂笑到咳嗽,抚着胸口拍拍同事,说:“好啦,就这样吧。难道你还要他出示结婚证吗?他们都是同性恋者。那个被拘留人本来就是因为同性卖淫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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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4日,台湾司法院称:现行《民法》不许同性婚姻是违宪的!并称立法院将在2年内完成修正和制定,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性婚姻将自动生效。

也就是说同性婚姻最晚将于2019年5月24日实现。中国台湾将有望成为亚洲地区首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地区。

抱歉,没能在预定更新的时候更新,我感冒了,头疼鼻塞鼻涕咳嗽头疼流眼泪~~好惨啊~~T-T

最近发生点事,GAY吧的一个牛郎来给老板告状,事情是这样的:

BAY吧里的领班,要那些牛郎跟他睡,不睡就不给分钱。因为客人付账都是付到店里,扣去台费后,再由领班下发给相应牛郎。所以绝大部分牛郎迫于压力不敢不同意。于是宿舍里的牛郎几乎都被他睡过了。只有一个直男坚决不答应。(没错,GAY吧里的牛郎也是有直男的。为了钱啊,摊手。)

主女客的牛郎领班,和主男客的牛郎领班,是不同人。我私下把他们称作女部和男部。

女部没听说这样的事,想来也是,那些都是钢铁直,才不会对同事有兴趣。

男部就不同了,我只是偶尔去晃了一次,眼角就瞄到两个小家伙偷偷啾了一下。哼。

GAY吧领班的行为,应该算是职务性侵了吧。额,想想老板也真头疼,烦心事真多,还得帮下属擦屁股安抚人心。

第55章

东西他们收下转交,但探视还是不用想了。我的说辞毕竟只是说辞而已,我拿不出任何可以使之成立的证件。当时我还想了下要不要找个做假证的弄一张台湾结婚证出来?不过还是算了吧,专门弄个假证就为了给警察看,这纯属脑残作死。反正罗密欧就待十天,不会有危险。现代信息社会,在里面真要出啥事了,头大的是警察他们自己。

没办法,我只能乖乖从拘留所出去。

由于太阳太毒辣,我没有走路中间,而是特意在阴影里贴墙走。我这么走,别人也这么走,而阴影只在一侧有,于是和迎面而来的人不可避免地狭路相逢了。

来人发出疑惑的声音:“……诶?”

我抬眼一瞧,卧槽!居然是马哲老师。

他说:“你已经出来了?”

我想起自己之前随便给他发的信息是宣称自己被拘留了。没想到,他居然会找到这个拘留所来。不过想来也是,拘留所这种地方在固定区域就是固定的位置,又不会像便利店似的到处都是,猜也猜的到。就像市政府大楼就是那个市政府大楼,不会有第二个。

这遇都遇到了,我硬着头皮点头:“嗯,我表现好,争取了宽大处理,所以稍微待了一下就放我出来了。”

他点头,说:“那就好。看来我来的挺巧的。”

我尴尬地笑笑,可不是来的巧嘛。我还以为他信息上说的要来接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他招呼我:“来,我送你。”

有人愿意接送我,我自然是乐意之极。虽说S市作为一线城市公共交通十分发达,但这大夏天的来回倒车毕竟不是啥愉快体验。

马哲老师是自己开车来这拘留所的。汽车价格比罗密欧的要低两个档次,属于真正一般上班族上下班代步工具的程度。想想挺讽刺的,大学人民教师的收入,比不上一个进拘留所的牛郎,而且差距不是一点半点,甚至可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即使累死累活成了博士成了教授,如果不接项目不搞出点名堂,基础年收入也不过相当于人家一两个月的收入。而当牛郎,门槛之低低到只要长的好看就行。如果脑子灵活点,收入更是如同火箭一般往上冲。真实学历并不高的罗密欧,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罗密欧虽然自身是GAY,但其实并不会拒绝富婆的约单,谁会和钱过不去呢?他在富婆中也颇为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