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一生余得许多情(69)

作者: 锦绣灰 阅读记录

阿绣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或者说在她眼中霍锦宁说的话都是最有道理的,可她还是有些害怕,只勉强说:

“我会试试看的。”

霍锦宁微微一笑:“阿绣乖。”

手上的伤处理完毕,他向后挪了下,坐到她距离远一点的地方,又觉得姿势不太方便,索性让阿绣和他面对面坐到了茶几上。

“会不会压碎啊?”

阿绣有些惶恐,这水晶茶几看着十分精贵的样子,她平常放茶杯都不敢用力。

“你这样轻飘飘的,就是站在上面也不会有事。”霍锦宁不太在意,伸手示意她,“抬腿。”

阿绣迟疑了下,慢慢抬起了右腿,脚踝突然被他一把握住,炽热的温度从肌肤相接的地方蔓延开来,阿绣羞得满脸通红,不禁垂下头来一言不发。

霍锦宁小心温柔的涂抹在她小腿青紫地方,见她不说话,忍不住轻轻用棉花棒按了按伤处:“很疼吗?”

她太瘦了,这个位置他很怕她摔伤了骨头。

“嗯。”她低低应了一声。

霍锦宁回想了一下少时萧瑜摔跤磕破了头,嬷嬷给她擦药的情形,于是他俯下身,轻轻吹了吹她的伤处。

“这回呢?”

全身所有汗毛瞬间都竖了起来,身下茶几的冰凉,和腿上温度的滚烫交织重叠,激荡开来。

阿绣浑身一颤,下意识收回了右腿,“没,没事了。”

“还有没别的地方受伤了?”

霍锦宁相信她还有其他伤处,如果摔倒在楼梯上,那么两条腿应该都青了。

“嗯。”阿绣的声音细若蚊蝇,“还有,膝盖……”

她缓缓将裙摆拉起一截,漏出左腿上青紫的膝盖,比右腿上的还要严重。

霍锦宁伸手拉过她的脚踝,便想继续继续上药,却发现她在轻轻颤抖着。

从小在江南水乡滋润长大的小姑娘,皮肤水嫩白皙,他手中的这条小腿又细又滑,白中透着一抹粉嫩,之前不曾在意的手下的触感,此时变得分外清晰了起来。

他抬头,看见小姑娘把头低得快埋到了胸前,只漏出一双白里透红的耳朵,和耳垂上小小的耳洞。

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只是她到底是没去拿那对宝石打一副耳环。

两年时间,她也渐渐长大了。

霍锦宁不动声色敛下眼眸,给她涂完药膏,自然而然的松开了手。

“好了。”

阿绣不禁松了一口气,可心底却也有些失落,肌肤上他曾接触的地方还在隐隐发烫,依依不舍。

她听霍锦宁语气平淡对她道:

“天气凉了,记得多穿衣服,不要光着腿穿裙子。”

“嗯。”

她心不在焉的应着,低头坐在茶几上一动不动。

霍锦宁见她无意识的晃荡着白皙的小腿,有些刺目,忍不住移开视线,开口道:

“阿绣,告诉你一件事情,你不要太伤心。”

“嗯?”

阿绣疑惑的抬头看向他。

“丁伯一家可能要回乡下去了。”

第51章

丁伯一家要回乡下去了, 不是短暂的回乡探亲,而是不再回来了。

这是阿绣回到家中, 看见满地打包的行李, 这才意识到的问题。

丁伯还拄着拐杖,原本他还有一个礼拜才会出院的。丁妈走过来握着阿绣的手, 叹息道:

“姑娘,我们老两口得回家乡了,昨天家里来信, 他大伯走了,留下孤儿寡母,还有我八十高龄的婆婆没人照顾,少爷心善,准许我们一家人回老家去。”

“那丁香呢?”

“丁香今年十八岁了, 原先在老家给她定了一门亲事, 是她远房表哥, 如今也该回去嫁人了。”

阿绣心里难过,呐呐说不出话来。

阿绣与丁伯一家,从不是主仆, 更像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一家人。她初到上海,是他们陪伴着她度过孤单的日子, 教她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 丁伯每天接送她上学,丁妈准备可口的饭菜,丁香是她要好的小姐妹, 如今他们要离开了。

晚上的时候,趁丁妈丁伯都睡熟了,丁香偷偷溜进阿绣的房间,两个小姑娘躺在床上,躲在被子里小声说话。

丁香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一场了。

“阿绣,我好舍不得你。”

“丁香,我也舍不得你走。”但阿绣心里更担心的是另一回事:“你是心甘情愿嫁人的吗?”

“这当然了。”丁香脸红红的说:“我和表哥从小一起长大,表哥人好,对我也好,当初我跟着娘来上海做事,他还怕我见过大世面就不要他了。”

“这就好。”阿绣松了一口气,很为丁香高兴,“能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希望他成亲以后能好好待你。”

“嗯。”

丁香和阿绣额头抵着额头轻声说:“我们阿绣是好姑娘,以后也一定能嫁给自己最喜欢的人。”

嫁给自己最喜欢的人啊。

“丁香,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嫁给他吗?”

丁香惊奇道:“当然喽,我从小就像嫁给表哥做表哥的新娘,他也老早就想娶我过门了呢。”

阿绣轻声说:“其实,我觉得喜欢一个人,也不一定要嫁给他呀,能遇见一个值得喜欢,能够喜欢的人,就算不能长相厮守,只能静默相望,已经很幸福了。”

两情相悦,门当户对,何其幸运。人这一生,谁也无法预知自己会遇见谁,喜欢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但并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开花结果,那些没说出来的话,没挑明的事,也许才是最过美好的。

丁香疑惑:“可是,如果嫁给了自己不喜欢的人,岂不是很痛苦?”

“嗯,那就不嫁呀,我总觉得女人这辈子也不是都要结婚生子的。你看,现今倡导男女平权,女人可以上学,可以工作,可以不依靠夫家生活,那么嫁不嫁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丁香茫然摇头:“你说的太深奥了,我听不懂。”

“也没什么了。”

阿绣笑了笑,这不过是她自己的一些小心思,倘若放在以前,在笙溪镇时,她嘴上说着不想嫁人,却连自己心里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可现在她倒觉得那些人们祖祖辈辈遵循的条条框框,是真的可以被打破的。

也许,这就是课堂上老师所讲,新时代的意义吧。

“对了,我想起来了,丁香你就要出嫁了,我给你梳头好不好?”

丁香疑惑:“梳头?”

阿绣跑下床,从五斗柜里找出自己珍藏的梳妆盒,红漆雕花描金,三层格子,打开妆奁小匣,里面各色发簪、发网、发叉琳琅满目,梳子、篦子长长短短摆了一排。

“好漂亮啊!”丁香探头一看,惊喜道。

阿绣抿嘴一笑,这可是凤姑外婆留给凤姑娘亲的,凤姑娘亲又留给了凤姑,现在凤姑又留给了她。

“来,坐下。”

她拉着丁香坐在梳妆台前,拆了她的辫子,轻轻梳捋她的长发。

“阿绣,原来你还会梳发,我从来都不知道呢。”

“那当然了,我原来...”阿绣忍不住笑了笑,“我原来啊可是立志做笙溪镇最好的梳头娘姨的!”

世事难料,谁又能想到后来的一切呢。

“我帮你梳一个如意髻好不好?”

丁香眼睛一亮:“就是画报上那个女明星梳过的吗?好呀好呀!”

许久不练,可阿绣居然毫不生疏,拿起梳子穿梭于青丝之间,仿佛这份灵巧已经刻进了骨子里,随时可以被全部唤醒。

“一梳长命百岁,二梳白头到老,三梳早生贵子。”

阿绣一边梳头,一边念着新嫁娘的梳妆词,恍然间想起了当初手把手教她的那个人。

当初凤姑义无反顾和木匠李私奔去了广州,不知现在过得好不好。

临走时凤姑叮嘱阿绣不要去找她,其实阿绣知道,凤姑不是怕阿绣过得不好,而是怕自己过得不好被阿绣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