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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水难收(1)

作者: 连山益 阅读记录

书名:覆水难收

作者:连山益

文案:

乐久久眼睛左上斜着,在想楚尘刚才眼中的笑,突然从椅子上跳了下来:“你,不再爱她了么?”

窗外,楚尘,和另外一个她,她将唇送过来,拢住他的脖子。

尘埃落定,楚尘突然将门推开,跑来问:“久久,自来你都压我一头,你…拎的清感情…爱情么?”

乐久久镇定:“拎的清。”

“你自然是拎的清的,” 她笑了:“楚尘怎么办呢?”

乐久久面色不变:“相忘江湖。你呢?”

内容标签:边缘恋歌 爱情战争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久久 ┃ 配角:楚尘 ┃ 其它:

PS:

1,全文存稿,放心入坑。

2,日更,月初万更。

3,不喜请默默点X,人身攻击X3反弹。

4,微博:晋江连山益

第1章

你有没有见过一种人,就是他什么都好,就是偏偏拎不清自己的感情?

我见过。

那个男人是我的青梅竹马,别误会,我这个人呢,语文不好,特别是成语不好,我一直以为青梅竹马是指一起光屁股长大的玩伴儿来着。

就是你家和他家住在一个小区里,一个出生了,另一个不久之后也出生了,在你们还不懂隐私,还不知道暴露身体的某个部位会羞羞的时候,你妈,和他妈,就在一起聊天,任由两个光屁股的娃娃肆意的玩。

不忌男女。

小的时候,他的朋友便是我的朋友;长大之后,他的女朋友便是我的闺蜜。真好,真贴心,知道我宅,连闺蜜都帮着找好了。

我有三个闺蜜,当然并不是说他只谈过三个女朋友,只是这三个女人对他来说分量重一些,他才介绍给我。那些之谈了三个礼拜两个月的,他说就不给我认识了。他知道的,我这个人慢热,刚和一个人熟了就被迫分开,显得他多不会为人做事,是不?

---

他不再喜欢辛慈了,我应该是第一个发觉的。

哦,对了,他叫楚尘。辛慈,是他经济独立人格独立算是一个成熟男人后的第一个女朋友。

那天,他完结了一个不小的案子,提着一瓶挺贵的红葡萄酒,穿着宽大裤衩子,提拉着家居拖鞋,用钥匙打开我家的门。唉,我又忘记说了,我和他住对门,我妈和他妈联合嘱咐他多多保护我这个单身女性的安全,所以他与我从来都是住对门,方便,保护。

他有我家的钥匙,作为一个自由职业的艺术宅,宅女有一个特点就是-懒!懒的起身开门,也懒的交男朋友。

那天,我正将两只光脚丫子垫在屁股底下,脊柱像大虾一样的弓着,双眼紧盯着电脑屏幕,一手握着鼠标,一手敲键盘,做着一个豪宅的装修设计。

他进门后,见我忙,便没有打扰,坐在一旁像社会精英人士一样一手晃着红酒杯喝着为自己庆祝着,一手拿着手机,右手拇指拨着屏幕,不知道看到了什么,脸上笑了。

你们能分出人不同的笑内在不同的含义吧?

能吗?

我能。

我当时余光看到他的笑,就停下手中的鼠标,扭头过来,问:“辛慈说什么了?”

我自认为和辛慈的关系熟的可以,我自以为和楚尘的关系熟的可以,就那么大大咧咧的探着头去看了。结果,看到楚尘对着笑的手机里的女人照片不是辛慈,而此刻,楚尘眼中的笑意还未来得及隐去。

哦,不是辛慈,就算是再漂亮,我对陌生的女人也是没有兴趣的。我回过头来,继续拿起鼠标又要沉浸在设计中,一秒,两秒,我握鼠标的手停住了,眼睛往左上斜着,在想刚才楚尘眼中的笑。

靠!不是辛慈,楚尘你干么用那种笑,那种笑呵,是从心底里引到眼睛里去的;那种笑呵,不是受人类理智所支配的,而是受动物分泌的荷尔蒙作用的。

那种笑,叫,心悦。

楚尘从小可是“别人家的孩子”,智商高的人都是一群极其敏感的人,他感受到了空气中分子的运动有些凝滞,知道此刻周身的磁力场变了。

有险情!楚尘躲避似得从我旁边的椅子上站起身来,走到餐厅中的酒柜旁边,要调一些乱七八糟的酒。

楚尘转着酒杯,醒着酒,我自幼的家教本来和他比也是不差的,可是宅了这么多年,有些忘记人与人之间交际的风度容止了,我光着脚丫走上去,一把将他的酒杯按在餐桌上,沉声问:“你不再爱辛慈了?!”

听说世间最藏不住的是贫穷与爱,不爱,同样是藏不住的。

一开始楚尘的表情有些惊愕,转而是更加惊愕,再接着是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惊愕,维持那种最浓烈的惊愕几秒钟,他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因为,他,不可以不爱辛慈。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年,我经历了人生的大悲,谨以此文献给我最亲爱的小姨(终于2018-12-06),一个身材高挑大波浪长发的女子,终于还是抵不过生活,覆水难收!

第2章

楚尘和我同一年上幼儿园,虽然他比我大近一年。他9月份出生,是个鸡毛的处女座,我赶在下一年的九月一号之前出生。我们一起上了幼儿园,一起上了小学,又一起上了初中,这没有什么意外的,九年义务教育,按部就班嘛。

好巧,高中同一学校。

好巧,大学同一城市。

他去了政法大学读了法律,我读了第一牛叉学校的土木系。我们大学排名的差距,并不是他与我智商方面的差距,只怪他脸长的太讨巧,只怪中学生们太早熟,他太受女孩子欢迎,繁花眯眼。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桃花太多不是什么好事。

毕业后我们就留在这座适合年轻人拼搏的城市。

出了校门,智商影响的主导地位逐渐被情商取代。没有了小章教授的监管,身体里的懒惰分子通过几年的新陈代谢塑造出了一个孤僻的我,也许我本性孤僻,只是多年来被学校那么多同学掩饰着,没有被发现。

楚尘好像混的挺风生水起的,我是怎么知道呢?每次他公司聚会都会拉着我,说,这是大章教授给他派的任务,怕我在家腐朽了。

大章教授是他妈,小章教授是我妈,没有血缘关系,只是碰巧都姓章,碰巧都在一个大学里教书。

然后,遇见了辛慈。

辛慈虽比我们早毕业几年,但是她长的一张娃娃脸,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脸蛋的婴儿肥一直没有消。她一见到我就扔了捧着唱歌的话筒跳着蹦达着跑了过来,抓着我的手臂,说:“你就是楚尘的龙凤胎妹妹乐久久吧?”

我愣了,姐,我姓乐,他姓楚。

我回头,用口语问楚尘:“什么时候章阿姨改姓乐了?”你随了母姓?

楚尘笑而不语,任由辛慈将我拉到包厢里沙发上坐着。辛慈过于殷勤的照顾着我,问我喝什么饮料,是酒还是果汁,什么果汁,西瓜汁梨汁橙汁西柚汁;什么酒,红酒还是啤酒,还是她帮我调一个鸡尾酒,她问要不试一试红酒配雪碧?

又问我要吃什么水果,忙着把坚果拼盘端到我的跟前,又问吃什么小吃,薯片?蹦豆?葵花籽?南瓜子?西瓜子?

辛慈一连串儿问,问的我心疼。

以我对楚尘的熟悉,他从十二岁到如今二十四岁一轮的岁月中,收到了不下三位数的情书,招惹了无数理不清剪不断的情丝,就算他走了,多少女孩仍在原地痴痴的等他回来吃回头草。

以我对人性的敏感,我知道楚尘对辛慈顶顶多多算是一种两个字的喜欢,而不是,不是,真的不是…爱。不是LOVE,更不是TURE LOVE。

但是,辛慈出现的时机恰恰好,楚尘现在恰恰正好是空窗期。

辛慈还问我想唱什么歌,她去帮我点。我想我若是心肠狠毒,一首歌就能把她唱哭: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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