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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琅嬛(13)

作者: 北阳大人 阅读记录

白歌和他很像,都是苦命的人,都被夙家冷眼以待。

再次见到白歌已是几日之后。

她被关在笼子里,当作努力贩卖。她嘴角流着血,可怜巴巴地望着他,眼里渴望着自由,莫名叫他心疼。白歌是本次交易的重头,她的声音使人听后身心愉悦,有不少人都想把她买回去。因为奴隶主的逼迫她只能一直唱,即使唱得流了血,声音也没有变。有许多人都出了高价,大多是见她可爱,买回去也只有糟蹋了,在这弱肉强食的1时代,白歌在这里太危险了。最后夙违买下了她,本来是想放她走的,可又害怕她再遇到不测。

“怎么会被他们抓住?”他牵着她的手,轻声细语。

“娘死了,只有我一个人了,我没有地方可以去,就想去祁山看看还能不能碰到你。我以为你还在的,可我碰到了夙家的人……”说着便哭了,这个只有七岁的小女孩,终究承受不住这世间的冷眼与排斥。

夙违蹲下来,抱住她:“不哭了,我先带你去治病,你以后不会是一个人了,你没有了娘,你还有我呀。”

从那以后,夙违再也没有回过魔域,一直陪在白歌身边。她的病好了,又有夙违的陪伴,她很开心。

她说她只给夙违一个人唱歌,唱到老,唱到死。

他说他会听一辈子她的歌。

她的一辈子,他的一阵子。

人的寿命很短,夙违早已想好照顾她一辈子就好,只是几十年的光阴。

以后的日子里,夙违教她识字写字,他对她说识一些字总归是有好处的。

有时她学累了,便闹闹脾气,夙违也只好停下,哄着她。过了这么长的时间,夙违竟把她养出了小脾气。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

那段日子,白歌一直看到夙违在和别人飞鸽传书,有时又会看到他在房里练功,白歌虽然不会,可也知道些,夙违他不是一般人,可那又如何,谁叫那是她喜欢的人呢。

与夙违通信的不是别人正是颜斶,鬼帝大计,需要夙违回魔域,催了他好久,他也拖了好久。这是最后一次通信,也是最后的期限了,夙违不得已,只好答应回魔域,可他还是放心不下白歌,她还小,只有八岁。

“你要走了吗?”白歌站在门口问他。

他手里拿着给颜斶的回信,将信封好,装到信鸽腿上后,放走了它:“嗯,很快了。”

“一定要吗?”一脸的委屈与无助。

“一定要。”他还是那么平淡,让人看不出他的心情。

“夙违,我讨厌你。”她哭着跑回了房间。

她七岁遇到的那个人,告诉她,她不是一个人,可就在她八岁这年,他却要离开她了。

屋里的小可怜已经哭成了泪人,夙违站在门外,看着她莫名的心疼,比当时看她在笼子里还疼。

“很快的,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回来,钱在什么地方你也知道,想吃什么了拿上这个再出去买,要是害怕自己一个人就买个奴隶回来”他把玉佩放在窗台上,留给白歌防身用:“你放心,我在这里设下了结界,坏人进不来的,还有千万不要去祁山。”交代完这一切就走了,走得可真干净,似乎他从没来过这里。

白歌听到外面没有声音了,便走了出来,他看到夙违放在那里的玉佩,通透白玉和她最像了。夙违走了,她又剩下一个人了,连这块玉佩都不漂亮了。

他很讲信用,只走了几天就回来了。

“你长高了。”他蹲下来抱起白歌:“也变重了。我给你带了椿芽酥开不开心?”夙违捏了捏她的鼻子,笑着对她说。

“嗯,很开心,太好了,我又不是一个人了。”白歌抱住了夙违:“你可不可以教我法术?”

夙违对白歌的要求大吃一惊:“怎么突然要学这个?”

“因为夙违会,歌儿不会,歌儿想和夙违一样。”

“很苦的。”

“我不怕!”

就这样过了一年,白歌九岁了,她又长高了,已经到了夙违的胸口,而且变漂亮了,比以前更可爱了,而这一年,也将会发生很多的事。

鬼帝的计划完成了大半,夙违也越来越没有时间陪白歌了,夙违不在的日子,白歌总会去奴隶市场,买下很多的奴隶再还他们自由。

而她发现,这些奴隶大多都是从祁山来的,幕后的主使就是夙家。夙违告诉她千万不要去祁山,可她想要救下更多的人,只能去夙家探个究竟。

学了一年多的法术,连夙违都说她有天赋,再加上夙违送她的玉佩,进入夙家轻而易举。白歌第一次来到这里,不敢轻举妄动,一直在各院里侦查地形,因为是在夜里,她不敢发出太大的声响。

忽然有一间屋子的门开了,出来了两个人,很高很壮,不像是普通的仆人更像是打手。他们抬着一个麻袋,里面有东西,白歌很肯定,那里面是人,他们要把里面的人卖到奴隶市场去。

“快点,找了这么多年还没找到,六爷还这么坚持。”其中一个人说。

“赶紧把这两个解决掉,六爷对外是大善人的形象,可这几个月来祁山的穷人怎么越来越少了?连小孩都没有了,还要叫咱们去外乡弄。”另一个人抱怨。

他们俩走到院子门口,便又迎来了两人,同样也是抬着麻袋里面也有人。白歌便跟着这两个人来到了那间神秘屋子的屋顶。

“六爷,又来了俩。”

白歌在屋顶清清楚楚地看到,那个叫六爷的人将那其中一个孩子手臂上的肉挖出一块,露出森森白骨。因为在昏迷中,那孩子并没有因为疼痛而惊醒。

六爷看了一眼,失望至极。

“六爷,着另外一个还是算了吧,咱们找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这一个也肯定不是。我看这丫头长得还算标志,卖到青楼也总比卖到奴隶市场赚得多。”

“混账东西!”六爷将那人踢到墙上,又摔了下来:“我一直怀疑找不到骨头会发光的人就是因为两年前放走了一个。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能发生,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别想着你们赚钱,也不想想你们的命是谁给的。”

“是是是,六爷饶命,饶命。”那两人跪在地上对着六爷磕头。

“会发光的骨头??”

“谁?抓住他。”六爷感觉到了白歌的存在。

意识到自己暴露之后,白歌就要逃走,可这夙家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天黑她又不熟悉路,没过多久就被抓住了。

“小娃娃,你胆子不小啊,敢夜闯我夙府,说,谁让你来的的?”

白歌不说话恶狠狠地看着他。

“这可是我们夙家的宝贝,刎骨刀,就要看看你的骨头会不会发光了。”六爷开始用刎骨刀剃去白歌手上的肉,骨刀一碰到她的血肉便有了反应,六爷像疯了一样,继续用力割下去,直到看到了白歌的骨头发光为止:“哈哈哈,找到了,我找到了,我夙家几代的努力,终于让我实现了!”

同时,白歌身上发出光芒,映在六爷的脸上,贪婪的嘴脸让人厌恶。随着一声怒吼,红光渐渐消散,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逆光而来,仿佛浴火重生,出现在他面前,那少女面貌轮廓与白歌有几分相似却又不同。她身穿红衣黑衫,烈焰红唇,红色的眼睛肤白貌美不加修饰的红衣遮住了她的手,额间有一朵红梅绽放着,好像灼灼烈火燃烧着,妖艳美丽散发着致命的气息。

六爷好像疯了一样冲向那少女,嘴里还说着找到了找到了。

少女瞪着六爷,那绯瞳像是要把他吞噬一样。六爷惊恐地望着她:“你,你到底是谁?”

“喜歌。”虽然她一身炽热,像要将周围吞噬一般,可声音却如万年冰窟,清冽冷漠叫人闻而生畏。

随即,手一挥将六爷震至墙边,六爷口吐鲜血,嘴里还喃喃道:“不要走,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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