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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宠夫狂魔[穿书](10)

作者: 长夜孤灯 阅读记录

李梦甜压根没注意到沈毅昨晚从她手上“偷”走的东西,她才穿书没两天,哪记得原女主身上戴着什么尼龙绳手链,连bra的尺寸都还没记住呢。

只是这宝石看起来就价格不菲啊,会不会……

就在沈毅以优雅的姿态专心致志品尝爱心煎蛋的时候,李梦甜悄咪咪挪过去,扭捏了几下,还是弱弱开口:“这手镯多少钱?”

“不多,三千万。”

“哦……”

贫穷限制了想象力,李梦甜的小心肝疼了疼,“不会从我那三个亿里面扣吧?”

沈毅:“……”

放下叉子,擦了擦嘴,抬眼看着身边的小财迷,男人说出了霸总的经典台词:“你觉得我沈毅缺钱?”

“不,不缺!沈大少当然是坐拥金山银山,福布斯的常客,财经界的大佬,所有青年企业家学习的榜样!”李梦甜口号喊得响亮,如果再给P上一对耳朵和一条尾巴,就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小忠犬。

沈毅看了眼对面的椅子:“坐下来一起吃吧。”

李梦甜给他倒了一杯牛奶:“服侍老公吃完我再吃。老公吃饭的样子真好看,怎么都看不够,再喝点牛奶,白白嫩嫩,更好看了。”,其实她只是看沈毅吃得太优雅了,不想被男人取笑自己接地气的吃相。

“我不需要你服侍。”沈毅道。

李梦甜心头一紧,不是吧,这句话听起来就像在赶客,三亿还没到手,不能不需要!必须要!

“老公你这是在嫌弃我吗?”她目光水灵灵,如同一只委屈的小兔。

沈毅放下筷子:“你想到哪里去了……”

李梦甜小嘴抹了蜜:“老公你好好吃饭,别管我。反正我今天下午才回学校,还有大把时间慢慢吃。再说,我以前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已经习惯了服务别人,服务使我快乐。为老公服务,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

听她这么说,沈毅认真看着她道:“以后,你不需要打工。”

李梦甜:“啊?为什么?”

“因为,我沈毅的女人不需要工作。”言下之意,我会养你,你要什么都能给你。

这话从一个霸总嘴里说出来虽然没毛病,但李梦甜却对自己的身份清楚得很,低声碎碎念:“你的女人……我顶多算个临时工,契约一旦不作数,不工作喝西北风吗。”

“砰!”沈毅一巴掌拍在桌上,警告地看了李梦甜一眼。

李梦甜秒怂,耸头耸脑地挪到沈毅身后,假装帮他捶捶肩,趁他不注意,溜上楼去。

在卧室里关着门躲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快到九点,估计沈毅应该已经出门了,李梦甜才大摇大摆走出来,迎头就碰上了一身西装革履的沈毅,眼镜片冲着她闪了一道锋利的光。

这么看,真是个英俊潇洒的精英男啊,李梦甜莫名有些心动,但也仅限于女孩子对帅哥的欣赏而已。

见男人脖子上的领带还没有系上,李梦甜再度变身贤妻,主动上手:“老公,我来帮你系领带,这种事本来就是我分内的工作。”

突然被勾住脖子,沈毅呼吸一滞,身体有些僵。

李梦甜的额头正对着他的下巴,他只要稍稍低下头来,就能在那片光洁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一个夫妻间常有的goodbye kiss,只是——

他刚要有所行动,脖子忽然一紧,领带勒得他近乎窒息。

“呃……”李梦甜扯着领带翻来覆去倒腾了半天,最后只能赔了沈毅一个有着淡淡酒窝的笑脸:“我好像并不会系领带……”

“咳咳。”沈毅把自己的命脉从她手里抢救出来,纤长有力的手指像变魔术般的,轻轻松松三两下就把领带系好。

往前走了两步,又停顿下来,背对着李梦甜说出五字金句:“不会可以学。”

很巧,李梦甜上辈子就是个勤奋好学的,不仅在大学里年年都有奖学金,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还学会了用萝卜雕花。

沈毅走后,她一边开启吃货模式,一边在手机上搜索系领带的图解,不知不觉就被沈毅的一句话给牵着尾巴走了。

图解太抽象,看了半天也没弄懂,她只好网购了一条领带,势必要研究到底,不能再被看扁。

吃过早饭,管家拿着她今天的行程过来。

上午的行程是空白的,午饭以后,有化妆团队会上门为她梳妆打扮,以保证她下午返校参加招聘会的时候能艳压群芳。

她现在正处于大四,已经没有专业课了,回学校不过是在招聘会上露个脸捧个场而已。

万一要是应聘上了呢?李梦甜又想起了沈毅的那句话,“我沈毅的女人不用工作”,啧啧,真不知道哪个白月光有幸成为全职阔太呢。

正当她在脑子里拼凑着“沈毅女人”的脸蛋时,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在司机的陪同下出现在门口,那趾高气扬的表情,仿佛她才是这栋别墅的女主人似的。

不会说曹操曹操就到吧?

不管是谁,来者是客,李梦甜照样热情地迎接。

对方精心地打扮过,并将某奢侈品牌包包挎在显眼的位置,踩着细高跟鞋毫无顾忌的走进来,身上的香水味很快飘散开。

真是一朵花枝招展的蝴蝶啊,李梦甜对保姆吩咐道:“去榨点果汁出来。”

“不用了。”女孩翘了翘嘴皮,自顾自找地方坐下,对李梦甜不屑一顾,抬头问管家:“表哥呢?”

表哥?

李梦甜迅速在记忆里搜索这张脸的信息。

她继承了原女主对于人物长相的记忆,不过仅限于对方和自己的表面人际关系,至于关系的好坏、情感的纠葛,一律不知。

她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名叫季晓月,沈毅的远房表妹。

不过这个“表”字表得有点远,往前倒推五百年都找不到血缘关系,老家也不是本地的,因为在京城读大学,家里人就托沈毅的一位表姨妈在照顾。

至于为什么表姨妈照顾的人会出现在了这里,李梦甜对这样的套路再熟悉不过了,每一个在小说里拥有姓名的表妹,都是男主的爱慕者,俗称备胎。

而这个季晓月,应该深得沈毅宠爱吧,瞧瞧那一副恃宠而骄的样子,下巴都要仰到天上去了。

李梦甜对着她意味深长地一笑:“你好啊,婊妹。”

第12章

李梦甜早年在火锅店打工的时候,见过了形形色色的顾客,练就了从长相和穿着就能看穿性格的本领。

这个季晓月,长着一张瓜子脸,五官倒也算清秀,只是苹果肌看得出微整形的痕迹,下巴和鼻翼应该也填充过。

二十岁的女孩需要注射玻尿酸?

李梦甜很快有了一个猜测,豪门选媳妇讲究面相,脸型圆润、额头饱满、山根丰隆、下巴肉厚为旺夫相,而季晓月骨相并不突出,整张脸略显平淡,又因为减肥过度的原因造成面部瘦削,只能依靠整形。

不过,季晓月有着一双白嫩纤长的手,从这点看,她家里虽不说有多么大富大贵,但从小也是娇生惯养没吃过任何苦的,说不定琴棋书画都培养过,被父母寄予了嫁入豪门的希望。

只是这一身名牌太过张扬了,从头到脚的价钱得有十几万吧,在网红圈这种打扮叫做高级,挺让人羡慕,可李梦甜现在的审美已经被沈家的低调奢华给带偏了,叫得出品牌的东西在真豪门面前都是low货。

再加上女孩的眼神不够清澈,充满攻击性,更不符合豪门婆婆选儿媳的标准。

沈毅应该看不上这样的吧,李梦甜几乎可以肯定,季晓月成不了气候,绝对不是沈毅的白月光,顶多算是一闪而过的激光,刺激是刺激,不能长久。

既然只是个备胎,万年表妹,那她在这里拽个什么劲?

李梦甜坐到对面的沙发上,摆出一副正宫娘娘的姿态,气定神闲地看着季晓月,慢悠悠开口:“表妹来我家做什么呢?看在你和我是校友的份上,我就提醒你一下,下午就是招聘会了,不好好准备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