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在追求生活品质这方面,夏维确实要高出一般人很多,她从不刻意追求名牌,只是在生活细节上下功夫,努力让自己的生活环境变得舒适怡人,她自己也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得愈发温和平静,这种无需花钱就能得到的品质,却被大多数人忽视了,包括冬落自己,曾经也一度忽视了,还好,现在她又找了回来。
这晚冬落有饭局,少不得要喝点酒,自己开车是不方便的,夏维就把她送了过去,到了地方后冬落说:“我大概9点结束,这才6点,要不你就别等我了,我打车回去。”
夏维说:“没事,我先去吃点东西,再溜达溜达也就到时间了,你记得少喝点酒就好。”
“嗯,爱你。”
两人吻别后,冬落进了酒店,夏维去了附近的一个大商场,先吃了一份米线,觉得有点撑,就在底层溜达,走进一家金店,相中一枚戒指,光身足金,成色高,款式十分简约,没有纹饰,只是简简单单一个环。夏维对首饰材质有点挑剔,一般情况下,她会首选软玉,而在所有的贵金属中,她偏爱黄金,她觉得那金灿灿的颜色特别暖,不像其他金属,总透一股不近人情似的冷清。
她想着冬落自从把订婚戒指摘掉以后手上一直光秃秃的,这戒指她戴上一定好看的紧,她们手指差不多粗细,夏维试了试感觉还可以,就买了下来。
买完戒指,她又上了二楼在各个服装店里来回溜达,无意中看到一条大红色的羊毛围巾,觉着冬落围上肯定好看,又掏钱买了下来。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变了一个人,以前买东西都是先想自己和爹妈,现在倒好,只想冬落,连自己都不怎么想了,爹妈更是被遗忘到脑后,女人一旦爱了果然智商为零啊!她狠狠唾弃了自己一番,又默默嘱咐自己明天赶紧买两瓶好酒往家里寄过去,省的被人说有了媳妇忘了娘。
她刚接过店员包装好的围巾,就觉得身后有人拽了拽她的衣服,她扭头一看,原来是萧采菲,最近碰见她的次数好像有点多啊!这么想着,顺口就说:“真巧,又见面了!”
这话里多少带着点“咱们怎么老碰面”的意思,萧采菲那敏感的性子自是听了出来,苦笑道:“我也觉着奇怪,对你死缠烂打那会儿想偶遇都偶遇不上,现在看开了放下了,反倒经常偶遇了。”
夏维尬笑:“当年你有心栽花花不开,如今无心插柳柳成荫,是挺有意思的。也来买东西?”
“买了副手套,”萧采菲晃了晃手上拿的一个小小的包装袋,说:“以前的不知道丢哪儿了,又重新买了一副。你呢?这是买的围巾?”
“是啊,围巾。你今晚不用上班吗?”
“肯定要上的,我现在就得过去,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没别的意思,就是邀请你去那里玩玩。”
夏维看看时间,才7点,就答应了:“左右无事,去玩玩也好。”
夜未央离这儿也就800米远,步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夏维不是第一次进酒吧,她上学那会儿有一阵子是经常被石磊拉着去泡吧的,当然,他们去的都是文艺味儿特别浓重的小酒馆,喝点小酒听听民谣,然后就觉得自己成了屈原也能长声吟诵一句“抑志而弭节兮,神高驰之邈邈”了。自从上班后她朝九晚五的生活极其规律,跟夜生活基本绝了缘,这一次进酒吧,算是五年来的第一次,而且以前有石磊陪着,现在就她自己。
夜未央一年前重新装修过,舞池拓展了不少,装饰元素上采用了不少错位叠加的古典构件,也添了不少惹人憧憬和幻想的关于未来的壁画,风格上带了些乌托邦式的神秘,红色系的主色调又愈显暧昧,让人进去后会短暂的忘掉生活中的各种困扰,而沉浸在一时的迷幻纷飞里。
这样的酒吧环境并不对夏维的胃口,她还是喜欢小情小调的文艺风格多一些,但她想得开,既来之则安之,她得开车,不能喝酒,就让萧采菲给她拿了杯果汁。拿着果汁,她让萧采菲忙自己的,她找个不显眼的位置坐下来,一边咬着吸管一边打量酒吧里的人。
时间还早,酒吧里只有二十多个人,自然是女人居多,也有男人,不过三四个,极少。夏维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位长腿细腰的漂亮姑娘过来找她搭讪了:“美女,一个人?”
夏维怎么看这姑娘怎么面熟,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沈篱!”
沈篱诧异地瞪大了眼睛,这么长时间不见,她早把夏维忘了,夏维只好帮她回忆:“你跟冬落去蛋糕店,然后下了雨,然后我把你们送到车上,想起来了吗?”
“噢噢噢!”想起来了!沈篱连连点头,又跟发现新大陆似的问:“你来这酒吧……你是……圈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