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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个神经病(69)+番外

作者: 肉嵩 阅读记录

完颜说他愿意陪我耗一辈子,他说他等得起,可是人生那么短,怎么能用来耗费呢!

与其都陷在泥潭之中,不如抱着温暖一时是一时。

我说我现在还没有爱上他,他说不怕,他有时间等啊!

可是正当我准备放手一搏的时候却发现啊!抱着他,我死不了,死的是他。

都说得不到的最珍贵,得到了的反而又不怎么样了,离别前将自己给他了,他便不会再心心念念了吧!我是这样想的。

原谅我的怯弱与犯贱,我不能让他为我付出那么多之后还累他一条命吧!虽说老子是神经病杀人不犯法。

若谁看到我的故事,且刚好也曾是受过伤的人,请引以为戒,放过自己放过他人,没什么了不起的,咬咬牙都能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开了个小咖啡店捡了个小孩儿,取名陈一。

陈一性格比较偏执,且有点暴力。

这天咖啡店进来了三个十八九岁的少年,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们,不过他们没有认出我,因为我整容了。

我让陈一招呼客人自己走进了卫生间,镜子里面冷笑的脸像我却又不是我。

我走出去看他们已经喝了陈一送去的咖啡,唇边不自觉展现了几丝笑。

关上照明灯咖啡店视线顿时黑了许多,他们向我看过来像是在问灯被关了的原因,我扭着腰姿儿走过去。

陈一跑到我面前像是在邀功,我摸了摸他的头以示嘉奖。

“我给你们讲个恐怖故事啊!你们成年了而他未成年,还有我叫——陈文锦啊!”

(恶搞反面教材,不可取,)

做人无论是出于何种情况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老天不会饶过谁的,善恶到头终会报的,若不愿意做个好人,那也请别做个危害社会的坏人。

我不知道我想表达的东西你们看懂没有,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72章 番外李宇航

你问我什么时候喜欢上陈文锦的?

我不知道,起初只是觉得她挺好玩的,又因为小时候一起念过书,觉得她比旁人要亲近一些。关注着关注着就喜欢上了,反应过来为时晚矣,再想抽身却无能为力。

她很爱笑,和她朋友讲话似的爽朗笑声隔着好远都能够听到,咯咯咯的,像是随时要抽过去一样。

她和她朋友说话时笑弯了腰的场景我曾遇见过好几次,我一直以为像她这么爱笑的人一定有很疼爱她的父母,可是后来才得知她的父母早就离世了,一直是寄养在别人家里。寄人篱下,过得那么辛苦,可是她却整天乐呵呵的,她的心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不过我却很羡慕。

我羡慕她每天都能活得那么开心。

后来学校出现风言风语说她被有钱的人包养了,传得有鼻子又眼,我不得不信以为真,因为她的行头真的换了,比之前上升了好几个档次。

我妈妈在世时那么喜欢她,她变得这么堕落,我像是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我同她说她要是缺钱可以跟我说,但是她却说我又不是她爹,把我气了个够呛。

再后来听陈朗说,陈文锦的叔叔并不是像她在记者面前说的那样对她不好,反而对她十分宠溺,且家境不错,彼时我方知是我误会了。

实在是她演戏太过逼真,着实不能怪我。

哭得那么惨,一把鼻涕一把泪,我看着都感同身受,可是谁曾想都是她装的。

她这个人挺扣的,有一次在商场看见她吃试吃品吃了好多好多,后来被导购阿姨看得不好意思了就装模作样转两圈,转好了又跑过去吃,以为她晃一圈之后那个导购阿姨就不认识她了似的,真是自欺欺人。

她到我家让我帮她补课恰遇生理期,我又是端水又是换热水袋,哦还有去给她买卫生巾,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都不介意,反而有点乐在其中。

连阿姨都说鲜少看见我对谁这么好脾气,我以前我是爱屋及乌,因为我妈以前很喜欢她的缘故所以才会对她好的,直到她二十岁生日那天。

陈文锦二十岁的生日,我看到了她那传说中的叔叔李宇航,果真如陈朗所说对陈文锦十分疼爱。

她看见李宇航和一个女人喝茶,竟然蹲在街边嚎啕大哭。

为了让自己装的像是碰巧遇到,我跑到超市里买了一包东西才敢上前去叫她。

想想真是幼稚得可笑。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陈文锦的胸围忽大忽小的,后来陪着她们一起逛内衣店的时候才知道了缘由,她的胸围取决于她那天穿的是什么罩杯的胸衣。

陈文锦的牙齿被崩掉之后,我带她去医院弄牙,但是她却和我算的一清二楚,还说什么亲兄弟明算账,何况我还不是她兄弟。

我缺那点钱?还有谁要和她做兄弟啊!

知道她是谢云的女儿时我懵了,这世界真的太小了。

我带谢家去认陈文锦大多是出自私心,想让谢家把陈文锦认回来彻底和那个男人断了瓜葛。

陈文锦那么爱钱,她肯定会选择回谢家啊!可是我低估了那个男人在她心中的地位。她不肯回谢家,甚至都不愿意让那个男人知道她已经找到自己的血亲了。

那个男人大她那么多,有什么好的啊?

不得不承认,我竟然很嫉妒那个男人,甚至想要和那个人交换人生。

她搬回谢家之后我时常去陪她,因为怕她刚回去不习惯,为了找到去谢家串门的借口我也是煞费苦心啊!不是说许久没看见谢爷爷了,就是说很想念他们家的那条狗了,再不然就是我爸让我过去找谢家谈合作……

我尽心尽力陪她,想着就是有一天能够把她的心捂化,可是她就是茅坑里的臭石头,又臭又硬,偏偏我却舍不得丢。

后来一天夜里我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匆匆赶过去,满目狼藉,她怕在地上衣衫不整,露出的肌肤上有许多青痕。

她很镇定,脸色阴沉,脸上的道道泪痕与她平静的吓人的情绪极不相称。

她说她没有什么力气,让我帮她把衣服穿好。

我帮她穿衣服时,手都在颤抖,眼泪止不住往外流。

从那以后,陈文锦就像是被风雨摧残败了的花朵,再也不见当初那么开怀的笑脸了。

她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整个人像是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我想尽办法想让那几个人伏法,可是啊最终还是败了。

钱在某些时候还是无能为力的。

我陪着她在精神病院一住就是三年,那三年或许对她来说度日如年,可是对我而言却像是弹指一挥间。

她给我的印象向来坚强乐观,可是这三年来我见过她无数次卸下伪装,哭得像是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儿。

她像是受惊惶恐不安的小鹿,躲在我怀里寻求我的庇护,在那些穿着白大褂的人到来之际。

那时候的我竟然自私地祈祷上苍,让她的病好得慢一点,让她在依赖我一会儿,别那么快投入别的男人怀抱。

藏在她身体里的另一面我也见过许多次,那一个和她是截然不同两种风格。

初次见她的另一人格是在陈文锦的房间里,她拿着刀在胳膊上一边割一边笑,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痛觉一般,我冲过去夺刀时,她还顺势在我的胳膊上砍了一刀。

我原本以为是陈文锦想不开,可是陈文锦醒来看着自己满胳膊的伤口还问我那是怎么搞的,我便知道事情不对,找了最权威的精神科专家诊断,那医生告诉我,陈文锦的身体里住了另一个人,也就是多重人格。

医生进行相应的治疗之后,她的病好久都没有再犯过,我以为她已经好了,一时大意不曾想再见到她的另一面时会是那番血腥场景。

那是在一个废弃的工地,她的手上全是鲜血,看着我笑的如花妖冶。

她将手上的刀一丢冲着我甜甜一笑,像个孩童般天真,要不是地上躺着三个浑身是血昏迷不醒的少年,真的很难以将面前的她和凶手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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