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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明月]论门不当户不对的恋爱养成(26)+番外

作者: 植物组的白石君 阅读记录

那时我们一起赏花,一起啃西瓜,一起调戏良家美男,一起干尽偷鸡摸狗之事。

那时我们多好啊。

都在。

我们都在呢。

“公子这糖糕…蓝翎咬过一小口…”他像只得了逞的小猫,苍白的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蓝翎不识字,但…这名字,公子取得好听…比紫荆他们都…都要好听。公子可以写…写我手上吗?我想…我想看看自己的名…”

“嗯。”我蘸着鲜血,在他的手心写下了他的名字。

蓝翎。

他的目光愈发地柔和。

蓝翎真是个漂亮的少年。

“公子…写得好看,真好看!”

他的手指无力地垂下,然后小小的身躯倒在了我的怀里。

最后一句,他说:“…蓝翎想…公子学…写字。”

我点头:“蓝翎乖,过会儿你睡醒了,我就教你写字。你这么聪明,一定会写得很好看。”

第28章 墨玉凤歌

原来黑色也能被鲜血染红。

……我还是飞得太慢了。

“墨鸦啊,我带你离开这个鬼地方吧,我们再也不回来,好不好?”我抱起满身是血的墨鸦,抬头看着天空。

从雀阁的屋顶,可以看到天空了。

白凤向往的天空,墨鸦向往的天空,也许,也是晚歌向往的天空。

“姬真,你休想带这个叛徒离开!”

我的视线从天空移到了老爹的身上,他看起来受了重伤,气急败坏,手里握着八尺。

我有点想笑。

我一直懦弱,懦弱了很多年。

可我到底在怕什么?

我怕连累身边的人,我怕老爹拿他们作要挟我的筹码。

……到头来,他们真的有安然无恙吗?

“父亲大人,虎符在我手上。”我抱着墨鸦,头也不回地向天空飞去,“……若你愿意玉石俱焚。”

玉石俱焚。

玉是虎符,石是我。

我明白自己几斤几两。

就是因为太明白,所以才一直懦弱。

这成了我逃避的借口。

张良也许只是一个理由,我想要坚强的理由。我想要真正意义上的强大,绝非武力和轻功。我不愿意待在将军府,我要离开,与墨鸦一起。

我们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

今天是顺风,很适合飞翔。

我想他们一定追不上我们。

追上了也不怕,墨鸦,你知道吗,我变得很强了,我杀了苍鹭,我还拿到了虎符。我本来是想用虎符与老爹交换条件,让他放你们一条生路的。

……可我还是飞得不够快。

“阿真,我想去定岚山,天快黑了呢……”墨鸦伸手拭去了我额头的汗滴,嘴角扯出一个疲惫的笑容,“傻瓜,医家念端哪有这么好找?况且我的心脉已经碎了,再无生还的可能,凝血丹的作用撑不了多久了。”

“揽枝蓝翎他们都不在了,如果你也离开我……墨鸦,你能想象后果吗?要不我们就凑合一下,凑成一对吧,也许张良并不适合我,你看我追着他跑,结果给很多人带来了麻烦,我觉得我们两个很适合啊,我就不嫌弃你的黑眼圈了,你别自卑了,好不好?”

“……傻姑娘。”墨鸦轻笑道,“不过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呢。”

“是吧是吧!”

我姬真没别的本事,出好主意是天下第一。

“……嗯。”墨鸦的手掌轻轻地落在了我的头发上,他的动作这么温柔。是啊,他一直都是一个温柔的男子。

“只是,要让阿真等来世了。”墨鸦轻声说道,“来世,我一定早点带阿真离开。”

“笨蛋,来世我们才不投胎到将军府,我们投胎到平常人家,好不好?不过一定要是有钱的人家,我要每天都吃糖糕喝豆花,还要去花楼听小曲!”

“都依阿真的,阿真说什么就是了。”

“墨鸦宝宝乖……”

“……你呀,没大没小,要叫墨鸦哥哥才对。”

“墨鸦宝宝,我们去找白凤小屁孩吧,骂他一顿之后我们就去定岚山,好不好?”

“好啊,他是要骂骂了,我也要骂他……”

墨鸦总是刀子嘴豆腐心,他这么说,可是他一定不会这么做。

我们去找了白凤。

白凤眼里噙着小泪花,弄玉在他的手心弹琴。

墨鸦的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他轻声道:“我听到了。”

“你听到什么了?”

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弄玉姑娘的心弦之曲,果然美妙。”

我还是什么都没听到。

我在墨鸦的小蛮腰上掐了一把,恨恨道:“刚才还和我有来世之约,现在又想着别的漂亮姑娘了!”

“阿真莫气,阿真在我心里才是最漂亮的姑娘。”

“真的吗?”我表示我已经开始怀疑墨鸦的小嘴是不是天天涂蜂蜜。

“天地良心,绝对是真话。”墨鸦倚在我的怀抱里,看着倚在白凤怀抱里的弄玉,喃喃道,“阿真,她又骗了白凤。”

“啥?”

“她中的毒,看来根本没有解药。呵,上天待我不薄,黄泉路上也有美人相……”

“墨鸦,你来世还是当个女人吧,天香楼的花魁,乖乖等着本大爷去临幸,好不好?”

“……才不要,我要当正妻。”

“顶多偏房……墨鸦,他们追过来了!”

我平静地看向周围,平静地看向千军万马中为首的那个人影。

他在风中的身影过于清瘦,给我一种萧条之感。

奇怪,将军府的伙食不差啊,有酒有肉有海鲜,他怎么会这么瘦呢?

他说:“公子,和我回去。”

我笑得一脸谄媚:“晚歌大人,你认错人了,我是个姑娘,不是什么公子。”

“公子,将军下令,他们都得死。”

晚歌脸上没有表情。

……原先,他也是这样的。

这段时间,他变得生动起来,我就以为他拥有了情感,我以为他会心软。

我,濒临死亡的墨鸦,羽翼未丰的白凤,一个都不是晚歌的对手,更何况人家手中有遗世背景有千军万马。

我想到了我怀中的虎符,急忙掏出:“你要是想看这虎符被我玩坏了,想被老爹剐了,你就杀杀看!”

“公子,那块虎符是假的。”晚歌看也不看我手中的虎符,“真的早就被我换了,苍鹭那种水平不配看守风波阁。”

我大惊,再看看自己手中的虎符,上面果然根本没有韩国的文字印记。

那么多条命,竟换了一块不值钱的石头。

“晚歌,你行啊,你真真是厉害,你早就知道我会这么做,对不对?……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你知道揽枝他们都死了吗?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公子,这是你咎由自取。”晚歌冷冷道,“我早就说过,你不能背叛将军。”

“我没有背叛!”我大声吼道,“你懂个屁!我只是想要救白凤,我只是借用!我根本没有偷走虎符的意思!可是你却把我当猴子耍!姬无夜他到底给了你多少好处?值得你这么替他卖命!”

“将军对晚歌有救命之恩,有知遇之恩。晚歌此生绝不会背叛将军!”

他的语气里,只有决绝。

“所以你这么甘心当他的一条狗?”我讽刺地笑道,“你连你爹娘都能杀死,就因为他的一句话?”

“没错!”晚歌的脊背一下子绷紧,他的身影在夜风中显得更加萧条,“晚歌是将军的一条狗,所以狗没有资格违背主人的命令。”

多年以后,我忆起当初那一幕,仍会后悔。

后悔用最锋利最无情的语言,中伤了一个少年隐忍的尊严。

“你要是敢动墨鸦和白凤,我就自刎于此。”

既然玉是破玉,我就只能指望自己是块奇石了。

我放下已经奄奄一息的墨鸦,将袖中的短剑抵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有点恶心,上面还沾着苍鹭那个混帐的血,抵在自己脖子上,湿漉漉的感觉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