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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着肚子奔小康(126)+番外

今天沈敬谦去上班儿,邢秘书大着肚子还得不到产假的也苦逼的去上班了。高强和大江带领车队接送游客,好像就剩下高博一个人无所事事。

高妈妈铺了个花包做棉被,她似乎对做棉被情有独钟,已经做了七八床了。高博有点儿无语的对他妈妈道:“妈,您做这么多棉被盖得过来吗?”

高妈妈推了推老花镜撇了高博一眼:“这不是为你们结婚准备的吗?人家姑娘出嫁还八铺八盖,我嫁个儿子怎么着也得十二铺十二盖啊!我这才做了十床被子,还有十床褥子两床被子没做。还有小山子今年冬天的棉衣棉裤,你和小沈你俩再一人做双棉鞋,不行了,我最近太忙了,你们自己照顾小山子吧!”

婴儿车里的小山子表示不满,姥姥不要了,不开心。

高博脸上一红:“妈,谁说你儿子要出嫁了。”

高妈妈道:“前两天小沈还跟我商量你俩结婚的事儿呢,我说现在孩子还小,等小山子长大一点儿再结也不迟。我这边儿也没准备妥当,你和他商量吧!实在赶了,我叫你三奶奶过来帮忙。”

高博立即阻止:“您可别了妈,人家三奶奶刚生了孙女儿,也忙着呢。”

高妈妈道:“我这不是以防万一吗?你这是要上哪儿?脚好了?”

高博点头:“好了,打算到山上挖点儿野菜。脚不疼了,小山子躺在那儿不老实,带他上山溜达溜达。”

高妈妈道:“行,去吧!晚上我给你包饺子。”

高博推着小山子上了小山,赛马比赛过后山顶上相对安静了些,过几天桃花打花苞的时候又得热闹起来。小麦反青水后,长势异常旺盛,只要拨开麦苗儿,就有在根部看到展开以后饺子皮儿大小的面条菜。有的能长到巴掌大小,叶子细细长长跟面条似的,所以村儿里的人都管那叫面条儿菜。

许多在村儿里租了地的年轻人都会在周末的时候来高家坳子挖野菜,这里野菜种类繁多,比如苋菜,荠菜,马蜂菜等,这些菜不论凉拌还是热炒味道都不错。重点是这些都是山上野生的,没有任何农药污染。再说了,那些培育出来的蔬菜吃够了,偶尔吃吃野味也新鲜。

高博在小山子的婴儿车上挂了个篮子就出门了,东西河开河以后水涨了不少,不少游客沿着河沿儿端个马扎儿在那儿钓鱼。沈老爷子就是钓鱼爱好者成员之一,没事儿的时候就拿个钓杆儿,有时候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好多老头儿年轻人都聚在那儿,和河对岸的隔空喊话聊天儿什么的,其实很有感觉。

不过沈老爷子往钓一下午顶多钓两条小鲫鱼,一般都是交给高妈妈给高博炖鱼汤了。偶尔钓条大的上来,也会交给高妈妈给高博补身体。高妈妈以前觉得有钱人家的鼻孔都长在天上,以前在城里的时候好多有钱人都是这样,但现在她不这么认为了,沈家的老爷子和小沈真心不错。重点是他们竟然就这样在乡下生活下去了,为了高博还把公司的总部都移了过来。每天看着食堂里那些早中晚来打饭的白领,高妈妈还真心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年轻人多了就是有活力啊!

在麦田里转了两圈儿,高博就挖了半篮子的野菜。今天他主要挖的就是面条儿菜,已经有一年没吃了。这东西是有节气的,也就春茬麦田里会有。一过夏天,这东西就开始抽茎开花儿了,那时候面条儿菜就老了,不能吃了。

小山子现在已经可以用手有意识的去抓东西了,虽然他还抓不住,不过看到他感兴趣的东西都会去够一够。高博怕他无聊,拿了一棵摘好的面条菜给他。小山子手里紧紧的握着那颗面条儿菜,偶尔拿到眼前看一看,嘴里呜呜哇哇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等高博回来再一看,小山子满嘴菜色。

高博快笑疯了,一边替他擦嘴一边道:“儿子你这是在干什么?你也想吃菜吗?你现在才仨月还不能吃!小笨蛋,牙都还没长呢就想吃东西呢?”

小山子舔了舔嘴唇儿,表示野菜非常好吃他也要吃。高博把他手里残余的野菜抠了出来,这家伙小手力道还挺大,直到这棵野菜尸骨无存才从他的手里把菜给夺过来。开春儿不知名的小野花儿已经开了,黄黄的有点儿像野菊花。高博摘了一朵戴在儿子的耳朵上,拿出手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沈敬谦。

正在开会的沈敬谦看到高博发来的儿子照片以后笑了笑,立即回复了一句:“耳朵上那朵菊花是要闹哪样?”

高博哈哈笑,回复道:“那不是菊花,是一种野花儿,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沈敬谦回了个笑脸:“我就说,我儿子的菊花怎么能长到耳朵上。”

这边高博快笑疯了,小山子表示他爸爸非常无聊。还有耳朵上这朵菊花,真是丑的要死!要不是因为够不着,他早就把它摘下来扔掉了!于是,无力的撅了撅小嘴儿,把头偏了过去。

高博觉得儿子的这张照片非常可爱,于是很欢乐的设为了屏保。

村儿里的生活就这点好,那就是宁静,不论外边儿发生了什么事儿在村儿里依旧是时光缓慢的流淌着。高博觉得自己很幸福,当然,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就更好了。

而诊所里的叶晨,却似乎没能体会到这种幸福。他曾经发疯了似的找了季宏十天,可是他就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似的,杳无音讯。

第120章

回来后叶晨就开始到处搜集资料,尤其是季宏所说过的那个地下室,已经废置好久的地下室,季宏往往一呆就是一整天。有时候晚上都一直泡在里面,那里的书,父亲留下来的资料,以及所有似乎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方。

但他发现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件衣服,那不是属于父亲的。一张报告,季宏怀孕的检查报告。叶晨抚摸着那张检查报告,低声道:“你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是不是也很开心?呵呵,像高博一样?”叶晨的手指滑过一行字,20周,也就是一百四十天。

叶晨的眉心皱了起来,季宏怀孕一百四十天才发现吗?那时候已经四个多月了!还是有什么意外让他不能去做产检?他究竟遭遇了什么?叶晨揉了揉眉心,如果可以,让他来承担这一切。让季宏回来,还有他现在肚子里可能已经有了的孩子。

叶晨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沙哑的嗓音让他想起自己这一天好像又是滴水未沾。呵呵,不该这样的,季宏肯定不喜欢。他那么完美,怎么容许自己的男人有一点颓废?

电话那端传来一个声音:“您好,是叶博士吗?”

叶晨道:“是我,有什么事吗?”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边有一个新论点医学峰会。不知道,您有没有兴趣来参加一下?”

叶晨想都没想便回绝道:“我最近很忙,没时间。”

那边道:“呵呵,我知道您对医学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我相信这件事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叶晨道:“我现在有比医学更重要的事,抱歉。”叶晨刚要挂断电话,那边却说道:“你知道返老还童吗?”

叶晨的脑子里立即如同一道惊雷一样炸开:“你说什么?”

那边缓缓道:“长生不老不再是梦,当然,这一切要从返老还童这个切入点开始。只要你愿意加入这个实验,我们会提供最优沃的条件,您懂的。”

返老还童,呵呵,返老还童。除了季宏,他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谁具备这个能力。他忍不住想到了自杀的父亲,临死前还一直在赎罪的父亲。那个惨绝人寰的实验,人体实验。

叶晨立即道:“峰会的地点在哪里?”

对方道:“到时候我们会通知你的。”电话里传来对方挂断电话的声音。

叶晨立即从一堆资料里起身,离开这个曾经与季宏有过蛛丝马迹的地下室。仔细的将自己的身体冲洗了一遍,将胡子刮得一干二净,穿上干净的衬衫仔裤。叶晨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在颓废了这么多天也没有黑眼圈,不然季宏看到肯定会不喜欢。既然决定要介入另一个人的世界,那就彻底一点吧!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也愿意付出生命保护你的周全。像你口中的那个陆之轩一样,他一定是你原来的情人吧?

雨花石墓地,永远有一座墓地被修整的干干净净。季宏将一束白菊放在墓碑前,点燃一支烟,默默的望着墓碑上的照片,以及墓碑上的三个字:陆之轩。

照片经过风春雨淋已经有些模糊了,但依旧可以看出他与高博有三分神似的脸。季宏蹲下抚摸着陆之轩的照片,忽然笑了,他语调轻缓如同呢喃一般对着墓碑说话:“我去看我们的儿子了,他给我们生了个孙子叫沈高山。很可爱,嘴巴鼻子跟你特别像,真的特别像啊!呵呵,为什么高博长的一点都不像我?好嫉妒。他刚出生的时候我还埋怨过,怎么你死了都让我这辈子都记住你?真是让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