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海底森林(2)【CP完结】

作者: Dilemma 阅读记录

有些事情是经年累月留下来的习惯,哪怕三年了,也改不掉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他原本想去开陆见森的手机,可再三犹豫,还是忍住了,对方已经睡着了,侧趴着流口水,脸还是红着,刘海长过了眼,有一簇搭在鼻子上,随着他的呼吸抖。

过了好一会儿,向海才松开了手,手掌上留下了清晰见血的四个指甲印,展开的手指都带着抖。

他轻轻地抱起陆见森,迅速走进电梯里,上楼的间隙里他闻到陆见森身上的味道,有酒味,有一点烟味,但都盖不过他身上的奶味。

淡淡的,甜甜的。

只有他知道的。

回房间的时候姚承安还没睡,手里握着个杯子,满屋子的咖啡味,他皱了皱眉,只是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虚捂着陆见森的鼻子,就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他没理会外面可疑的脚步声,落了锁,把陆见森放进床里,思来想去,还是盖着被子替他把衣服换了,没做任何越界的事,除了那时候衬衫下的一点风光,他甚至都没怎么触碰到他的身体。

做完了这一切后,向海才坐在了床头,就着夜灯那点微弱的光,看陆见森的睡颜。

他睡起来倒是比以前安静了,记忆中的圆脸蛋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瘦削的瓜子脸,五官倒是深邃了不少,睫毛细密地叠下来,向海像受了蛊惑一般,伸出手指去碰。

陆见森也像是知道似的,身子一侧,手就搭了上来。

“哥,哥,你去哪里……”

陆见森的手很烫,他的手很冰,两相对比,触感像是被放大了千百倍,每一寸都像是有蚂蚁爬过,噬咬着他的血肉,要他痒又不能挠,动也动不得。

“我在,我在这儿。”向海低下头,凑近他,呼出来的气都能混在一起,“团团乖,睡觉了。”

“嗯……”陆见森动了动脑袋,头碰到他俩相握的手上,“你在就好。”

向海觉得自己心里大概是起了海啸,防线瞬间崩塌,感情像泄洪一般涌出。

他再无法抑制地抚过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身体,他所有隐秘的地方。

这是他的陆见森,他的竹马,他的团团。

他最珍爱的瓷娃娃。

作者有话说:

受是双性,后面有生子剧情—— 这篇文的背景是美西某大学,尽量不出现英文,偶尔出现会解释的。 姚承安是个American-Born Chinese,父母是中国人但从小在美国长大。 然后很多城市会有中国城韩国城什么的,中国人开的店也很普遍—— 求收藏!求海星!求评论!求投喂!

第二章 扫把星

做完了所有能做的事以后,向海才靠着墙壁缓缓坐下,屋子里很黑,但他已经适应了这样的黑暗,视线跳过床上的人,扫过每一个角落,一种冷清感油然而生。

房间里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一盏落地灯,其余的家具不是没装就是还在路上,先前他对组装这件事毫无兴趣,现在这样看着,又觉得后悔起来。

实际上他不是那种享受单调的人,他在国内的家里,整间房都堆得满满的,有时候玩得起劲了,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

只不过大部分东西都不是他的,比如那个一米二的大熊猫,那一套玩具厨房,还有那个常年落灰的椭圆机,以及放在玻璃柜子里的各种收藏。

陆见森喜欢往他房里添置各种东西,然后找各种借口去他家玩,有时候他们只是坐在床上晒太阳,一晒就是一整个下午,他听陆见森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困了就钻到他臂弯里打个小盹。

那时候时间都是柔软的,晃晃悠悠地走不快,他看着陆见森微张的小嘴,摁着自己嘴巴,想吻他,又惴惴不安。

向海的目光最终定格在了陆见森唇上,不像那时候润得泛水光,倒是有些干得起皮,他站起身来,准备去外面烧点水。

一打开门就见姚承安姿势怪异地站在门口,他还没开口,对方就接了话:“我洗衣服呢,洗衣服,你不困啊,这么晚了……”

“别洗。”向海毫不留情地打断了他的絮絮叨叨,把身后的门紧紧拉上,拒绝的意思明显,“安静一点。”

“啊——好,好,我也觉得这么晚了不适合洗衣服哈哈……”姚承安讪讪地圆着话,后退着往自己房间走去,见向海完全没有理他的意思,又抑制不住好奇,“那个人,是谁啊?”

向海没有马上回答,他倒了热水壶里的水,有些愣神地看着水龙头里的水流哗哗地落下。

姚承安觉得有些自讨没趣,时间也不早了,困得有些无法思考,便打了个圆场:“哎,你不想说也没事,早点休息吧。”

“他是一个朋友。”向海总算是开了口,脸埋在阴影里,看不分明。

“朋友?以前没见过啊。”

“嗯,国内的朋友,来了这边读书。”

“哦,这样啊。”姚承安挠了挠后脑勺,“我看你这么急地赶出去,还以为是什么很重要的人了呢。”

“……没,”向海摁下了热水壶的开关,转过身来,“就是一个普通朋友。”

姚承安没听出来“普通朋友”的奇怪语气,他的中文只是交流没问题的程度,还不到理解词语的微妙含义,再加上人直得不能再直,根本想不到那个方面,也就没再追究:“这样啊,成,我睡了。”

“嗯。”

房间里又安静下来,徒留下热水壶烧水的蜂鸣声,向海盯着热水壶,手插进裤兜里,才发现陆见森的手机还在他这里。

他掏出来,拿在手里转着,手指敲在屏幕上,发出闷响来。

这竟是他几年前送给陆见森的手机,拿自己竞赛的奖金,和平时攒的零花钱,送了陆见森最新款的iPhone做十六岁的生日礼物,被陆见森父亲大骂了一通。

他至今都还记得陆父一身西装革履下班回家,看见他拎个礼物包装都没有的盒子递给陆见森,操起门口的扫把就追着他骂,说他小小年纪送什么不好,净知道乱花钱买这种荒废学业的玩意儿。

虽然那天他因为这事快跑断了腿,但结果还是好的,一方面是因为陆见森很开心,不知道是因为他送的手机还是他逃得狼狈,另一方面,陆父虽然没收了那台手机,说是十八岁以后才能用,但建议了他俩写信交流。

——他买手机的初衷也就是因为两人不在一个高中了,他的学校又是寄宿制的,陆见森为了等他晚自习下课到就寝的十分钟,要早早地在宿舍旁的围栏外等他,聊个几句,又要分开了。

他担心陆见森的安全,也不满足于这样短暂的会面,于是想平时多用短信联系,但写信了也没差,甚至更好。

信件只要及时寄了,一般隔天来一次,陆见森喜欢那种花里胡哨的信纸,上面还有些很矫情的文字,有些他觉得有意思的还要拿签字笔描一遍。

信的内容也多,一般都洋洋洒洒的三大页,讲他昨天吃了什么,学了什么,干了什么,梦见了什么,和父亲打电话时又说了什么。偶尔还会夹一张试卷,往往都是分数惨不忍睹的理科卷子,要他教他要怎么订正。

总之他总是要拿整整一个钟头的时间仔仔细细回复陆见森,卷子上也详细地标出解题过程,甚至还会出点题给他巩固。

他平时话不多,陆见森其实话也不多,他老觉得说话太多很累,更喜欢往他身上蹭,写信极大增加了他俩之间的交流,也让他们的对话有了记录,他们之间的每一封信他都好好保存着,还备份了一份电子版,时不时回味一下,一翻一天就过去了。

一晃眼三年了,三年里他没有回过国,也没有再见过陆见森,但他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生活在他的世界里,从未淡去过痕迹。

他抚摸着手机屏幕,上面贴了张磨砂的膜,摸起来很粗糙,发出沙沙的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