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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成了男神的心尖尖(29)

作者: 牛赛克 阅读记录

“等下,我要喝果汁。”

乔豆之把果汁递给他:“那我……”

“再帮我削个苹果,我手疼握不动刀。”

“好……”本来要走的乔豆之拿着刀开始削苹果,她削苹果的技术很好,苹果皮一直都没有断。

骆乔库看她垂着眼给自己削苹果的模样,突然回想起上一世交往的时候她也曾这样安静地给他剥橘子。

他们那个时候是聊些什么呢?那个时候豆之总是跟着他,他们之间其实没太多的共同话题,但她总是很开心的样子。带她去吃顿饭也很开心,忘记她的生日临时买根项链送她也开心,分别的时候总是恋恋不舍。

真是的,那样龟毛惹人厌的我有什么可喜欢的嘛,骆乔库几乎要吃自己的醋了。

“骆乔库同学,苹果削好了。”

所以为什么要叫我骆乔库同学?叫我乔库不好吗?

同桌之间叫亲密一点有什么的。

骆乔库接过苹果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吗?”

“嗯。”骆乔库咬着苹果不敢看她的眼睛。

“目前没有。”

“咳咳咳……”骆乔库被果肉给卡住了,开始疯狂咳嗽。

乔豆之手忙脚乱地拍着他的背又把刚才的果汁递给他喝。

“你没事吧?”

“你真的没有喜欢的人吗?”

两个人同时问道。

“其实你不用害羞,可以悄悄告诉我,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骆乔库作出大度的表情。

乔豆之为难道:“可是我真的没有。”

“喔,那好吧。”骆乔库的声音木然,他没料想到乔豆之的回应竟然会是这样。

“那我先走咯?有什么事情QQ联系。”

“行。”骆乔库失落地说。

乔豆之走后没多久骆央就上来了:“她就这样走了?半小时都还没到吧?”

骆乔库在床上翻个身背对她:“她来给我送作业的,当然是送完就走。”

“额……人家不会是还没答应做你女朋友吧?”

“要你管!”

第23章 情书

乔豆之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她随便吃了点东西后靠墙角站了半小时消化食物。

刚坐下准备写作业手机的信息提示音就响起来,乔豆之顺手划开界面只见骆乔库发来一条信息:“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然后,秒撤。

乔豆之有意戏弄他便发了一串省略号过去然后也秒撤。

这回骆乔库就真的发了一串省略号过来。

骆乔库:“你看见了?”

乔豆之:“嗯。”

骆乔库:“那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乔豆之:“不要。”

手机另一头的骆乔库把枕头卷成一团,以头撞枕,被拒绝了!第二次被拒绝了!

乔豆之见骆乔库迟迟不回信息,以为他是放弃了便放下手机。

信息提示音又响起来,屏幕也亮了。只见骆乔库的回复只有一个字:“哦。”

记忆中,骆乔库这个学期应该在法国念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追求杨周曼。他会这么快回来,乔豆之设想中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骆乔库在去的途中遭遇了打击让他彻底死心放弃了去法国的念头,什么打击呢?这肯定和杨周曼分不开,估计是用了比上一世更加具有杀伤力的手段,或许是杨周曼提早告诉了骆乔库她和尤利尔订婚的消息。

不管怎么样,骆乔库会对自己告白肯定是报复杨周曼的一种手段。

减了肥后的她也算好看,能入得了骆乔库的眼,又是同桌,可能下手也比较方便。

乔豆之翻着化学课本,冷静地想。

他上高中后和第一任女朋友交往的时间有多长来着?那个叫白婧的女生,有半个月吗?好像没有。

回想起来,白婧和杨周曼还有不少相似的地方,比如身高,比如笑起来的时候都有小酒窝,还有……

“啊!!我要学习!不要再想了!”乔豆之崩溃地挠着头,“学习,学习,我是热爱学习的祖国花朵……”

骆乔库这边“垂死挣扎”了一会儿后冷静不少,接二连三的暗示明示都被否决也不是什么好受的事。

“那个时候你究竟是怎么坚持喜欢我这么久的啊?”骆乔库站在卧室的窗口前自言自语。

按理说,乔豆之和骆乔库的上辈子不可能有什么交集,高三毕业的时候乔豆之正式向他告白他拒绝了。那个时候他还觉得乔豆之是在闹笑话,高二高三这两年,她喜欢自己的事几乎闹得全校皆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没有表态不就已经是拒绝她的最好证明了吗?不知道她为什么还固执地要“正式告白”。

骆乔库毕业没多久,杨周曼和尤利尔也从订婚这一阶段进阶到了结婚。

骆乔库上了大学后更是肆无忌惮,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在鬼混,骆央在那段时间和他吵架的频率也最高。就这样过了四年,乔豆之就像从来没有他的生命里出现过,不过那个时候的骆乔库完全没意识到这件事,他只意识到他和杨周曼之间确实没有任何可能了。

当确定这一事实后骆乔库反而松了口气,他慢慢从颓靡的生活里扭转过来,他大学四年发疯一样地玩,毕业后却把自己关在家里疯一样地学,连骆央都被他这奇怪的转变给吓到,不过闷在家里也总比在外面鬼混好,所以她也就不作评价。

骆乔库和乔豆之真就该这样没有一点联系,在各自的生命线上徐徐前进永不相交。

坏就坏在那叠信。

骆乔库忘了那天是在书房找什么材料,总之就翻出了一叠泛黄的信封。

这个年代,什么事情打个电话发个消息不能解决?哪有人会写信啊?

骆乔库有些好笑,他以为自己翻到了自家老妈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本来打算读一读取笑骆央的,却没想到封皮上写的收信人是他自己。

骆乔库来了兴趣,便把信拆开一封一封地看过去,那天他在书房花了很长的时间看这些信。

有的信很长,有的信很短,信里说的都是很普通的日常,有时也会提起他,带着害怕被读信人看出的爱慕。每一封的遣词造句都整洁又舒服,读完信仿佛认识了一个温和的朋友。

这肯定是个文科生。骆乔库想。

只有最后一封信是不同的,其它的信纸都是普通的格子纸,而最后一张却是用粉色的信纸写的,信纸的边角还长出托着小桃心的藤蔓,像是害怕收信人不知道她的心意,还在开头写了“情书”两个大字。

骆乔库笑出声来。

信的格式也规范得令人发笑,“亲爱的骆乔库同学:”顶格,“你好!”跳到第二行空两格。

骆乔库再度笑出声,先不说写情书这老掉牙的告白方式,光是这死板的格式就让人觉得不是在写情书而是在给领导写信。

亲爱的骆乔库同学:

你好!

迄今为止,我给你写了很多的信,这些信毫无例外都没有回音。我想你可能猜到我是谁,所以厌恶到把之前的信销毁,又或者你只是单纯地没有收到,不过我感觉后者的可能性要偏大一些。

但没关系,这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今后不会再打扰你,所以如果它有幸能被你读到,恳请你把它读完。

我今年二十一岁,喜欢你已经整整七年,七年前的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日子,不过你肯定已经不记得。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如同没有自己珍珠的蚌壳精第一次见到能照亮整个海底世界的夜明珠。

我知道,这个比喻糟糕透顶,但我没法再想出更贴切的形容。毕竟我是个理科生,平时接触最多的文字材料就是枯燥的实验报告。

我是个难缠的人,抱歉在你的高中生活里扮演了一个令人讨厌的角色,抱歉在不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跟你告白,如果你在读信的话必定已经猜出我是谁,现在最正常的反应是立刻把信给撕掉或者用烟头点燃它直至烧成灰烬,而我也可以在此处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