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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时不晚(1)

作者: 莽者 阅读记录

为时不晚

作者:莽者

文案

一篇短文。复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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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时不晚

1

我今天去送快递。为什么要送快递?当然是因为我没有别的活可以做。为了养活自己,我只能去送快递。女性的快递员在这个行业里极其稀少,他们看我像看一个怪物一样,但是我不在乎。

我穿着快递员的衣服,戴着帽子,一般人认不出来我。不过这地址让我看得心里发慌。

可是身为快递员我又不能拒绝这个快递,不然我还能干什么?

我拨通了我曾经熟悉无比的电话。

2.

“你好,你的快递已经到了。,是送到你的门口还是放在楼下?”

“送到楼上吧,我今天休息不大想下楼。”

她什么时候这么懒了?

和她通话的过程当中她的声音没有明显的波动。

我把快递放在她的门前,敲了敲门准备转身离开。

“你走什么啊?”她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尖刻的轻蔑。

她恨我吗?我不知道。

“我得继续工作,我得养活我自己——反正你又不养我。”我没有回头看她——其实今天我没有快递了,明天就是我的休息日。

“你要不要留下来休息休息,喝点杯茶?”

“不用了。”

3

我现在正喝着她泡的茶。她以前不喜欢戴耳钉,也不喜欢化这么浓的妆。过了这么长时间,她的确有了一些的改变。但我还是我,那个邋遢不堪的我。

谁能想到我们曾经在一起有将近10年?

我们没有说话,就好像陌生人。

然后她开了口。

“你怎么干这样的工作啊?”

4

“做快递员来钱快,又可以看遍城市的全景。我觉得挺好的。”

“死鸭子嘴硬。”

“这是我们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面?”

“是的,也不是多久,也就三年半多一点吧,1264天。”

“咱们之间也没有通过电话。”

“我给你打过你没有接。”

“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

“你最近怎么样?”我回想着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清淡的妆容、眼角流下的泪滴——那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心动。

“还好吧,不算好也不算坏。”

“你最近有按时吃药吗?”

“嗯。”她的声音很冷淡。在我们分开之前,她从来没有对我这么冷淡过。她到底是恨我犯下的错误还是恨我和她分开?

5

下午5:00了,我应该走了。

我环顾四周,看着房子里的装潢——和我离开之前一模一样。我瞅着电视柜上好像有一个相框。由于我常年近视又不戴眼镜,所以我想凑近了看一看。

她把相框收了起来。

“怎么了?不让我看。”

“我为什么要让你看?和你有什么关系吗?”

“我只是问一问。那是你的女朋友吗?”

“是的。”

“你已经另找了人了?”

“对。”

“看上去不像啊。”

“滚吧。”她听上去的确是生气了。我转身就走。

“对了,”她问,“你的电话号码换了吗?”

“没有。我刚刚打给你的是我工作用的手机的号码,我原来的号码还在。”

6

分开了1260多天,我每一天都在想念她。

有的时候我会去我们曾经定情的那个商场。在那个地方她找到了监控的死角,在那里悄悄吻了我。

那个时候她才20多岁,很浪漫。

我有的时候希望在那个商场再次遇见她。这次把我的手伸进她的头发之中,我们一切重新开始。

我有的时候在想,我们分手之前几个月养的那只猫她是不是送给别人了。有的时候,我还在想我们同居的房子里的花朵。

7

为了和她在一起,我和我的父母决裂了。虽然后来我的父母的态度稍微缓和了一点,可是我依旧丢了我自己原来的工作——因为这工作本来就是我父母安排的,我还有什么脸继续做呢?

一开始的几年是她养着我。毕竟她是高收入群体,每天和法律文书打交道。后来我们两个都产生了一些厌倦。我开始给一些报纸投那种豆腐块一样大的稿子,稍微赚了点外快。可是我写的东西俗不可耐,我自己看着都恶心。可只有那样的稿子很有市场——最后我实在不能勉强我自己,就不写了。

8

很小的时候我就想当作家,特别是科幻作家——就像亚瑟·克拉克那样的科幻大师。不过后来,我的学习成绩实在太差——连一元二次方程都不会做。于是我只能成了专攻体育的特长生。

而她从小品学兼优。如果不是那一起意外,她会是一个很阳光的人——至少她的亲戚是这么说的。她在亲戚那边的阻力没有我这边的大,因为她在那起事件之后自杀了多次,她的亲戚们觉得她能够找到一个托付终身的对象就已经很不错了。

我们两个的人生本来应该是不会相交的平行线。可后来意外地相遇了。

9

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很尴尬,她哭着,我不如不知所措。我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对她产生了爱情。相对的,她并没有。

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跟她说:“我喜欢你。”

她的眼神当中闪过一丝震惊。随后她面色苍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声音。

她的嘴唇颤抖着,告诉我说她要考虑考虑。

没有一个人能接受那样的情感。尤其是像她那样经历过人世间最惨痛的苦难的人。

10

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她主动邀请我到她的家里。

没有多久我们就同居了。

我刚搬进她家里的时候,我骗我父母我在外和人合租。

我发现那个屋子毫无生气。虽然内里的装潢很华美,很有精英的范。可给人的感觉却是灰暗的。

为了让这间屋子有些生气,我特地把一些东西给打乱了。

她也并不是一个毫无娱乐的人。她也会看小说、看电视节目,我还陪她一起打游戏。

慢慢的这个屋子好像有了一些活力。

我们两个在这个屋子里一起睡觉、一起洗澡,在星光之下接吻。

我是她的第一个。那一瞬间我真的以为会和她一起到天荒地老。

11

我和她在一起的头一个月充满了惊喜。我从小在我父母的娇惯之下长大,根本不会做饭。每天早晨醒来都是她给我做饭——一般都是鸡蛋加上培根。

“我也是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才学会的,以前都是我妈给我做。”

我转念一想我不应该认输。所以我自己也尝试着给她做一次。结果我不会关火,只能立马摇醒了她。睡眼惺忪的她冲我做了个鬼脸,然后去把灶上的火关上。

我气我自己的蠢笨,她从厨房出来之后却给了我一个吻。

“傻瓜。”

12

晚上在我自己的出租房里,我在回想着这一切,想着想着就哭了。当你爱了一个人将近10年,你就是一辈子爱她的,只要有机会和她重新在一起,你就永远不会放弃。

我打开我自己的钱包。钱包里是我和她在电视塔底下的合影。那个时候我们才刚刚恋爱,都不敢一起出去——主要是我不敢,我害怕我父母的熟人发现我。

我和她之间的故事里最幸福的就是,她牵起我的手,在阳光之下漫游。

13

我一个月只休两次假一共4天。第二天早上我10:00才醒来,发现有未接来电,是她的电话。我赶快打回去。

“中午有机会一起吃饭吗?”

“当然,没有问题。”我尽量掩饰住我自己的兴奋。在我的梦里她经常提出这个请求。如果这是个梦的话,就让我永远活在梦里,死在梦里;如果我的梦醒了,就让我醉着醒,这样的话她可以一直伴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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