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大众审美角度来讲,詹姆斯不是特别漂亮的类型,起码比不上兰斯五官精致好看。
可他身上总有一种奇特的活力,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总能自得其乐的快活架势,就好像你把他扔到垃圾堆里,他都能高高兴兴地从垃圾堆里站出来,把垃圾桶举过头顶,挥舞着给你高唱一首[love me baby]一样。
总之,这次乐队大家对节目的重视表现,让埃布尔十分欣慰。
他难得激动地把所有人都夸了一遍:“西奥你这件宽松的白衬衣不错啊!鲍德温你是应该换换风格了,牛仔外套穿上多精神啊!兰斯,你穿什么都好看!咦,你这件T恤上印的是利物鸟吗?看起来风格很独特嘛。吉米,吉米!我的男孩啊,你早该这么穿了。来来,照照镜子,多英俊!”
听到这些真心实意地夸奖,四个大男孩都不约而同地朝他露出了或灿烂或腼腆的笑容。
埃布尔一瞬间老父亲般心满意足地感动了,有一种辛辛苦苦养的自家崽崽们终于听话了的超强成就感。当天,他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又心甘情愿地继续帮孩子们忙碌起巡演,还有专辑的工作去了。
等他忙完一轮,才想起节目的事情。
惊讶地发现,这次居然真得一个投诉电话都没有!
但他还是不放心地给那边节目较熟的一名工作人员拨了个电话,问问情况。
那名工作人员哈哈笑着让他放心:“现场来的观众都快爱死主唱了,他真漂亮不是吗?还有吉他手也很帅!姑娘们迷死他们了,你就是爱瞎操心。行了,没事,放心,放心!”
至此,埃布尔终于不再惦记这事了。
他心情舒爽地倒了杯红酒,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里,打算休息一会儿。
不过,休息的途中,他临时决定让助理小姐帮忙把提前录好的节目拿出来放一下,打算欣赏一下自家孩子在电视上的精彩(听话)表现。
然后,他把一口红酒喷了出来。
知道吗?
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是脸盲,只是程度分轻重而已。
对于一个刚刚出道的组合团,如果平时根本没注意的话,你真得能分清谁是主唱,谁是吉他,谁是鼓手,谁是贝斯吗?假如……再不看头发颜色和发型,不看眼睛颜色,也不看穿衣风格的话?
所以,吉他手也可以站在麦克风前唱歌;主唱也能用弹棉花的姿势狂扫吉他弦;鼓手抱着贝斯缩在角落中梦游弹奏;贝斯手在后头癫狂地敲着鼓……
一切浑然天成,毫无破绽。
这完全是可行的啊!
只要后台给配上伴奏带……
Anything is possible!
此时,电视屏幕上……
西奥坐在一堆鼓后头过了一回敲鼓的瘾,一边敲着根本就不会出声的鼓,一边疯狂甩头,摆出了酷炫姿态;鲍德温不怎么习惯地抱着贝斯,尽可能地装模做样弹奏着,还不太自然地试着在舞台上小范围移动,毕竟,作为一名鼓手,他可是生平第一次能在舞台上动起来啊!
然后,兰斯站在最前方,平时用来弹吉他的修长手指紧握麦克风,姿势十分到位。
他模仿着詹姆斯平时的样子,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差一点儿跳脱劲儿,却有别样的潇洒,同时还不忘大大方方地朝着观众席飞出一个个指尖吻。
而用帽子遮挡住显眼金发的詹姆斯站在舞台右侧。
他模仿着自家搭档平时高冷的样子,面无表情地抱着吉他,时不时就酷酷地挥着手臂来了个大风车式扫弦,同时身体还前俯后仰地激烈晃动,仿佛真得在弹奏什么绝世篇章一般,气势十足。只是偶尔镜头扫过的时候,他就有点儿破功地勾起唇角,坏笑地眨下眼睛。可下一刻,又板起脸继续装了下去……
现场气氛超热烈。
那些跑来看现场的观众们可能根本没意识到什么问题,她们是真被撩得很激动了。
在她们眼中,主唱太好看,吉他手也帅,鼓手看起来超卖力气,贝斯手有点儿腼腆可那么也努力地在弹奏着。他们和别的团真是一点儿都不一样!
别的团每次上节目都仿佛神游(假唱又不需要卖力气)。
只有他们这个团是全程不划水地敬业表演,认真到感动英国,太棒了!
然而,这一刻……
他们不是乐手,他们是演员。
——玩得开心吧,吉米?
——God,I'm good!弹吉他,我一定也是最棒的!
——哥们,清醒点儿,你拿的那把吉他根本就没声。
作者有话要说:【注】本章的梗来自绿洲乐队OASIS,他们在假唱节目中,搞过一回主唱和吉他手换位的操作。
PS.英国人其实挺擅长自黑的,搞不清楚他们脑回路。他们早年有个收视率很好的音乐节目,但制作人就是要求假唱,属于大家都知道是假唱,但还要继续表演假唱的类型。于是,有很多歌手不高兴,他们开始在节目中假装各种露陷,到有声音的时候,故意闭嘴什么,吉他手全程梦游,应付地拨两下什么的。
最绝的除了主唱和吉他换位外,还有一个是主唱不拿麦克风,拎着一束玫瑰(好像是玫瑰,记不清是什么花了)上台认真地表演了‘我没麦克风也能发声’绝技的。
尽管如此,腐国人的娱乐精神挺强,好像还是很喜欢那个节目的,这个节目从七几年一直活到06年,06年被取消了每周五放的模式,依然还能保留着圣诞专辑,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
PS.资料不全,以上科普有些有我理解和猜测成分,可能有错误,请见谅。
第42章 一张专辑
这事说起来好笑。
但仔细想想,可操作性确实很强。
毕竟,行星乐队虽然一直在不停地演出,也上了一些节目进行曝光。
可在这个时期,他们的演出尚且局限在伦敦和利物浦这两所城市一带,去的电视节目也只是一些影响力不高的小节目,至于取得的成就,也仅仅是发行了两张单曲唱片。
所以,人们对乐队的认识程度,还不足以支撑他们能分辨出每一个成员。
而在信息并不发达,也缺乏交流的时代中,哪怕是发现‘金发主唱跑去弹吉他,黑发吉他手拿着麦克风开始唱歌’的一部分歌迷,也想象不到其中的问题,或者说,谁又能想到乐队居然敢在这么重要又大型的节目中玩这一手?
所以,绝大多数歌迷反而一脸惊喜地看着电视,单纯天真地嚷嚷着:“上帝啊,吉米居然还会弹吉他,他真有才华!”以及“没想到兰斯不弹吉他,唱歌也好好听啊!”
接下来的发展,有点儿类似<皇帝的新衣>现实版。
终于发现真相的节目组不能把假唱这事直接放明面上,自然也就不好意思去指责乐队说:“你们怎么能不按规定假唱呢?”
同样的道理,埃布尔也没办法主动去和节目组道歉说:“对不起啊,我家那个倒霉熊孩子乐队没按要求去假唱。”
双方保持了一种古怪的默契,不约而同地保守着共同的秘密。
他们全都沉默着,仿佛这件事从没发生过一样。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该知道的人差不多都知道了这事。
一部分乐坛的前辈们,尤其是那些也玩摇滚,现在虽然开始修身养性,但本质还是老流氓的前辈们在知道这事后,都对这个节目组的倒霉遭遇十分地幸灾乐祸,并且,还嘻嘻哈哈地在私下里愉悦地表示:“他妈的笑死人了,真想会会这四个混小子!”
很难说清这支乐队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
他们身上就像是有一种神秘的力量,特别讨人喜欢,哪怕整天胡作非为,也常常让人无法抗拒。
与此同时,尽管他们桀骜不驯地偷偷恶作剧了<流行之巅>。
可这个重量级的电视节目依然帮助他们正式出现在了全国人民的面前,使得很多人知道了这个乐队,并在还没真正接触到他们的音乐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四名成员格外亮眼的外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