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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二哥(1)

作者: 风吹草低见男男 阅读记录

文案:

他们的二哥去世后,陪他走到最后一刻的三哥将二哥葬在最喜欢茶山水库附近,以小六的视角讲述二哥在他们人生中特定阶段经历过的种种,二哥在有的人心中不过是匆匆过客,而在有的人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内容标签: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二哥,高骏良,三哥 ┃ 配角:我 ┃ 其它:

第1章 开篇楔文

楔子

爱情,本无对错,一旦加之在同/性恋之上,多少让人感到惊讶、愤怒、扼腕惋惜,正如高骏良陷在爱情之中,不管他是活的清楚,还是迷失自我,至少他的内心深处有一个人让他不能忘怀。

生活,因为平淡而使其丰富,又因为丰富而又归于平淡,多年后,当其他兄弟成家立业后,疲于生计,也许他们会忘记其他兄弟的外貌,忘记手足之情,却无法忘记那颗鲜活的生命曾因放弃生活,甚至放弃生命去追寻梦想的二哥。

生活,一个极端的现实,爱情,一个极端的虚幻,是否存在一个支点使其保持平衡?

非原创声明

古有七仙女,今有七个我,外有七个小矮人,中有七个葫芦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有这种幼稚的想法。想必七个相似事物聚在一起,必然有莫大的关联,遂写此篇文章。又因时间仓促,精力有限,写两三万字自娱自乐。那些生老病死的剧情如有雷同,纯属借鉴,当然那种出车祸、得癌症的烂大街剧情,本人还是不屑于抄的。

每个人的风格不一样,我更喜欢在落笔之前想好结局。

我不擅长用几十万字让主角们经历各种磨难后,眼见就要圆满落幕,结局突然就有其中一方发生意外离奇死亡,虽说有博取读者眼泪之嫌,但我更觉这是在玩弄读者感情。与其说我一步步把主角写死,倒不如说让读者提前接受这个结局。

无论写作过程中心境发生各种变化,我相信尊重故事结局要比言不属实更重要。

第2章 第 2 章

01

1972年冬末,岁月料峭,寒杀年少。

比我小1岁的七弟出生后,我们一家九口,挤在用泥砖瓦房砌成的30平方米的矮屋里,门口进来便是厨房,厨房转一个弯是吃饭用的餐桌,再转一个弯是房间,整个栋房子的布局呈现一个“巨”字。这便是我们家,坐落在永安街尽头的贫民窟里。

尽管房间里暖和,却不够温馨。

大哥正值叛逆青春期,已经长得比父亲还高一点,如果大哥的胸膛再厚实一点,气势上再强硬一点,恐怕能够与父亲分庭抗礼。此时大哥正与父亲怄气,两人吵架不需要什么理由,光是看对方不顺眼这一条,就能够让两人吵上一顿晚饭外加半支烟的时间,如果不是大哥现在已经有了工作,父亲会直接捏紧拳头揍大哥一顿,就像大哥小时候。所以父亲出手之前,不得不再三掂量。

二哥在吵杂的环境中,自顾自的写作业,父亲转而把矛头指向二哥:所有人读书,谁去种田,谁去养马接着,父亲把二哥碍眼的课本扔到地上,叫二哥滚到外面去写作业。起初,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发生的这一切有什么不妥,只是遵循着“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的规律。父亲骂人是家常便饭,父亲打小孩如同吃完饭后用手背抹去嘴边上的油一样简单,这一切在外人看来不正常的,在我们家如同肥皂剧一样,一天一集,每集的人物都一样,只是剧情稍微有点改变。

四哥和五哥是一对双胞胎,别看他们现在粗短的手,又大又圆的肚子,还虎头虎脑的。两人同样具备发育成父亲那般雄壮体格的潜质,只是他们年纪尚小,正在为争夺一架纸飞机的控制权,小拳头你来我往,却没人喝住他们。他们没用上牙齿相互撕咬,所以性质就像小猫小狗之间斗争。

父亲说,会打架的才是他的儿子。

父亲说,熊孩子们,有人养你就该知足。

父亲说,从我出生就睁着大大的明亮的眼睛瞪住父亲的那一刻,从我出生到现在就没哭过一次,父亲就知道只有我长的最像父亲。

可惜的是,我穿着开裆裤,刚学会走路,牙牙学语时,便被人贩子掳走了。

事发当天,母亲正在厨房准备晚饭,她弯下腰把柴火推进灶里,然后手在围裙上扑扑灰,继续切菜。门口走廊的木盆里坐着七弟,母亲只想让我和七弟晒一下太阳,暖和的夕阳照耀在我们身上,却不知危险将至。

两个人贩子贼溜溜从侧面走过来抱住我们,如果不是七弟哭出来,母亲根本不会察觉,要知道她当时离门口只有几步之遥。

母亲发疯一样冲出去,只在人贩子手中抢回了哇哇大哭的七弟,而我像一只小狗被人贩子抱走了,跑远了。

父亲回来后直接给了母亲一巴掌,母亲这才从浑浑噩噩中惊醒,父亲外出找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父亲红着眼继续去上班,往后再也没有去找过我,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犹如大海捞针,尽管我是父亲最中意的儿子,可他还有6个儿子需要照顾。

从此,我只能永远的活在父亲的言语中,活在他们的精神世界里,而我,也只能在另一个幸福的家庭里,看着兄弟们在苦海之中挣扎,在烈焰中翻滚,有时候我宁愿被抱走的是七弟,毕竟他是我们当中最小的弟弟,哪个哥哥不疼爱自己的弟弟呢。

那年,父亲36岁。

02

清政/府垮台后,永安州改名永安县,最后才叫蒙山县,不过大多数人耳熟能详的是永安,很多名字中都带有永安的字眼,永安中学、永安街、永安桥、永安网吧……

祖父是清朝末年从东部逃荒至永安州,也有的人说是民国初期,但是死无对证,后来无人问津,也就没人再关心过祖父这个人。

只有父亲经常在我们面前谈及祖父当年活的何等威风,母亲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死一直的耿耿于怀。

祖父曾经被国民/军队应征入伍,但是祖父却中途逃了回来,那时国民/军在老蒋手里已经变了味,所以祖父始终不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祖父生前是一条远近闻名响当当的汉子,在马场帮雇主训练和看管马匹,更多的时候是为商队护送物资。

永安州与桂林交界处的峡谷,滋生土匪,经常有散匪、强匪、女匪出没,商队进入峡谷之前,往往休息片刻,不仅马要休息,挑夫也需要休息。众多商队集结完毕之后,沿着羊肠小道进入峡谷,马匹在前,挑夫迤逦在后。

土匪聚集崮顶,多隐匿在树木草丛之间,抢夺路人钱财。商队凭着人数众多,遇到土匪时,就命令挑夫拼命的往前冲,即使土匪掠去一部分物资,也不至于损失惨重。“跑担”一词由此而来,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跑的,父亲就见过有些男的还跑不过身材矮小的老妪。

祖父训练的马只听祖父一个人话,有一次,一帮散匪从山下冲下来,一个土匪去拉马匹上的货物时,那匹马扭过屁股对准了土匪,镶了铁掌的马蹄揣在了土匪的肚子上,土匪捂着肚子弯下腰,马蹄又在土匪脸上踹了一脚,土匪的嘴巴里全是血沫子和碎牙。

父亲10岁就跟着祖父走南闯北。

1948年,父亲15岁,两个土匪与祖父交战中,一个土匪被削去了左耳,另一个土匪被砍伤了右臂,第三个土匪绕到祖父身后捅了祖父一刀。

祖父的手中的刀就像长了眼睛一样,插进了后面土匪的脖子里。

祖父对着父亲大喊:“快把马匹赶走!”

祖父再次追上商队时,脸上全是浴血奋战后的激动,没想到刚刚还是铁人一样祖父,顷刻间倒了下去,有人说人死前有一段缓冲期,那段时间会无比的兴奋,不知疼痛,无所畏惧。

父亲眼含泪水,祖父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打了父亲一巴掌,把父亲的眼泪打了回去。祖父死后,葬在了永安州和桂林的交界处,那个地方叫做分水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