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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的女孩(1)

作者: 季秋实 阅读记录

[现代情感] 《致我的女孩》作者:季秋实【完结】

文案:

在我还来不及学会爱的时候,不小心就已经爱深了;

在你还不懂得爱的时候,不小心叫我被爱灼伤了。

曾经那个把爱捧于手奉于心想献给你的女孩,不见了

时光漫漫,变数太多,过去可以被找回吗?

深植于心的爱或者恨,随我生命成长的轨迹一路茁壮,早在不知几许年华中盘根在胸膛下的那方小小窄窄的器官里,它将它撑满了,再没有一丝空隙看见其他人——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小曼 ┃ 配角:李小帅,何磊 ┃ 其它:

立春:阳和起蛰

第1章 关于徐志摩与康桥的云

我觉得要讲起我的故事,总免不了先提起我爸爸,相比较我的故事,总是我爸爸这个人更有趣些。也因为他,才有了这许多不可预见或者可预见的以后——

从遥远模糊的记忆里去抓取一个人其实不容易,可偏偏我对这个人的所有都记得一清二楚,也许是我夸张了,可即便没有十分清晰,我也确信那七八分总是有的。我记得他的面貌轮廓,从一张方正略显瘦削的脸,到饱满光洁的额头,再往下是两尾深情款款的桃花眼,接下来就是如悬胆高高耸起的挺直鼻梁,和这张面孔上长的最引人瞩目的两瓣薄嘴唇。

巷子里大多女人都是被这两瓣薄唇吸引。

那两片嘴唇不但长的外形诱人,偶尔吐露的甜言蜜语更是会蛊惑人,像美杜莎的眼,十个人有十个人逃脱不掉。我妈也属于毫不例外沉沦其中的分母之一,她也是很多年后才恍惚想起来老人们常讲的那句话,嘴唇越薄的人越薄情,可惜那时候已经晚了。

忘记跟大家介绍了,我爸爸是搞文学创作的,其实比起大多数人他还是幸运的。他的爱好难得成为他的职业,他写过长长短短[分隔]狗[分隔]屁不通的诗,也在不出名的报纸上连载过无数没写到结尾的小说,唯一值得他沾沾自喜或者说能够养家糊口的大概是不能见人的杂志上刊登过的几篇带色小文章,用他自己的话说,每一个字都能“活色生香”。他自诩是“当代的徐志摩”,要写一辈子康桥的云和月,连我的名字,他也随口取成“陆小曼”,他自以为那是徐志摩最爱且得到的女人,被命运垂青的女人。大抵也出于一种不明所以的情感共通,他认为陆小曼用半生生殉了徐志摩,是所有“才子佳人”“鸳鸯蝴蝶”之流故事最圆满的结局,满足了他以“才子”自居,须得陆小曼这样风流又痴情的“红粉佳人”来相配的旖旎浮想。他莫名其妙的与有荣焉……然而康桥的云和月未写出一笔,我家床底堆积了一叠又一叠写废了的纸,他就跟着富婆跑路了,留下一句至理名言,他说我妈已经不能成为他的灵感,他要诗和远方,要寻求真爱刺激——

我妈起初没想明白这一句是什么意思,她又被我爸爸那一张嘴巴忽悠了。她以为她的丈夫是为了梦想、为了创作才抛弃了她,她得用大爱、大胸怀成全他男人的事业,她放手放的还挺干脆,一哭二闹三上吊,她一个手段都没使,连那富婆给的补偿金她也一分钱没要。从某些层面上讲,我妈这样简直称得上高风亮节、大公无私的“大爱”举动,与我爸爸暗地里一直期待但又不敢直说的旖旎浮想简直不谋而合。

一个走的心无亏负,一个等的无怨无悔,可惜,好景不长。

她以为那男人找到了诗跟远方就能回家,可也就是一年之后,她可能是在一本狗血小说里找到了她跟我爸爸的故事原形,不相似的人设,如出一辙的故事情节,当头一棒敲打的她浑身一震,她烧了那几本狗血小说,烧了我爸爸留下的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诗稿的玩意儿,在引起一场火灾、差不多烧光烧烬了我们全部家当后,她拽我到她面前,枯瘦的手指死死扣紧我肩膀,她说“陆慢慢,你爹上前线当烈士光荣牺牲了,从此就你跟你妈我两个人,我是寡妇,你是半个孤儿……”

这一年,我七岁。

在那以后,我妈妈就变成了另外一个女人。

我只能形容她是变成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变成另外一个人。属于她这个人的那些勤快、直率、朴素的本性都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是她属于女人的那些特质,像是一晚上、一场火,她身上那些曾经教很多男性着迷的温柔妩媚就被大火燎的干干净净,涓滴不剩——她再不看那些风花雪月的诗和散文,也不再把她那一头大波浪似蓬松柔软的乌发散开披在两肩,改剪成乱糟糟的短发。她穿看不出色的筒裤,搭配灰或者黑两色上衣,老远一看,可能都会以为这应该是一个干瘦矮小的男人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