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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光漫漫晓天明(4)

作者: 封妖小北 阅读记录

这种不良习惯持续到现在。

她瞅了眼推车,除了嘟嘟的食盆,其它几乎完全复制了易辰推车里的东西,最为奇葩的是她手中还正拿着一瓶剃须啫喱。

“我……”我有购物怪癖你信吗?自然这句话是说不出口的。

“给男朋友买的?”易辰将视线从她手上收回,似乎是推车里的剃须啫喱不合乎心意,放回货架上换了一瓶。

“不是,我还没有男朋友。”丁晓连忙解释,情急之下编个借口,“这是给我爸买的。”然后开始心虚,她不是本地人,家不在这儿,房子都是租的。

转念一想,易辰又不知道这事。

于是心安理得地把剃须啫喱扔进推车。

易辰眼底闪过跃一丝欣喜,盖住之前刹那的黯光,不再继续那个话题转身继续逛着。

做出这么窘迫的事,丁晓不敢太得意忘形地聊天,但沉默着又不是办法,琢磨后想出了一个更糟的话题,“对了,下次交稿时间一定要在月底前。”

气氛乍然随着超市内音乐的切歌空隙陷入一阵静默。

第一想法,这个新话题选的非常不对。

第二念头,作者一般不喜欢责编在耳朵边催稿,易辰也不例外,他对莫丽的夺命狂催都不耐烦挂电话,自己只是个小菜鸟,定然印象分好不到哪儿去,说不定以后在工作沟通上还会产生大大小小的麻烦。

工作拍档的友好相处幻想始于早上,卒于晚上。

然而,丁晓一个人胡思乱想了很多,易辰的脸上却没有出现什么不悦或者蹙眉的神情。

他似笑非笑地挑眉打趣,“我昨晚才交稿,今天就开始催新稿?”

第5章 chapter5

丁晓被问得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回答,“月底事情多,我校稿的速度比不上主编。”

“明白了。”易辰目光定定看着她,声音毫不犹豫,“月底之前我会把稿子给你。”

咦?这么好说话?没有不耐烦?承诺按时交稿?

她不会是在做梦吧?

易辰看着她又沉入自己的思想,不禁生出一些隐笑,刚毕业的女孩真是天真得可爱,奇怪的是自己并不觉得烦。

两个人各拎着一堆东西走出超市大门。

“我先走了。”丁晓视线搜索到路边不远处的公交车站,回头摆手作别。

“你怎么回去?”易辰叫住她。

“坐公交车,508路直接停到家门口。”

“你在这儿等我。”易辰看了眼夜色,“我把车开过来,你一女孩,拎这么多东西坐车不方便。”

丁晓还没听懂意思就傻嗯了一声,待背影渐渐离远时,她恍然明了,他是要送自己回家?几分钟后,时间给了她准确的答案。

“地址。”

她坐在车内,把住的小区地址报上后,不由地默叹,世事太奇妙,谁敢相信大神作家辰光现在正在开车送她回家。

车子就那么大,两人呼吸间热气在封闭的空间与车内冷气冲撞,逐渐败下阵来,场面一度尴尬。

“你为什么要做编辑这一行?。”易辰余光瞥了眼身旁,打破沉默说。

“喜欢看书。”丁晓思考后认真地说。

“理由这么简单?”

丁晓茫然望向他,不解反问,“要有多复杂的理由?”

一句话把易辰堵着,他沉思了良久,仿佛在自嘲这才大几岁,想法已经和这届年轻人有代沟了,“是不需要过于复杂的理由,喜欢一件事努力去把它做好就行了。”

丁晓就是这么想的。

很多人说理想和现实要分开,喜欢一件事物和追求这类相关的职业是不对等的。她不赞同,因为喜欢一件事而努力去做相关的职业,最后的效果或许是意想不到的成功。

“你是因为什么选择开始写书?”

辰光在作家圈的资历少说也有10年,看他的长相和身为大学同学的莫丽年纪推算下来,应该是高中毕业就开始写书。

果不其然。

“高中毕业放假在家闲着打游戏,老妈看不下去把网线掐了,我没事做就用原生软件记事本写点东西。”

……这个理由比自己的还要草率。

难怪每次作家版块采访辰光问写书的原因,他都闭口不答。这话要是说出来,绝对会影响他在读者心中的形象。

丁晓租的房子不是在小区里,是一个安静的居民巷子,连路灯都没几个。

“今天谢谢你。”她下了车,站在自家楼下道谢。

“不用客气。”易辰看了眼黑漆漆的楼道,“你先上去,等灯亮了我再走。”

“呃?好。”丁晓怔了一霎,转身走进楼里,心想他还挺懂安全。

钥匙还在开门的时候,嘟嘟在里面已然控制不住主人回来的喜悦,汪汪冲着门叫唤,当然更有可能在期待它的新食盆。

“你先等会儿。”丁晓把袋子往桌上一放,摸了摸嘟嘟的头,走到窗边看到易辰的黑车还在楼下。

嘟嘟突然也窜到窗台,两只爪子扒边探头往下看,“汪!”

易辰听到狗叫,从车窗玻璃抬头向上看,见她到家,便驾车离开。

“汪~”嘟嘟冲丁晓低呜一声,撒开爪子瞬间冲向桌子欢脱乱蹦,像是在说人都走了,我的新盆呢?

第二天上午,文化会展中心。长长队伍最前面坐着一个带口罩的男人,身后的立体广告牌上写着醒目的一行大字——都市人气男作家独笙新书签售会。

“对、对不起,堵车、我来晚了。”何诗诗跑过来,说话声上气不接下气儿。

“没事。”丁晓挪挪脚步,让出一点位置,“队还长着,不着急。”

她从高中起就很喜欢看独笙的书,本本必买。独笙的书一直都和风和秀丽出版社合作,当初脑子一热,无论如何也要进社里当编辑除开喜欢看书,也是有他一小部分的原因。

“这队也太长了。”何诗诗指了指独笙身边的人,是社里其他组的老编辑张姐,凑在丁晓耳朵边低声抱怨,“早知道咱们还不如托张姐让独笙私下给个签名。”

“可是张姐不好说话。”丁晓善意提醒她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

“这倒是。”何诗诗深叹一声,“晓晓,既然辰光现在是你的人了,改天我把旧书给你,让他帮我补个签名好不好?”

“我的人?”

“你负责的人,简称你的人。”

“好吧。”这思维逻辑也是独秀一枝,丁晓拗不过何诗诗的软磨硬泡,只好答应,“我试试,但我和他还不是很熟,不知道会不会签。”

“肯定会的,辰光人那么好一定给签的。”何诗诗的眼睛状似星星,闪闪发光。

“你怎么知道他人好?”丁晓笑着问。

“看字啊。《十宗罪》的作者有句话——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审判一切人,一切事。作者就算塑造再多迥异的人设,字里行间的整体人生观点是藏不住的。”何诗诗说,“你没看过辰光的书吗?”

她还真没看过。

被这么一说,丁晓想起来,自己抽空得去趟书店买几本易辰的书看看。

好不容易排到了跟前,丁晓把书递过去,一抬眼看到张姐对自己和后面的何诗诗点头,两人亦是有礼笑笑。

独笙回头看张姐,眼中似是好奇。

“社里新来的两个编辑。”张姐小声介绍。

“你们好。”独笙快速给丁晓与何诗诗签了名,额外加了一个简笔手绘的笑脸。

丁晓接过书,看着手里的签名页,“谢谢。”。

后面的书粉还在排队,她们赶忙抱着书走到一旁欣赏。

“晓晓,今天算是来值了,刚才独笙把书递过我的时候,我看到他眼睛带着笑。”何诗诗似乎忘了不久前说的话,“他眼睛好好看,把口罩拿下来本人也一定超帅,现在写书都需要颜值了,让人怎么活!”

……丁晓对她的花痴见怪不怪了。

“晓晓,辰光和独笙,你觉得谁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