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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女主爱上我[快穿](77)+番外

赫天骐下意识往旁边挪了一下,莫笙靠了个空。

她僵了一下,又顺势侧躺到软座上,将腿搭上去,眼神勾人。

“这位不知名的小姐,麻烦你出去,把门带上,我跟我未婚夫要……”

莫笙顿了顿,挑挑眉,“你懂的。”

作者有话要说:林行歌:我不懂。

莫笙:呵,不就是我缠着你做的那档子事儿么!

林行歌:我说过,不会对你负责的,不要再跟踪我了。

莫笙:都说不是来找你的!

林行歌:这种小把戏,我一眼就看穿了。很抱歉,我不会吃醋。

莫笙:我刀呢!

吃瓜群众:亲,这边给您的建议,是直接送火葬场呢!

哈哈哈,感受到小天使们的热情了,明天开始尝试恢复双更,前段时间一坐久了肩膀就巨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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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公主病和真病娇总裁(3)

林行歌看向赫天骐,似乎在等他解释。

赫天骐也很无辜, 他是真不认识这个自称是他未婚妻的蠢女人。

莫笙则是直勾勾地盯着林行歌, “愣着干什么还不出去我以为你很着急和我撇清关系。”

“这位小姐, 你是跟踪我到这里来的”赫天骐越想越不对, 他明明才进来没多久。

莫笙刚才也是想起早上的事,火气上了头, 现在冷静下来, 觉得这样有点丢人, 随口瞎诌:“我在隔壁跟朋友小酌两杯,碰巧看见你们了。”

林行歌懒得拆穿,问赫天骐道:“碰上了也算缘分,赫先生先介绍一下这位未婚妻小姐吧。”

赫天骐“礼貌”地对着莫笙绽出一个笑容,“这位小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谁”

莫笙见对方真的不认识自己, 这才意识到,合着赫家连个照片都没给赫天骐看过, 说好的娃娃亲呢!

她“镇定自若”地坐起来,将乱发别到耳后, “顾青青。”

又补充道:“顾氏集团你总不陌生吧”

林行歌心底笑叹, 原来是顾氏,竟然让这样一个脑袋缺根弦的大小姐来拉拢赫家,真是没什么人了。

听到顾氏集团四个字,赫天骐脸上倒不像刚才那样不耐烦,却也没有变热络, 依旧沉声道:“顾小姐,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赫家和顾家只是合作关系,你一直自称是我的未婚妻,会让我很困扰。”

很好。

莫笙觉得自己的脑子一定是被铁锈坏了,才会以为他们两个的婚约是板上钉钉,冯敏只是让她单纯跟赫天骐培养一下感情。

原来赫家根本都还没这个意思。

她突然觉得之前的所作所为就是个笑话,比被一.夜.情的女人赶出家门还要可笑。

但是不能就这么灰溜溜地离开啊。

尤其,是在这个女人面前。

莫笙从桌上拿起一个空杯子,旁若无人地加上冰,倒入他们正在喝的龙舌兰,十分悠然。

“赫先生,本来你这样的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是我继母说我跟你有婚约,我也不想莫名其妙多出来的未婚夫把我绿了,传出去叫别人笑话多不好。”

她抬眼看向赫天骐,似笑非笑,“大概傻子都能看出来,赫先生对这位小姐痴心一片。”

赫天骐听到顾青青当场说出他的心思,面上挂不住,没有反驳这点,语气却十分不善:“我喜欢谁是我的自由。更何况,我确实不知道跟顾小姐还有婚约。这件事,我会回去找父亲问清楚。在此之前,希望顾小姐不要给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

莫笙冷哼一声,喝尽杯中酒。

洋酒入喉,又辣又涩,那烈性让她忍不住想流泪。

莫笙把杯子拍在桌上,起身要离开。

这本来是林行歌喜闻乐见的事,但她鬼使神差地上去抓住莫笙的手腕,对赫天骐说:“青青是来找我的,赫先生不要误会,她这个人爱吃醋,见不得别人喜欢我。”

说完,搂住莫笙的腰,柔声细语,“宝贝,我不该假装不认识你,别跟我赌气了,我们回家。嗯”

等两个人拉开门出去,赫天骐的脑海里还回荡着林行歌方才的话。

如果他没有理解错,林小姐和他这位“未婚妻”是一对

不可能!一定是自己在做梦!

顾青青的体质属于一杯倒,更何况是一口闷了龙舌兰这种烈酒。

莫笙虽不解搂着她的女人为什么说出那番话,但是被酒精侵蚀的神经容不得她多作思考,走出俱乐部的时候,就已经晕晕乎乎,要靠搀扶才能勉强站住了。

林行歌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疯了,明明让顾青青在赫天骐面前出丑,会更有利于林氏拿下此次合作,但是看到怀里这人眼底的难堪,身体已经先于思考做出了行动。

莫笙被丢上车后,就软绵绵地瘫倒,听到一个女人问她家地址,便胡言乱语道:“我家没钱!就算你把我绑架了,也不会有人来赎我的!我没有家……没有……”

说着说着,后座上的人就没了声音,小脸通红,不时吧唧吧唧嘴。

林行歌有些头疼,很不想带一个醉汉回家。

片刻后,她将车开到一个树坑前,认真地思忖,如果把人扔到这里,也没人会知道。

……

驾驶座上的人轻叹一声,启动车子。

半小时后。

莫笙整个人斜椅在林行歌怀里,脚步沉沉,舌头都捋不直。

“笑话!我万花丛中过!谁要你负责!你算哪根葱哪根蒜哪根路萝卜!”

“还有什么赫天骐,就是个大猪蹄!我还嫌一碰一手油呢!要不是我爸不在,我才不会因为那个女人的威胁就放下身段勾.引你呢!”

“我只想让爸爸像小时候一样把我当成掌上明珠,为什么那么难……那么难……”

女人碎碎念的声音逐渐小下去。

林行歌只是皱着眉,她不是顾青青,无法理解这些话里包含的心酸苦楚。

她只知道,看到对方这副样子,有种莫名的烦躁。

果然,不该带人回来的。

莫笙半梦半醒间,闻到好闻的香气,本能地往过去凑,将脸埋在林行歌颈间,使劲嗅了嗅。

温热的呼吸打在身上,林行歌白皙的皮肤泛出些许粉红。

“自己进去洗澡。”林行歌不喜欢此时的失控感,直接把怀里的人丢进浴室关上门。

十分钟过去,浴室里没有半点声响。

林行歌忍不住打开门,里面的人正七岔八岔地躺在地上。

林行歌:……

莫笙睡得正香,突然感觉凉飕飕的,身上的衣服一件件消失。

过了一会儿,热乎乎的水流打在身上,舒服极了。

不知哪里来的微凉的指尖划过后颈,让莫笙打了个激灵,很快,那抹凉意便被燥热替代,叫她一时之间找不到宣泄口。

莫笙半眯着眼睛,看到有一张脸在眼前晃。

她两只手抓住面前透着薄红的耳朵,傻笑出声。

“我不爱吃猪蹄子,我爱吃猪耳朵。”

话音一落,直直咬上其中一个。

“顾青青!”一阵痛意袭来,林行歌愠怒,“你信不信我让你淹死在这儿!”

莫笙松嘴,撇着嘴道:“顾青青是谁这里只有我,莫笙。莫问前程的莫,夜夜笙歌的笙。”

林行歌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胡话,只恨不得把面前这女人的脑袋按进水里,好让她闭嘴。

她是穿着衣服进来的,水沾在身上的感觉,很不舒服。

“猪耳朵真好吃。”这回,莫笙咬住林行歌的耳垂,口中温软轻轻划过。

作者有话要说:莫笙:你居然想把我扔到树坑里

林行歌:我就想想。

莫笙:请众筹给我换个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