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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多豚骨拉面团同人)【马场林】致命吸引(8)

作者: 溪鱼游渊 阅读记录

所以张不怕死,不仅不怕死,还想要死得很有勇气,他在那张满是横肉的脸上勉强挤出个笑来,想再嘲讽林宪明几句,让他快点开枪。

可林宪明多恨他啊,根本不用他开口。林宪明一看张没有交代的意思,手指就已经按在了扳机上。

马场善治却开口了,他说道:“等一等,林酱。我们可以把他带走,交给拷问师,会有人让他开口的。”

张的脸色突然变得灰白,拷问师这个职业并不太常见,因为拷问这活只要心够狠,手够黑,谁都能做,也就不太需要以拷问为生的拷问师了,但拷问师仍然存在,那就说明职业的比业余的心更狠,手更黑。

张不怕死,但怕生不如死。

“好!我们带他走!”林宪明憎恶地看了张一眼,在张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直接一手刀砍晕了他。

马场善治目睹了这一幕,在面具后面诧异地挑了一下眉,以一个omega的力量想做到这一点可不容易,不过他什么也没有问,而是走过来帮忙把张从椅子上拖了下来,准备把他搬运到车子的后备箱里去。

张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被冷水泼醒的。他抖抖索索地睁开眼睛,看见了四个人,一个是林,一个是那个杀手,两外两个他不认识,但他猜到,拷问师一定就是他这不认识的二人之一了。

马场善治站在林宪明的身边,问道:“你要站在这里看吗?”

“当然,我要亲手杀了他。”林宪明阴沉沉地答道,他现在对自己的狠厉是毫不掩饰了。他控制不住地在脑海中不断回想起自己见侨梅的最后一面,在他把自己卖掉的那一天,就被像货物一样搬上了车运走,侨梅那时候还那么小,迈着两支小短腿追在车后面,边哭边喊着哥哥。

他想起他跟那个小女孩在破旧的土房里依偎在一起的日子,想起他握着妹妹的手,那么小那么软,像是一朵花依偎在他的心里。

他想起自己还打扮成女性,就是想在镜子中看见侨梅长大后的样子,可是侨梅曾经离他那么近,他却一点也没发现。

他一点也没发现!

他想到这里,几乎要为自己的无能落下泪来,他的眼眶里已经有了温热的泪水,可是被他忍住了。

他一定要为侨梅报仇!

马场善治的朋友——那位拷问师已经开始了拷问,张的口中不断发出惨叫,林宪明抱臂冷眼看着面前的一切,就像是小时候围观杀猪一样,内心毫无波动。

拷问进行到最后,张浑身上下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他叫到后来,便疼得没有力气叫了,只能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气音。

他最后还是说出了那位主顾的名字,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走上前来,抽出匕首干净利落地割断了他的喉咙。

剩下的事,就很简单了。

那个买去了他的妹妹的家伙最后死得比他的妹妹还要凄惨。

林宪明疲惫地坐进了马场善治的车里,他报完仇了,却没有任何满足感。他的腰弯下去,把脸埋到双手里,闭着眼在一片黑暗中,又一次看到了当年哭泣着追赶他的侨梅,只是这一次,他也哭了,泪水悄无声息地沁出眼角,流入他的掌心,怎么也流不干。马场善治坐在林宪明的旁边,他注视着林宪明,叹了一口气。

他没有直接劝林宪明别哭了,只是默默地把一只手放在了林宪明的肩膀上,沉默而包容,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直到他感觉手下的肩膀不再颤抖,他才开口说道:“别哭了,林酱,我们回家。”

“……”林宪明深深吸了一口气,停止了哭泣,抬起头来,逞强说道,“我没哭。”

马场善治没有反驳他,发动了车子。林宪明转过头看着窗外的街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照亮了那张还带着泪痕的脸庞,他看着这个夜幕下灯红酒绿的城市,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林宪明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了。

他是不认他的父亲的,而母亲和侨梅又都已经离开了他,长久以来支撑着他活下去的支柱消失了,让他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不会因此就想到要去死,可同时又觉得,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然后他想起了刚刚马场善治对他说的话,他说了——我们回家。

林宪明将自己的额头靠在了冰凉凉的玻璃车窗上。

回家吗?

这个字眼太陌生了,让他陷入了另一种不知所措中去。

马场善治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林宪明的手,他握得并不紧,林宪明很轻易就可以挣开。

可是那只手那么大,掌心温热,几乎能让林宪明感受到在交错的肌肤纹路下流动着的血液,他握着他,就像是在风雨飘摇的海面上牵住了一支精疲力尽的小船,让他没法挣脱开去。

林宪明心软了,试探着回握住了这只手,于是那只手便收紧了力道,把手指嵌入他的指缝里,和他十指纠缠,像要合为一体那样,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

林宪明不愿转头去看马场善治,仍然把额头放在车窗上,却又转了转眼珠,从后视镜里光明正大地看着马场善治,看见马场善治那张脸上仍是他熟悉的带着点惫懒的神情,那双棕褐色的眸子里却透露出一点压抑不住的温和笑意,突然就觉得安心了。

他也想回家了。

TBC.

第十一章

林宪明不是一个擅长表达感情的人,甚至连接受感情也不太擅长。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粉丝,而那些粉丝又为什么愿意不计回报地对他好,在他身上疯狂砸钱,只是为了把他捧成代言商们眼里的宠儿;就像现在他不明白为什么马场善治会对他这么好,而且表现得除了对他好外别无所求。

难道是这家伙是我的粉丝吗?

林宪明瘫在沙发上想到。

天气已经入夏了,他今天又没有工作,所以只穿了一件长款衬衫和宽松的平角裤,就是夏天街头巷尾的聚在一起聊天下棋的大叔们最常见的打扮。可是上天如此偏爱他,别人穿是邋里邋遢,林宪明穿起来就是青春随性。

他近乎肆无忌惮地裸露着纤瘦的手臂与小腿,从凉鞋的开口中伸出圆润的脚趾,指甲是健康的淡粉色,脚背上皮肤白得像是在发光。

到底是为什么呢?

马场善治也在想这个问题。

在他此前的人生中,他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如此有耐心过,直到他遇见林宪明。

他当然是知道自己喜欢这个Omega的,可是仅仅是喜欢就足以让自己如此有耐性吗?

他坐在自己前女友的对面,给这位漂亮的小姐点了最贵的酒,看见女人优雅地端着酒杯,笑起来仍然是他曾经喜欢的样子。

虽然只是beta,可如果单论五官的精致的程度的话,小百合不会输给任何一名明星。

他这样想着,思绪却情不自禁地飘回家里,想要知道他不在的时候林有没有好好吃饭。

他太瘦了。

小百合抿了一口酒,观察着对面男人的的神情,直到她确信了自己心中的猜想,露出笑来,才开口道:“在女士面前走神,可不是有礼貌的行为。”

马场善治这才从回去是给林林做饭还是泡面的纠结中回过神来,笑着道了歉:“不好意思失礼了,刚刚才想到了有一件重要的事还没有做。”他拿起了自己的西装,站起来继续说道,“那么就这样说定了,尾款会在事成后打到你的账户上。”

小百合挑了一下眉,调侃道:“这么急着回去,难道是家里有人在等你吗?”

马场善治笑了一下,没有否认,而是直接坦率地答道:“是啊。”

“真是变了啊。”小百合笑着喝完了这杯酒,感叹道,“不知道是哪位幸运的小姑娘。”

马场善治回到家的时候,林宪明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侧着身子,手放在头边,弓着身子蜷成一团,金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像是一只抱着自己尾巴取暖毛茸茸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