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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的那边是大唐(35)+番外

迟豪心中呐喊:我要不要假装晕倒,古代人懂不懂人工呼吸?

孔令花没有察觉在她眼皮底下正在上演的爱情伦理大戏,她倒了杯水放在茶几上,顺手把眼神放空的亲儿子拉倒对面的沙发坐下:“一瞬间吗?身体没有被分裂再组合?”

担当初次人体穿越时空的易千军沉思片刻:“跳进铁锅时先是眼前一暗,接着就像来到了条甬道,四周有很多星星一样的光点,然后再一黑就到了这里。”

“看来网上那些穿越理论不怎么靠谱,”孔令花愤愤拍了下大腿,“身体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老妈这么一说迟豪如梦初醒才想起来这事:“妈,要不要带着军哥哥去趟医院,看看身体有没有暗伤?”

“花姨,小豪无需担心,”易千军连忙摇摇手,“我已用真气检查过,除了有片刻的头晕并无其它不适。”

真气检查?

恍如武侠电视剧中的专业术语让娘俩一愣,刚要发问就见铁锅传来张纸条,是独自在那边的易九绝发来的消息:人呢?没人搭理我吗?我现在过去可以吗?

孔令花放下纸条赶紧拿起纸笔,边写别说:“这个老易那么心急,小易怎么也得住一晚观察下情况再说……小豪,你陪着小易参观下咱家。”

气氛再度回归微妙的二人世界…..

迟豪站起身,姿势僵硬走到最近的冰箱拉开门,回眸一笑:“军哥哥请看,这个叫冰箱,可以冷藏食物,冰冻饮料,像是冰激凌就是放在里面保存,可以经年不化。”

易千军很配合露出个惊讶的表情,其实心里有些纳闷:当初传送冰激凌时不是得意洋洋说过了吗?

大脑当机,生怕自己表现的不够好形象有损的迟豪同手同脚走到门口,指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此物名电灯,和蜡烛一样属于照明工具,但只要我轻轻按下这个开关……”

黑暗中死寂片刻,孔令花一声暴喝:“兔崽子,你关灯干嘛?”

迟豪,易千军:“……”

背着身,迟豪狠狠给了老妈个白眼,在心仪人面前挨骂太掉价了。

然而他说出的话却彬彬有礼:“妈,军哥哥头次来咱家,你说话别那么大声。”

说完转过身不好意思笑道:“让你见笑了,我妈更年期,易怒易躁,军哥哥,我带你去看看城市的夜景。”

窗净明亮的阳台上,二人并肩而立,远处的的城市像一朵开到萎靡的妖艳之花,绽放的喧嚣而夺目。

一盏一盏明亮的街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如织的车流像成了精的萤火虫穿梭在大街小巷。

“军哥哥,那就是汽车,时速可以达到一百多公里。”迟豪自豪介绍道。

古代男人爱宝马,发展到现代演变成了汽车,似乎大部分男人对速度有着来自天性的热爱。

易千军也不例外,仔细观察了一会有些疑惑:“速度似乎不是很快。”

“那是因为限速,”迟豪心中一动,压低声音,“想不想开车去兜兜风?”

易千军闻听眼睛一亮,亮的自带背景音乐: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的一颗,你就像那,一把火,熊熊火光,燃烧了我……

为了这一眼,别说开车兜风了,开车撞树都行。

两人在孔令花注意安全的叮嘱声里心潮澎湃出了门。

澎湃的主要原因是——两人即将可以吹着习习晚风独处,像很多热恋中的人一样,柔情蜜意在不觉中已暗中滋生,干柴烈火一点即燃。

离开清凉的空调房,滚滚热浪扑面而来,迟豪作为现代人还好,习惯了屋里屋外两个世界,不知其因的古代人易千军就不行了,忍不住问:“为何忽然变得这般热?”

“因为空调,”迟豪莞尔,现代人的优越感再次上身,“和冰箱差不多的原理,可惜军哥哥你那里没有电,不然可以买个传过去。”

电?

易千军不知道多少次听到这个字,似乎现代中很多东西离不开此物。

他忍住心中疑问,默默跟着迟豪来到了停车场,离着老远,迟豪指着前方一辆白色越野介绍:“军哥哥看,那就是我的车,它叫小笨笨。”

易千军理所当然理解成了唐朝那里,不少人都会给自己心爱的马儿起个名字一个道理,比如他的马叫疾风。

“小笨笨,这是我军哥哥,快叫大爷,”迟豪拿出车钥匙按了下开关,小白车应声‘啾啾’叫了一声,“军哥哥你听,小笨笨很喜欢你。”

易千军:“……”

迟豪走过去,一脸嘚瑟指着介绍:“四轮驱动,轮胎抓地性能特别强,只要有路的地方就可以行驶,除了油耗有点大没啥缺点。”

小笨笨其实是俩迷彩越野吉普,粗大而结实的保险杠,高高的底盘,给人一种粗狂豪迈的感觉。

易千军面带欣赏围着车转了两圈,并没有像其他初次见到汽车的古代人般问比如‘不用马拉吗’此类的弱智问题,径直拉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

男人血液里或许都流淌着冒险精神,迟豪打着火,在轰隆的油门声中小声问:“待会找个偏僻无人的路,要不要开开看?”

易千军的眼睛又亮了,在唐朝他是个爱马之人,见到汽车后早有跃跃欲试之心,碍于初次见面才没有说出口。

迎着心上人期待而激动的眼神,迟豪这次没再躲避,足足对视了好几秒嘿嘿一笑,打开改装过的车载环绕音响,身体轻轻摇摆,狠狠一脚踩在油门。

白色尾气代表此时迟豪的心情,飘飘然腾云驾雾而去。

驶出小区,车窗外,千年后的夜景扑面而来。

熙熙攘攘的车流,琳琅面目的店铺以及穿着怪异的人群,无一不让易千军这个古代人心中震撼。

余光一直留意观察的迟豪也不说话,任由其默默消化,想到以后易千军免不了要穿梭于两地,忽然想起一事。

此刻的易千军穿着黑色棉布短襟,头发像古装电视剧中一样挽着,好看是好看,但如果出现在大街上一种T恤短裤中,估计回头率百分之百。

“军哥哥,入乡随俗,咱们先换身现代的衣服吧。”

第37章

考虑到易千军来自唐朝的接受能力, 车子在一家唐装服饰专卖店停下。

唐装这东西和唐朝其实没什么联系,不像西装笔挺有范, 很依赖个人风骨和气质, 穿的好一身仙气,穿不好出门左拐, 参考婚礼司仪或者茶童。

或许正因如此, 这个店生意看起来门可罗雀。

易千军走进屋,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各色服装活像进了武器店, 只用了两眼,第一眼选中了件灰色暗花对襟半袖, 第二眼看中件靛蓝色亚麻布长裤。

迟豪心中默默为这种干脆利落的买衣方式点了个赞, 目光追随着易千军的背影直到试衣间门口才怏怏而回, 正想要不要找个理由过去一探春光,就见店老板神秘兮兮凑过来,附耳低问:“你这朋友是刚从古代穿越来的吧?”

直击中心的一问让迟豪毛滚悚然, 尾巴骨嗖嗖冒凉气,勉强按住心中惊慌:“你怎么看出来的?”

“嘿, 看不出你也是演员?演技真好,”店老板一乐,半感叹半恭维说, “我做这行十多年了,什么人适合穿唐装一眼过去八九不离十,你这朋友身上有种少见的古风,待会出来你就瞧好吧, 对了,你俩这是在哪个剧组拍古装戏?”

平白无故吓出身冷汗的迟豪没好气点点头:“是啊,还珠格格之尔康爱上皇阿玛,哪天上线了记得给捧捧人场。”

店老板“…………”

两三句话的功夫,试衣间门帘一掀,换好衣服的易千军走了出来。

丝绸质地的灰色短衫自然熨帖在他宽宽的肩膀,立领处的盘扣约莫有点紧没有系上,露出片三角形小麦色肌肤和阳刚十足的喉结,胸肌线条分明,待到腰间微微一收,自然下垂的衣摆就有了那么点唐装想要表达的飘逸感。