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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养迷你龙傲天(37)+番外

他明日无事干脆给做几件衣服哄哄,应该好哄的吧?

这么想着,他便悠悠的睡着了。

钟玉麟却睡不着了,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会儿想到自己的父皇母后,一会儿想到究竟是谁给自己下了咒符,一会儿又想到那些兄弟,还有追杀自己的那一批人。

他在小被窝里翻来覆去,想要把这些事理清个头绪出来。最起码他必须找到能传出消息的靠谱的人,否则还不知道外面乱成什么样子呢。

正想着,身边突然落下一只手,把他吓了一跳。定睛看去,原来是陆千山睡熟了,手无意间搭在枕边。

钟玉麟又开始看着那只手出神。这个小哥儿给他的感觉太不简单了,如此地方怎么能养出这样的一个小哥儿?可是看这双手,确实也不是养尊处优的那种手,短短的指甲,薄薄的茧子,还有手指上一些陈年的细小伤口……应该是做农活留下来的。

他突然鬼迷心窍似的伸出自己的手,摸了摸离自己最近的那根小手指。若是等自己恢复了,他,他一定……一定给这个小哥儿找一户好人家嫁了,做当家主母。那个什么鬼的秀才赶紧滚去一边,他哪里配得上这样好的小哥儿,就算被休回来,也比他强上万倍!

那只手指突然动了动,吓得他连忙缩回手,躲在被窝里露出两只大眼睛。

还好,这小哥儿没醒,否则让他知道自己竟然去摸他的手,还不定怎么嗤笑自己呢。

我怎么就变小了呢?好不方便啊……还变成这种大头娃娃的样子,都被人看光了。堂堂一三皇子,不但被人看光,还用勺子舀来舀去,说出去简直丢人!若不是变成这样小,凭他那英俊的面容和高大的身材,还不得直接把这小哥儿迷住?

哼!

就这样想着,钟玉麟终于睡着了。

他们这边睡的香甜,可是京都皇城已经乱了。

皇上看着暗卫拿回来的那一堆衣服,整个人都有些不太好。

“老三把这衣服丢在那里,自己跑了?”

暗卫首领跪在他面前,道:“属下沿着痕迹追了上去,还是去晚了一步。到了那边的时候正好看见有人翻动这些衣服,好像再找什么。属下带人拦住那些人,但是那些人见逃不出去,便都服毒自杀了。可是那些人身上也没有什么痕迹,不知道是谁家培养出来的死士。”

他看了眼皇上冷峻的面容,又道:“属下看见这衣服的时候,见三皇子的配饰头冠腰带都不见了,那些人身上也没有,不知道是三皇子自己带走了还是有更早的一批人把那些东西偷走了。而且……”

“而且什么?统统说出来。”皇上的眉头拧的死紧。

暗卫首领道:“而且,属下检查了这些衣服,除了里衣和腰带,基本上都在。”

皇上沉默了半晌,道:“你的意思是,老三只拿着里衣和腰带走了?或者是带走他的人只拿走了他的里衣和腰带?难不成他在里衣腰带里放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暗卫首领摇头道:“这……属下不知。”

也真的是奇怪,他们一直在三皇子身后抵抗那些暗杀的人,按说距离三皇子并不是很远,但是等找到人的时候就只剩下这一堆衣服了。那些死士自杀之后,他也派人在周围搜寻了一番,连个活物都没看见,更别说离开的痕迹。

三皇子好像,就这么带着里衣跟腰带,失踪了。

可是失踪为什么只带着里衣和腰带呢?那里衣与腰带究竟有什么秘密??

皇上也在思索这些问题,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沉,重重的一拍桌子,“朕的三皇儿出去查案,回来竟然被人追杀了一路,如今连人都找不到了。真是好大的胆子啊,这是不把朕当回事,还是不把朕的孩子当回事?查,给我仔细的查!我就不信那些追杀他的人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有!!”

第27章

天没晴几天, 又阴了起来,在酝酿一场大雪。

村里所有人都在家里猫冬,因为真的是太冷了, 完全不想出门。就连那些喜欢串门子的叔伯婶子们也都不再出来,再舍不得烧炕也得烧几块劈柴了,否则真的要冻死。

不过村东陆家还是挺忙碌的。

周氏蒸出来好吃的大米发糕,十分香甜, 还带着淡淡的酸味与酒味。不管是刚蒸出来吃, 还是放冷了油煎了吃, 味道都十分美味。陆广明也发出来了两缸麦芽,正按照陆千山说的那样煮麦芽糖呢。

这年头糖可是好东西, 红糖白糖都比较贵,平时就算买了也舍不得吃, 更别说那些镇子上卖的糖块了, 也就逢年过节会给家里小孩子们买上几块甜甜嘴。如果真的能做出麦芽糖来, 除了能卖几个钱, 最起码过年的时候自家孩子也不会缺糖吃了。

自从把陆大田一家子赶出去, 陆广明也知道自己沾不上秀才的光了。他又不傻,被蒙蔽了那么多年终于醒过神儿来, 如今儿子说什么都好, 只想补偿一下孩子们。

周氏盘算着下一个集的日子, 就在五天后。只希望那时候雪已经停了, 否则再赶集就得等小年了。过了小年就是正儿八经的过年, 现在家里有了点儿钱, 她也要开始琢磨着筹备什么年货了。还有娘家那边,自从陆大田一家子住进来,她就很少回娘家了。娘家倒是派人来过几次,都劝她让陆大田一家子回去。那时候她说什么来着?

现在想想真的是丢人。

陆千山帮着干了点儿活儿,然后跟周氏讨要了一些碎布头。他得琢磨着给小东西做点儿衣服,别真的跟他说的那样把小东西冻病了,大夫都不好找。

周氏对陆千山几乎有求必应了,她觉得自己儿子是被自己牵连了落的这个下场,如果当年自己强硬一些,完全可以给儿子找一个好人家,而不是……

陆千山哪里会做什么衣服,他拿着布头比划来比划去,最终给钟玉麟做了两件棉斗篷,带袖子的那种。至于裤子,也只能做个连袜的背带裤,只要套进去脚丫子,把带子被在肩膀上系好不会掉就可以了。

钟玉麟对这简陋的衣服心里抱怨连连,可是他真的不想再裹着帕子过日子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套上裤子,再披上斗篷,最后拿根绳子拦腰一系,保证不会掉就可以了。

“挺合身的,”陆千山觉得自己点亮了做衣服的技能,并且十分开心。

钟玉麟抿了抿唇,不想说话。

他刚才经历了想上厕所,在墙角冻的半死,擦屁屁手够不到,然后被拽着脚丫子擦洗干净塞进被窝这种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耻辱之后,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佛了。

忍住,忍住,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等他变回来的,等他变回来,哼哼……

“二哥,二哥!!”陆千海在外面敲门,“今天金柱叔家杀猪,去看啊?”

陆千山抓起沉浸在自己变大了可以对小哥儿这样那样情景里的钟玉麟踹进怀中,下了炕往门口走去,边走边道:“杀猪有什么好看的?那么冷。”

“买肉吃呗,爹说了,小年前咱家也把那两头猪杀了卖钱,还能吃杀猪菜。”千海哆嗦着进了屋,几步冲到灶台前烤手,顺便往里又塞了个劈柴,“金柱叔过来说了,让咱家去吃杀猪菜呢。”

村子里能养得起猪的并不多,因为猪吃草不上膘,还得经常吃点儿土豆红薯之类的粮食,穷人家基本上养不起。王金柱家养了好几头猪,他们家人多,也算是村里有钱的人,还种了不少稻谷。每年光米糠豆渣喂猪都让人眼红。当然,他们家的猪也养的好,一只只肥头大耳的,看着就让人喜欢。

他们家决定今天杀两头猪,一头卖掉,一头自己家吃。等小年前再杀两头全部卖掉,那时候的猪肉价格会比较贵,能卖个好价钱。等年前的时候,再把剩下的猪全部杀了,除了自家吃的,多余的肉就卖给村子里,然后好好的过一个富足的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