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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别来无恙(3)

作者: 莫翰奇 阅读记录

假若柳千树有始有终地说了“对不起,妈妈”,她仍会挑着刺儿地说:“你这什么态度,是道歉的态度吗?”

但现在,她都想开了。

她知道自己无需再为这些“狼心狗肺的东西”发怒了。

她不想再婚,可她需要有人在她生病的时候为她端茶递水,为她洗衣做饭,能在她活力焕发的时候也听候她的差遣那就再好不过了。

没错,她需要一个仆人。

能伺候她,还能给她赚钱的仆人。

柳谨川还小,虽是男孩子,以后可能有出息了,但那是以后的事。

柳千树就不一样。

自己花了十几年的时间调.教她,好叫她能把家务活里里外外打理整齐,这点本事可不是谁都有的。

况且,二十岁的成年人啦,她有能力,也有义务,赚钱贴补家用!

“我要千树。”在心里盘算一番,她发了话。

柳毅没办法。

他不是不爱女儿,但权衡利弊——如果两个孩子他都要,他抚养不起;如果把千树留在身边,谨川就要拱手让出去,可谨川还小——不行!他舍不得!

可是……可这不代表他不爱千树啊!

父亲的难过,柳千树说服自己去体谅。

“爸爸,我跟着妈,能照顾好自己的。我也会常回来看你和弟弟。”

“好……好!”

她笑了笑,小心翼翼地替父亲梳了梳头发,自始至终,没有一点忧伤。

直到走进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她才趴在行李箱上,闷声痛哭起来。

她也爱弟弟,不想让弟弟跟在妈妈身边。

可想到父亲忍痛将自己割让出去,她的心便止不住地疼。

她一直在安慰父亲,述说着那些不痛不痒、鬼才会信的好话。只是有一句话,从她的嘴边咽下之后,就永远沉入了心底,不敢叫父亲听见。

那句话便是:“我也从来没有被人坚定地选择过。”

☆、Chapter 03

柳千树和宴景然搬到一个破旧的小区,百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室两厅,一个卫生间,一个阳台。

环境脏乱,小区门口总是有流浪狗徘徊索食。这里好像一个贼窝,聚集了一切肮脏的东西。柳千树每天都盼着出门,好像只要走出这片昏暗的片区,就会有阳光落在身上。

她本是爱花的人,以前在宿舍养了一些多肉,长得很可爱,嫩绿嫩绿,胖胖乎乎。及至有一天下暴雨,这些多肉从阳台掉到一楼去,柳千树便再也不肯轻易在寝室养花草了。

搬到这套有着阳台的小房子,墙壁像泼了墨水,窗户像糊了报纸,唯一让柳千树感到一丝愉悦的是,阳台向阳,颇大,足够的空间够她放几盆盆栽,好给这个钢筋水泥的灰色地带增添几抹生动的色彩。

她从花市上买回一小盆红色山茶,只因圣诞节快到了,红色能给屋子添点喜乐。

宴景然看到那盆鲜艳的花朵,先是问了价钱。柳千树随口扯了个跌破眼镜的低价,说:“小可给我的,她养多了。”

“小可给你的还收你钱?”宴景然冷不丁问。

柳千树责备自己怎么忘记,母亲就是得了便宜还嫌太贵的那等人。

她弓着背将花盆搬到阳台去,正巧中午的阳光分外暖和,于是头也不回地说:“人家白送你再附赠几百块钱你才乐意。”

宴景然冷哼一声,坐到沙发上,呷了口热茶:“你工作找好没有?一个大学生……”

“你好意思提大学生?”

“我就问你找到没?”

“找到了。”

“什么工作?”

“服装店导购,最黑的服装店,卖出去一件衣服抽成也多,你喜欢的。”柳千树的眼里和嘴里都忍不住地嘲讽。

宴景然不以为意,心里刚硬着,往沙发上一靠:“什么时候上班?”

“明天。”

“下午……”她环顾四周一圈,手指点到之处,仿若皇帝指点江山,“把这些、这些收拾……”

“我下午和小可出去。”

“人家一985大学生,你一辍学的,有什么好聊的?”

“你还不是让我要去高攀吗?我自己的朋友我不高攀,我去高攀谁?”柳千树不得不承认,言语里的刺扎人,可她控制不住。她抬脚往卧室奔去,生怕再在客厅多待一会儿,母女俩之间的唇枪舌剑就在所难免。

可宴景然还在背后喋喋不休地嚷着:“你有本事,你给我钓个金龟婿回来!你个死丫头……没本事还一身硬骨头!你的骨头能打碎了喂狗吃还算积德!……”

* *

八二三街的服装店连成一排,每个橱窗都琳琅满目,正是圣诞节前后,每家每户都挂起了红色的圣诞帽和圣诞袜。

柳千树走进一家名叫“少女屋”的服装店,店面不大,擦得锃亮的玻璃门窗泛着旋转的太阳光,却没有驱逐一丝寒意。

橱窗内站着一位优雅的模特,浅金色的短发从深灰色的帽檐下露出一个小角,就在耳边卷了两个小卷。她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呢外套,似是西方贵族外出打猎时穿的休闲装。

柳千树在模特面前驻留片刻,端详她的面容和神情,突然想起《唐顿庄园》里的大小姐:那桀骜不驯的姿态。

但大小姐是不会沦落到在店里给人当模特的,即便是最落魄的时刻。

大街上很冷,清洁人员刚刚清扫完的街道上又落了几片枯树的落叶,柳千树走进店里,和店长打了招呼之后,两个人便忙碌开了。

店长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不施粉黛,看起来颇具几分亲和力。见面第一天,她让柳千树叫她清姐,柳千树干脆地喊了一声。

清姐让柳千树把地板拖了,自己则戴上塑胶手套,提着水桶去擦玻璃。

木质地板容易沾尘土,柳千树闷声不吭地拖了二十几分钟,将每个角落都细致入微地清洗过了,这才放心地将脏水倒掉。

清姐称赞她办事细心,柳千树笑了笑,又去将架子上的衣服归类。

忙碌了好一阵子,身上开始有些暖和。从羊毛高领之间窜上来的一股热气使她感到高兴,于是将羽绒服脱下挂在一旁,又继续收拾整理。

小小的空间只有两个人在忙碌打转,收拾好一切之后,柳千树和清姐坐下来,准备一边休息一边等候顾客光临。

清姐泡了一小壶咖啡,咖啡壶嘴窜上来一股久违而沁人的香味,逐渐漫溢了整间屋子。柳千树不常喝咖啡,就是通宵复习时也不爱喝这玩意儿。

她喜欢酒,楼下超市的Rio十五块钱一瓶,她可以慢悠悠地呷一个晚上,越呷越起劲,越呷越因为不尽兴而精神充沛,以此可以达到复习的最佳境界。

不过如今,她不再需要任何东西提神醒脑通宵达旦了——无需提神醒脑复习,只是还需要提神醒脑做些别的事情。

看着她发愣,清姐将杯子推到她面前,侧头调侃道:“想爱人呢?”

“啊?——没有爱人。”柳千树笑着抬起眼,仿若如梦方醒,眼神还有些迷离。

“几岁啦?”

“二十。”

“二十……”清姐重复一遍,坐到铺着羊毛毯的圈椅上,悠悠地吹散杯子上方的热气,“二十岁还早,男朋友倒是不急着找。”

“嗯。”

“你看我,现在不还没结婚嘛,一个人过也自在。”

“怎么不结婚呢?”

“没有合适的人。早年遇见过,可惜遇见得太早了。到了后来,恰逢别人热恋的时候,我已经跟看破红尘的尼姑似的,结果到现在也没找着个结婚的人。”

“会有的。”柳千树说,“如果真的没有,自己过一辈子也挺好。”

“那你呢?”

“我?”

“有没有遇见什么人?”

“没有。”

“一个也没有?”清姐往前凑了凑,眼睛被扑面而来的热气熏得微微眯起。

柳千树轻轻摇头,有些不好意思:“真的没有。中学不敢谈,大学……两年,就忙着赚钱,到现在还不知道谈恋爱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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