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夏(2)
还不是因为你曾经说我穿这件好看,刁川夏在心里说道,嘴上回的却是:“既然买了就不能浪费。”
“是吗?”戚宇时笑了笑,钢笔探进西服内里,在他衣襟一侧上下划了划,立刻感觉到刁川夏的腰背变得僵硬,身子随之一颤,便饶有兴趣的继续说,“你在引诱我犯罪。”
“宇时!”刁川夏慌张的将人推离身体一臂距离,低着头用气声吼道:“别欺负我。”
“好好好。”不怀好意的动作换成了轻柔的拥抱,戚宇时抬手揉着他馨香的软发:“谁让你衣服穿我喜欢的,香水也用我喜欢的,就连胸针也是我们一对儿的。周末忙着应酬两天没见你,渴的不行,还不学乖,竟想着上班时间刺激我。”
就是要刺激你,刁川夏说:“那晚上回来住吗?”
戚宇时捏着他的下巴讨了个吻:“还得回趟我父母那里,明天吧。”
“嗯。”刁川夏尽量没让自己表现出失落。
虽然感情已经从大二开始,走到现今第七个年头,刁川夏依然记得初遇戚宇时心跳加速的感觉。他原先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可真正遇见了,经历了,才知道它有多刺骨,有多可怕。
想要每分每秒都陷在对方眼里。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阅读。
一个小短篇,练练笔,写的不好还望大家海涵。
☆、02
02(大一·夏)
虽说考上的大学就在本市,离家不远,但毕竟要住宿,刁川夏还是拖了个到腿根的大行李箱,抬头看了眼青川大学的正门——这个用市名命名的学校,是个一类本。
刁川夏喜欢读书,但学习成绩一般,可架不住他运气好,作文题目刚好是他写过的,文综考的全是背过的知识点,英语超常发挥,直接从一模的二本中游,逆流而上到一本擦边。
于是选了个新闻传播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倒不是胸怀什么远大的理想,或是早就给自己定好了目标,而是这个专业好赚学分,期末挂科率基本为零。
滚轮在地上拖出一道“嗡嗡”长音,刁川夏提了提书包带,肩膀处的衣料被汗水浸透,他沿着马路笔直的往校区里走,找了半天的八号楼,盯着林立成片的楼房连数七个数,就是寻不见“八”。天气本来就热,又急出一层汗,白皙的脑门上尽是绵密的汗珠。
他左右看了看,反正也没有熟人,索性随手揪起衣摆抹了把额头,胡乱将汗擦掉,放下时视线上移,看见马路对面停了辆自行车,车身后面坐着一个满脸严肃的人,头发剃的比板寸稍长一些,耳边两侧推成了青渣。
那人正直勾勾的盯着他看。
刁川夏顿时就有点慌乱。
眼神向四周环顾两圈、三圈……后,再放直看向对面,那人依旧没有移开目光,搞的他浑身不自在。想着要不硬着头皮问问对方八号楼怎么走,忽然看见那人站了起来,朝自己这边走来,迎着光,五官逐渐在周遭明晃的光线中一点点变得耀眼清晰。
刁川夏变得更慌乱了。
坦白讲,第一次看见那人的脸,在分开后实在没能太回忆的起来,因为人在过分紧张的状态下是记不清楚看见的事物的,能记住的只有当时经历的心情。
他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喜欢男生,但刁川夏的眼光过于挑剔,而且身边一水儿的直男,有过觉得好看的,没有能让他感到心动的。
眼下这个人倒是让他尝到了什么叫做怦然心动。
正当刁川夏不停在脑海里翻腾着措词,该怎么用能让对方记住自己的方式同他产生交集时,那人径直绕过他的身子,对后面走来的人礼貌的说了声“谢谢”。
刁川夏转过头,发现是个送快递的小哥。
原来他是在等快递。
失落占上大半心头,刁川夏迅速扭脸抓起衣角,瞪着行李箱出神。
脑袋里被尴尬的情绪抹的一片空白,恍惚着,茫然着,就连身后人喊他的声音都没能听清楚。
“嗯?”先是愣了愣,然后才迷茫的抬起头,指着自己的脸,却不敢看对方,“您……哦不,你……您说什么?”
哎。刁川夏叹了口气。
那人说:“八号楼在东侧,靠近学校后门,不在这片儿。”
声音发沉却干净,个头比刁川夏高了半个脑袋,阴影投在他身上,为他严实的挡住了一侧阳光。
“哦,哦好,谢谢。”刁川夏冲他点了点头,拉着行李箱随便选了个方向迅速撤离,身子已经跑出去两步,箱子却仍然在原地立的笔挺。
那人抓住了他手里的拉杆。
“你走反了。”他说。
刁川夏郁闷的眨了下眼睛,回跨一步,脸色微红,“谢谢”两个字再次脱口而出,立刻就要往反方向走,箱子还是笔直的立在原地。
那人笑道:“我载你过去吧,有点远,而且这天实在太热了。”
刁川夏忙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走过去就行。谢……”
“我得对得起你这几声谢谢。”那人打断刁川夏,跑到马路对面把自行车推了过来,拍了拍后座,“上来吧,箱子就还拎着,让他跟咱后面跑,反正它也不觉得热。”
右手握拳虚放在唇前笑了两声,刁川夏逆光仰起脸,弯起眼角温柔的说了个“好”字。
后来他才知道,一见钟情的并不只他一人。
刁川夏的好运气总能给他带来惊喜,就好比把箱子搬到三楼后发现,那人和自己竟住同一楼层。同时往一侧楼道走去,又发现他们的宿舍相邻。
“你也是汉语言专业的?”刁川夏边推开自己宿舍的门边问,那人已经走进屋里,听见声音退出来半步,点了点头:“戚宇时,有事就找我。”
“刁川夏,你也是。”说完,他走了进去,掩上了门。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在与同专业的学生彼此了解熟识后,刁川夏是有点沮丧的。戚宇时给人感觉是那种杵在班级里一眼就觉得他是班长,单凭长相,就觉得这人可靠又有威信。事实上,他也确实具备很强的领导能力,并且沉稳热心,这两者是不冲突的,沉稳在于做每一件事情都会考虑周详,面面俱到,热心在于,他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向他请求帮助的人。
刁川夏想,他之所以会帮助自己,是因为他的性格,他的热心。
可他并不知道,戚宇时这个人,从来不会对任何人主动,刁川夏是个例外。
喜欢也分种类,有人愿意把喜欢放在明面上,表明心意大方去追;有人只想默默将自己的小心思收藏起来,兀自消化对一个人的情感,悄悄品尝单恋的甜蜜。
刁川夏属于后者,毕竟,这是一份无法宣之于口的感情,所以不去刻意打扰,对双方都好。
戚宇时被选进了学生会,大大小小的活动都由学生会来安排组织,所以经常能在校园里看见他忙碌的身影。
就像今年的大一篮球赛,戚宇时负责记分,统计每个区域内小组赛的分数,排出名次,都是些零散琐碎的细活儿。刁川夏觉得让他去做这些细活儿实在浪费了那一身健硕的身板,戚宇时才最应该是奔跑在篮球场上,为男生都热衷的篮球事业淋漓尽致的抛头颅洒热血才对。
站在离他二十米左右的地方,刁川夏觉得这个距离很安全,即便是盯着戚宇时的背影,旁人看来也像是在关注战况胶着的篮球赛。
所以他明目张胆看了大半场,只在戚宇时转身从纸箱里拿瓶装水的时候,对上过一次他的眼神。
殊不知,这一个眼神就暴露了刁川夏的全部心思。
散场后,学生会的人负责收拾满场零碎,一直忙活到太阳斜斜的落入远方的峰峦间。球场亮起了灯光,在刁川夏眼中,戚宇时在阳光下是俊雅温柔的,但在周遭昏暗朦胧灯光的衬托下,又隐隐有一种女生们都爱的那种坏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