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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根草(13)

作者: 齐心照 阅读记录

果然爱情会让人变笨,她总是去注意手机有没有新消息进来,当注意力再回到书上的时候,常常忘了她刚才看到哪里,有时候看着一个很简单的句子,却因为走神要好久才能搞明白是什么意思。

后来她把手机关机了,终于能静下心来专心看书,却也因此李尚景都走到她面前了她都没有发觉。

伸手去抓水杯的时候,余光瞥见前面有一个高大的黑影,她的手晃了一下,杯中的水洒了出来。她忙把水杯扶了起来,抓起抹布去擦桌上的水迹。

桌边的书被带得哗啦啦掉了下来,李尚景在书本要摔下去的时候看到了书名。凌音又俯下身把书捡了起来,书的反面朝外抱在了胸前。

“我大学主修经济法。”李尚景看着她有些狼狈的样子说。

完了还是被他看到了,凌音把书放到了桌上:“那你辅修什么?”

“刑法。”李尚景又看了一下那一摞书,“《审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你要考cpa?”

“……嗯。”凌音说,“我想考下试试。”

“《经济法》不懂的可以问我。”李尚景转身走了,走着又扔下一句话,“你去洗澡吧。”

他刚说什么,让她有不懂的问他是吧?她还以为他肯定会说你那个脑子就不要浪费时间了呢,凌音收拾着桌上的书本,又怀疑地望了一眼他的背影。

李尚景把包放到了书桌上,想起陈书妍坐在这里看书的场景。她也要考cpa,买了很多参考资料还报了班。第一天的时候她还很有斗志,还认真做了笔记。不过从第二天开始她就只是把书翻开看上两眼,然后拍照发朋友圈,回复完评论后她就会打开电脑追剧,再也不会碰那些书了。

他并不想想起她,但这里有太多她存在过的痕迹了,让他不得不去回忆。李尚景闭上眼睛,眼前又浮现出她倒在地上满身是血的样子,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抓起睡衣去了浴室。

这个秘密被发现后,凌音反而松了一口气,因为她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看书了。过了几天,她发现李尚景真的没有嘲笑她。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想去问他问题。

在厨房做饭的时候,她也不用戴着耳机听那些网课了,可以直接放出声来。李尚景打开冰箱拿了一杯果汁,转过头看了一眼正在切菜的凌音:“你以前就是在听这个?”

“对啊。”凌音说,“以前我要负责一大家子的饭,还要做其他家务,所以要见缝插针地学习。”说着说着她停了下来,眼神不自然地看了他一眼,“我脑子比较笨,只有这样才能不被落下。”

“以前我们班有个同学每天5点起来学习,晚上11点才回宿舍,但成绩只是中游。”李尚景端着他的杯子出去了,“大概也是因为脑子比较笨。”

“……”凌音跟在他后面把门关上了。

李尚景又出差了。凌音在打扫杂物间的时候找到了一个光盘,封面和那本相册的一样。她把光盘放进了播放器,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婚礼录像是从接亲开始的,伴娘和伴郎都很能闹腾,喜房里笑声不断。凌音惊奇地发现,那个时候的李尚景和现在完全不同,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面无表情,但他整个人是舒展开的,笑起来的时候一脸青涩,好像还有点儿奶油小生的感觉。

婚礼现场布置得很浪漫,宣读誓言,双方交换戒指……等等,她没有看错吧,花童竟然是一只乌龟?那只乌龟被人从台子的侧面抱了上去,背上绑着一个戒指盒,慢悠悠地朝舞台中央爬了过去。李尚景弯下腰把戒指盒取了下来,那只乌龟似乎是累了,趴在他的脚边不走了。主持人都忍不住笑了,李尚景又俯下身拍了一下它的脑袋,它就又慢腾腾地从台子的另一侧爬走了。

新郎亲吻亲娘。伴郎团跳了一个很滑稽的舞蹈,赵宇哲四肢极其不协调,场下爆发出阵阵爆笑。

到了双方长辈送红包的环节。林美景挽着丈夫的胳膊走了上去,她穿旗袍的样子真好看,凌音看着她一颦一笑的样子,完全顾不上去看其他人。

作者有话要说:

边看边骂了几十集,今天真实地为强强流泪了

第12章 第 12 章

女方父母上去了,李尚景接过红包转头就要递给陈书妍,她当时正在整理裙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场下又是一阵爆笑,主持人调侃了几句,大意就是妻管严其实是一种爱的表现,工资卡上交了没有,每个月给老公留多少零花钱。李尚景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塞到了她手上,她每只手各抓着两个红包,和爸妈拥抱的时候掉下来一个,又是一阵哄笑。

仪式完后,双方家人、同事、朋友等上去拍合照。嗯,还有那只乌龟,它背上披了一块白纱。喜宴,新郎带着新娘去敬酒,这个只选取了几个镜头一笔带过。

凌音把光盘取了出来物归原处,准备去下午的兼职。

踏着夜色回来的时候她想,这份工作其实还是挺自由的——假如没有她和李尚景那条不成文的合约。但是现在他不在家啊,她把活动剩下的牛角灯戴到了头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轻轻笑了。夜空中蓝色的光芒一闪一闪的,好像太引人注意了,她又把灯光的开关关掉,戴上耳机开始听网课。

从公交站牌到李尚景家有很长一段距离,一路上静悄悄的,凌音只塞着一只耳机,另一只耳朵注意着外界的动静。

不过听到关键部分的时候,她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并没有听到路边草丛里的动静。

一直到脚边突然蹿出来一团黑影,她吓得脚步一顿停了下来,发现是一只小狗。这只小狗和她家皮皮小时候实在是太像了,尤其是那煤炭一样的黑嘴巴。她忍不住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小狗伸出舌头舔她的手,把她的手舔得湿乎乎的,她嫌弃地往小狗的背上蹭了一下,发现它身上到处都是硬币大小的伤疤,好像是被人用烟头烫的。

小狗还在舔她的手,尾巴摇成了残影。凌音把打开手机手电筒,看到它肚皮下有一条血红的伤口,后腿那皮毛和血水黏连在一起,所以它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她站起来举目四望,发现没有人在。她往前走了几步,小狗就迈着它的小短腿跟上来。看样子这条狗应该是没有主人的。

凌音又蹲下来,把它抱了起来:“我不能养你啊,我现在住在别人家里。”

小狗听不懂她的话,哼哼着伸出舌头舔她的手指。

“现在宠物医院都关门了,要不然你在——”凌音抱着它到了一张石凳上,“在这儿将就一晚吧,明天我带你去看医生。”

说完她就要走,小狗又跟了上来。这条路上虽然没有什么车,可是这只小狗这么亲人,万一它看到有人来就扑上来……

凌音犹豫着,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往前走了。小狗跟了她几步,嘤嘤叫了几声,发现没人理后,它垂下脑袋转头回去了。

凌音回头看着它的背影,又想起了她的皮皮。那时二叔家的狗生了一窝小狗,她跑去看,一眼就看到了把兄弟姐妹都挤开咬着奶.头不放的皮皮。别的狗都吃饱了,它还是不松嘴,任由母狗像拖死狗一样把它拖来拖去。

它是那窝狗中最瘦最小的一只,不过出满月的时候,它已经变成最胖最壮的那只了。凌音把它抱回了家,教它握手、转圈、跳舞,它一学就会,而且很乐意在人前展示。它很亲人,但它从不去招惹曹秀娟,因为它知道她不喜欢它。

后来家里围墙倒了,曹秀娟想趁着砌墙顺便加盖一间房。那时家里工人来来往往,曹秀娟嫌它碍事就把它送到亲戚家寄养了一段时间。

那时她刚嫁过来没多久,还要在村里竖立一个良好的形象,所以尽管她其实不打算把狗要回来了,凌音故意当着众人的面哭了两声她还是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